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邮报》、《卫报》等英国媒体7月2日报道,英国2000年曾出台一部反恐法案,规定警察有权随意搜查和盘问“恐怖嫌疑人”,但该法案在今年1月被欧洲人权法院合议庭判定侵犯人权。事后英国政府不服,申请向人权法院的大法庭提起上诉,此申请于6月30日遭驳回,这意味着该反恐法案被最终判定为无效。尽管如此,英国政府官员宣布这项法案近期不会被废止,至少还将使用一年以上。政府的这一做法引起了巨大争议。
这次被判无效的,是英国2000年反恐法案中的第44章(Section 44 of the Terrorism Act 2000),又被称作“截停法”。这是英国议会本世纪初颁布的反恐法案,后来随着全球反恐形势日渐严峻而不断修订。该法案第44章允许内政大臣授权警察,在可能遭遇恐怖袭击的地方随机搜查。因涉嫌侵犯个人隐私,第44章法案内容一直颇受争议。2005年伦敦地铁爆炸案后,英国反恐行动的执行力度和范围也随之扩大,这项法案也就成了英国警察随意搜查游客、路人的保护伞。据统计,仅去年一年,英国警方就一共对256000人进行了搜查,却连一个恐怖分子的影子也没见到。
早在2003年,英国人权组织就向最高法院上诉,要求废止该法,但法庭的判决却支持警方。2006年3月民权人士又上诉到上议院,当时英国仍处在伦敦爆炸案后的紧张氛围中,结果仍是民权人士败诉。今年6月30日,欧洲人权法院终于判定该法无效,称第44章法案是对隐私权的侵犯,没有“法律保障以防止滥用”,并且有可能导致对少数族裔的歧视——英国警方因为搜查非洲及南美裔等少数族裔移民,曾多次遭到抗议,近年来不得不改以搜查白人为主。
最终判决结果一出,引起了较大反响。英国警方坚称,第44章法案对目前的反恐局势是有利的。英国内政部发言人表示,正在考虑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及相关解释,目前英国议院正在酝酿新的法律,但在新法令出台前,第44章法案至少还会使用一年以上。由于欧洲人权法院并没有像欧洲法庭(欧盟司法机构)那样的约束力和执行力,英国政府会在多大程度上听取前者的判决还未可知。
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受到了很多人的欢迎。英国政府反恐法律审阅人卡莱尔勋爵,之前就对第44章法案被滥用表示担忧,他说:“我有足够多的案例表明,被警察拦住的人没有任何恐怖分子特征。继续使用该法只会导致警方与公众的困惑。”
(::森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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