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习惯被打断了。”奥巴马总统在与罗姆尼的第二轮辩论中说。在这场辩论中,一方说话时,另一方总是不断插嘴。
今年的辩论可能会因为候选人频繁的互相打断而被记住。几乎所有评论者都认为,打断别人说话是自大的表现,违反了对话规则。但对话的风格按照性别、种族、地理、阶级和年龄的不同而不同,所以很难说是什么造成了打断,以及在什么情况下是对,什么时候是错。
主持人深知这一点。批评界指责他没有经常地打断候选人的发言,认为他没有这样做是控制不了局面的表现(编者注:吉姆·莱勒是首场辩论主持人,美国公共电视台的“新闻时间”执行主编)。如果他的工作就是让他们在对话中互相攻击,那么他们的交锋越激烈,他的工作越成功。
但批评者都赞扬坎迪·克劳利在候选人发言太长或离题时打断他们(编者注:坎迪·克劳利是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资深政治记者、《国情咨文》节目主播,第二场辩论的主持人)。这是个技术活儿,因为经常打断候选人的主持人,通常被观众视为粗鲁的人。克劳利女士称,如果她没有阻止罗姆尼,她会被赶出城。因此,她不仅阻止了他,而且还很聪明地将责任推到别人身上。这些女性主持人实际上给辩论者制造了更大挑战,而这些辩论者深知他们应该讨好而不是得罪女性选民。
人们如何看待打断谈话,跟他们对相对权势的感知是分不开的。这在议会制辩论中尤为明显。奥巴马和罗姆尼频繁起立,想要控制局面。2000年,戈尔走到了布什的地盘上,给自己引来麻烦,罗姆尼辩论时的进攻性举动——他的激烈和奥巴马的冷静,也可能会冒犯观众。因为他是前任州长而奥巴马是现任总统,他是白人,而奥巴马是黑人。
的确,辩论更多的是看中现场表现,以及用到的修辞手法,而不是去看谈话内容有多大意义。但我们对待交谈的观念,必然决定我们对辩论的态度。这就意味着,举个例子,辩论中的有些打断在另一些观众看来,仅仅只是作为补充的插入语。
交谈是一个说话顺序的交换过程,这个顺序也意味着说话人可以一直说下去,直到把自己想表达的都说出来。那么只要打断没有剥夺对方发言权,就不算违反交谈规则。
所以当保罗·瑞恩告诉副总统拜登“有时候你说的话变了味”,而拜登回击“但我总是直抒胸臆”时,观众认为这是插入语,而不是打断。
发言者能感到他们有权利说完自己的话,但强行要求这种权利可能会有副作用。当罗姆尼对奥巴马说“一会儿会轮到你,现在是我在说话”,下面的观众倒吸冷气。“请让我说完”会是更讨人喜欢的措辞。
一个听众怎么可能在说话的同时只做个观众,而不是跃跃欲试的发言者?对有些人来说,只是一个词或者短语“没错”、“是这样的”或者“我知道你的意思”。但对另一些人来说,可能会说得更多——“我知道,在我身上也发生过”,甚至根据发言者的话题讲一个自己的故事。
你可能认为打断就是前一个人还没说完,第二个人就开始说话了。但多长的停顿意味着“我说完了”,而不是“让我喘口气”?这个根据地域和文化的不同也有区分,而这个区别可能带来并非故意的打断。
打断交谈是两个人的事——一个开始说,另一个打断。在我的研究中,那些纽约人认为他们不会因为有其他人开始说话,就中止自己没说完的话。如果他中止了,那么谈话的中断就是他造成的。
那么性别呢?很多资料显示女性比男性更容易被打断。而且女性也不像男性那么喜欢打断别人。但研究发现,在都是女性的环境中,打断更容易发生,因为交替说话经常变成一个人滔滔不绝。
在总统辩论中,很难将对于打断的态度和对于辩论的态度分开。候选人必须在两者中权衡,是多说两分钟,还是避免惹怒观众。获胜的应该是那个既把握了说话权力,又没有冒犯对手的人。
美国《纽约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