香港《文汇报》近日报道,阿富汗喀布尔大学有女生揭发称,学校的男教授逼迫她们与之发生性关系,以换取考试分数。她们害怕事件曝光会为家庭带来耻辱,甚至被反指卖淫和通奸,只好忍气吞声,不敢举报。在阿富汗,女性仍难以摆脱从属于男性的现状,法律也明显对妇女不公。因此,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阿富汗妇女选择默默忍受。
“禽兽”教授逍遥法外 教育部门三缄其口
据报道,此次案件中有一位现年24岁名叫阿丝玛的女生透露,她在去年12月时曾有一门考试不及格,教授把她叫到办公室去“商讨糟糕的成绩”,后来他表示可以把分数改为及格,从而使阿丝玛能顺利毕业,但条件是要以身体换取。阿丝玛表示:“我当时能有什么选择?”她必须隐瞒屈辱,另一个原因是她不能让自己的未婚夫知道,否则她不但会被未婚夫抛弃,还会受到家人唾弃。
另一位名叫纳吉巴的女生也站出来举报一名教授,虽然校方将他停职,但10周后此人便前往另一学系任教。最终未能毕业的纳吉巴称,该校强迫女学生以身体换取学业的教授多达5名。虽然他们的罪行获得了另一些教授的证实,但“这些人仍然保住了饭碗”。
女生遭受性侵害的案例在这所学校并不鲜见。当地一个保护女学生组织的文件显示,此类个案多达数十宗,并称那些教授因社会地位较高,被大众视若神明,所以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虽作恶多端却依然逍遥法外,阿富汗高等教育部门对此也三缄其口。
摆在这些受害女孩面前的现实是残酷的,想上诉却很难得到公正的判决,搞不好还会被对方倒打一耙,诬陷自己卖淫和通奸,这样的罪名在阿富汗十分严重。在塔利班统治时期,女性卖淫和通奸将被判处死刑;而现在的法律规定,背叛丈夫最高可判处10年徒刑,与别人发生非法性关系最高判20年。在坎大哈监狱中的女性,三分之二是因为类似“罪名”入狱的。实际上,她们多是强奸受害人。即使打赢了官司,受害的女孩也会被家人视为耻辱,不但今后很难嫁人,在社会上也难有容身之地。
女性权益缺乏保障 现行法律依旧偏袒男性
由于政治、历史及宗教等多方面原因,阿富汗女性的生存环境始终颇为艰难,她们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女性遭受强奸、虐待,甚至被处私刑的案例屡见不鲜。自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阿富汗女性一直饱受战乱和歧视的双重苦难。1996年塔利班掌权后对妇女实施极为严格的控制,不准她们公开露面、接受教育以及外出工作,更别说让妇女参政了。塔利班曾经规定女性必须戴面罩,而且没有兄弟或丈夫陪同就不得踏出家门,更不能露出小腿等身体部位,否则将遭鞭刑。
2001年塔利班政权被推翻后,当地女性的生存状况终于有所改善,部分女性已可以不戴面纱,甚至还能行使投票权及参与竞选了。但阿富汗女性提高自身社会地位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大赦国际2003年发表的报告曾明确表示:“塔利班虽然已垮台两年,但国际社会和卡尔扎伊总统领导下的临时政府并未真正保护女性的权利,强迫少女结婚和家庭暴力等现象,更是在整个国家蔓延。”
如今,阿富汗法律对妇女依旧存在众多歧视与不公。今年2月,受什叶派长老和什叶派政党的支持,阿富汗“什叶派家事法法案”几乎没有经过太多的争论,就先后快速地得到了人民院(下院)和长老院(上院)的表决通过,并于4月初由卡尔扎伊总统签署生效。该法规定,妻子外出工作或上学要得到丈夫允许;妻子不得拒绝丈夫的性要求;如果夫妻离婚,妻子不能要求得到子女的监护权;妻子无权继承丈夫遗留下来的房子和土地,但丈夫有权继承妻子的各种遗产。
虽然该法案只对占阿富汗总人口19%的共约600万什叶派人口生效,但由于逊尼派家事法草案也在草拟中,因此,什叶派家事法的通过,不仅会对逊尼派家事法产生深刻的影响,而且什叶派家事法实施后还可能在法院形成判例,影响到今后阿富汗妇女的权益保障。
分析人士指出,推翻旧有宗教极端政权或许较为容易,但要让一个国家在文化观念上与国际接轨,却绝非朝夕之功。阿富汗女性想要真正拥有完整的人格尊严、较高的社会地位和正常的生存环境,恐怕还要经过长期而艰苦的努力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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