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有一个名叫罗姆尼的富翁竞选总统。他义正词严地宣称,那些钱是自己努力挣来的,他还为美国工人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
尽管如此,公众还想要知道关于他的两件事:他是怎么挣来这么多钱的?他的钱都用在了什么地方?这可以理解。于是,他详细公布了自己的发家史。
但那是44年前的事了。我们不妨对米特·罗姆尼和他的父亲乔治·罗姆尼做一比较(从职业履历到对公布资产的热情度)——很能说明美国这几十年来的变化。
眼下,《名利场》杂志刊登的一篇调查报告引发热议,该报告突出了小罗姆尼收入的“灰色地带”。我们先说说,在乔治·罗姆尼时代,致富意味着什么,与今天相比有何变化。
乔治·罗姆尼靠什么谋生?答案很简单:他经营一家汽车公司。他把公司搞得有声有色。当时,美国汽车业三巨头仍主要关注大型汽车,忽视了进口汽车的大量涌入。罗姆尼抓住机遇,在小型汽车领域获大获成功,他的公司也为美国人带来了大量就业岗位。
他自己因此成为富翁。我们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他竞选总统时,公布了不是一年、两年,而是整整十二年的税单,以此来解释其财富绝非不清不白。
从他公布的税单可以看到,在他最好的年份——1960年,他赚了超过66万美元——相当于今天的500万美元。清单还显示出他缴税额度很高——1960年他缴税占总收入的36%。当时的报纸写道:“他很少钻法律的空子逃税。”
现在快进到小罗姆尼。他任职贝恩资本时期赚的钱最多。但与他父亲不同,罗姆尼先生不是靠生产人们需要的商品获利,而是通过金融工具获利,而且很多时候加剧工人的困境,有时候甚至直接导致企业破产。
还有一个不同:乔治·罗姆尼对自己如何处理财富的态度直截了当。而米特·罗姆尼在这方面基本上守口如瓶。虽然他不情愿地公布了一年的税单以及第二年的估算值,但清单显示他缴税很少。就像《名利场》指出的,公众至今对他的投资去向一无所知,有些看起来还有点神秘。
这么说吧,过去有像他一样在瑞士银行存有数百万美元,还在开曼群岛(避税天堂)拥有数千万美元投资的总统候选人吗?
这可以是合法的。但我们不知道合法原因是否适用于罗姆尼——因为他拒绝透露个人资产的任何细节。这无疑让人觉得,他以及他的竞选智囊团认为,若公布投资数据,对其支持率没有任何好处。
而这恰恰是选民拥有知情权的原因。毕竟,选举一定程度上关乎候选人的品德——而一个人如何使用自己的钱,是有关品德的重要因素。
另外,罗姆尼向来主张对富人减税。显然,当一个人主张某项对其个人有益政策的时候,就有义务让选民知道,他主张的政策对他个人可能会有多少好处。
看起来,罗姆尼先生不想这样做。那么,除非他公布个人资产细节,否则我们有理由相信,他隐瞒了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
□美国《纽约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