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普通中国人来说,美国联邦监狱高墙内的一切,显得神秘而又陌生。法律出版社新近推出的《我在美国坐牢》一书,以第一视角方式披露了其中的种种内幕。
作者曾在国内检察部门工作,但在旅居美国期间身陷联邦调查局精心设置的司法圈套,被以莫须有的罪名遭到“贩卖人体器官”的指控,在被错误侦讯和关押两年后终于获得撤诉。在向强势的美国执法机构抗争的同时,作者将自己在此期间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想做了详实的记录。
1.七八支枪对准了我
人世间的许多事,谁也琢磨不透,似乎无意,又似乎有某种征兆,似乎是一种巧合,又似乎在冥冥之中有一双巨大的手在操纵着你、主宰着你,令你无法抗拒。
那是1998年2月20日的下午,在曼哈顿莱克星顿大街古老豪华的默富山酒店606号房间,我、老秦、保罗还有周董事(后两人实际上是FBI的便衣探员),正在商量有关我“回国考察”的事宜。这时,老秦接了一个电话,起身打算先走。保罗上前拦住说:“让我看看你的驾照,以便对你的安全负责。”老秦感到莫名其妙,但还是把驾照拿给了保罗。几秒钟后,客房门突然重重地响了起来,有人发疯似地捶击着房门。接着就听“嗵”的一声巨响,门被踹开,十余名全副武装的FBI探员冲了进来。
我当时正坐在沙发上,只见前面的两三名FBI探员半跪姿势,后面的几名马步蹲着,再后面的几名站立着,七八支乌黑的枪口错落有致地全对着我,还伴随着一片“Come on! Don’t move!”(不许动!)的喝喊声。就在这一瞬间,我看清了一个离我最近的探员,那家伙光着头、长着不很长的络腮胡子,满脸凶相,分明是一个黑社会的杀手形象。我知道此刻如果稍有一点异常动作,这些人马上就会开枪,于是只好慢慢地站起身来。两个探员马上一左一右地将我一夹,推到墙边,其中一人仍用枪对准我,另外一个如临大敌地开始搜我的身。直到确信没有武器之后,一个小个子、华人模样的探员才用汉语对我说:“我们是联邦调查局的,你被逮捕了!”
一瞬间的惊恐已经过去,我感到十分不解与愤怒:“搞错没有,你们在抓谁啊?”小个子说:“你叫什么名字?”“我叫XXX。”“没错,抓的就是你!”我又问:“你们抓人有什么法律文书?”小个子从上衣口袋中掏出一个大概是工作证之类的东西在面前晃了一下,根本没让我细看就收了起来,然后命令道:“请掏出你口袋中的所有东西!”我只好掏出随身携带的东西:电话号码本、驾照、90多元的现金、打火机、半包香烟、一串钥匙,就连腕上的手表也脱了下来。接着,FBI探员就让我把手背在背后,给我戴上了一副冰冷的手铐。
虽然表面上平静了下来,但我的脑子里却像翻江倒海一般。我一再问自己:“这是怎么回事?我做错了什么?现在该怎么办?”而就在我的眼前,那些探员们在房间里紧张地忙碌着,嘴里叽里呱啦地讲着我难以听懂的英语。这样反复折腾了大概一个小时,有人把从我身上掏出的那些东西放进一个塑料袋,然后一左一右地挟起我的双臂出了酒店。
2.“咱能否先吃了晚饭再谈?”
当天晚上9点多钟,小个子FBI把我带到一间办公室。一名手里拿着黄色记录本的高个金发女郎随后进来,对小个子吩咐了些什么——后来我才知道,她是马兰·高妮检察官。当时天色已晚,我也想考验一下美国执法部门是否还有那么一点基本的人道,便转头对小个子说:“我还没吃过东西,能否先吃了晚饭再谈?”对面的两人合计了一下,随即吩咐另一个像是西班牙裔的探员给我拿了一个三明治和一瓶矿泉水来。就这样,我便在这二男一女的注视下旁若无人地吃了起来。
大概10分钟后,我吃完了手中的东西。小个子拿出一张写着中文的纸放在我面前,那上面写的是美国著名的“米兰达警示”。其大意是“如果你和我们对抗,只会产生对你不利的后果;你可以保持沉默,直到你的律师到来。”只听小个子解释说:“如果你现在就肯同我们合作,那明天就能送你上法庭,若法官认为无罪就可以当庭获释。”
事实上这完全是骗人的鬼话。后来我才知道,按照美国的司法程序,第二天出庭解决的只是能否保释的问题,根本和罪与非罪无关,真正到判决还要等待漫长的时间。对方是在利用我对美国法律的无知来吓唬我,以便在律师没在场的情况下取得他们想要的证据。可惜当时我轻信了这番鬼话,心想:“美国是个讲法治的国家,法官一旦发现抓错人会立刻放了我的,如果等律师来,岂不是要先坐几个月的牢?”于是就在那张纸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女检察官随即开了口,大意是:你一定是有罪的,否则我们不会抓你;你必须老实坦白你的罪行,采取合作的态度。态度好,我们可以手下留情,态度不好就要从严惩处。我本来就是学法律的,又承办过许多大案,听了这一席话不禁又生气又好笑——对方使用的显然是一种十分肤浅的诱供手法,这种审问伎俩,在我的经验中连最低级的水准都达不到。我冷冷地说:“你认为我有罪而且又有证据,那就直接起诉好了,何必再来问我?我是否有罪是由法官或陪审团说了算,而你们FBI只是个侦查部门,有什么权力给一个人定罪?作为执法人员,先把这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搞懂再说。”这一席话让小个子探员的脸顿时涨得通红,女检察官听了翻译后也沉默了好久。不过我也不想把局面弄得太僵,就对他们表示,我心底坦然,如果彼此之间有误会的话,可以通过沟通来消除。
接下来的审问持续了3个多小时。根据对方的提问,我如实回答了我何时来美国、怎样认识保罗和老秦等人以及与他们的交往过程等内容。慢慢地我弄清了,他们是想控告我贩卖人体器官。对所有问题我都如实回答,可对面的检察官似乎仍然不得要领,最后竟然有些气急败坏地直接质问我:“你或者你的朋友到底有没有从中国把人体器官运到美国来?”我立刻回应道:“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人体器官不是猪肉,就是猪肉万里迢迢从中国运过来,炒着吃恐怕都坏了!”
总的来说,FBI在这次讯问中并没能达到目的,在气势上也没有占丝毫的上风。谈话结束后,我又被带到联邦大都会拘捕中心(简称MCC)。狱警一直把我领到三楼一座货真价实的铁门前,用钥匙打开示意我进去。直到那扇门“咣当”一声在身后锁紧,我才实实在在地感觉到,我这个昔日的中国检察官,而今已成了一名地道的美国囚犯了。
3.成为狱中“明星人物”
在媒体的大肆渲染下,我的案子很快被搞得世人皆知。入狱不到一个星期,我就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因为所有报纸都图文并茂地刊登了我的照片画像和“罪行”,我常常被囚犯们团团围住,问这问那。这天吃午饭时,有个白人手里晃着一份报纸,嘴里嘟囔着什么直冲我走来。接过一看,只见那上面画着一个高鼻子、架着眼镜的凶神恶煞的男子,一手提着各种流淌着鲜血的人体器官,另一只手举着牌子“明码标价”,旁边还写着:“这就是XXX!”这下,我算是领教了美国媒体的主观臆断、歪曲事实甚至无中生有的本领。
其实在此之前,一些好心的朋友就告诉我:“在监狱里绝对不要乱讲你的身份和案子的情况,特别不能承认自己是检察官。因为在美国蹲监狱的许多华人在国内都跟公检法打过交道,对这些机关没有好感。”可事实情况完全不是这样。就在我到监狱的头一个礼拜,就有七八个华人模样的年轻人主动上来打招呼:“嗨,检察官,你来了!”见我有些诧异,他们又大笑着说:“你的案子电视上都报过了,全世界都知道。你跟美国佬打官司,我们都是中国人,全盼着你赢呢!”话已至此,再说假话也没有必要,这些狱友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向我介绍了监狱里的基本情况和规矩,还给我拿来许多生活用品,表示大家会尽可能给我帮助。
4.看到了美国的丑陋一面
现在回想起来格外好笑的是,就在被捕前的一天即2月19日,我还同朋友一起到过联邦调查局总部大楼前游览。当时,望着那座拔地而起的巨大建筑物,我心想:这就是举世闻名的FBI,就是那个令多少犯罪分子闻风丧胆,并频频在小说、电影里现身的强大组织的所在地……看着楼下成群结队准备进入大楼参观的人群,一种钦佩之情在我心中油然升起:瞧人家这种民主制度,连这种地方都可以随意参观!
的确,在冤狱发生以前,我和许多人一样,对美国的印象特别好,然而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我却在随后将近两年时间里见识到了不为大多数人熟知的东西。打个比方讲,如果把美国比作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的话,那么民主制度、言论自由是她美丽的面孔,高速公路、摩天大楼是她漂亮的衣饰;而美国的执法部门尤其是监狱则是这个女人丑恶的一面,里面藏污纳垢、臭气熏天。这里是一个阴谋与陷阱的加工厂,是一个良心与道德的拍卖店,是一个金钱与利益的交易所,人性善良的一面在这里受到了极度的扭曲和摧残,而它恶的一面则在这里得到了淋漓尽致的扩张与发挥。
我绝不是因为自己的无端入狱而发泄对美国的不满,认为这些文字带有感情色彩的人,无疑是小看我了。事实上我必须感谢美国,正是这次难得的联邦监狱之行,才让我有机会看到它鲜为人知的一面。
(::节选自《我在美国坐牢——揭秘美国联邦监狱》,法律出版社2008年4月第一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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