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开普敦交管部门决定向公众发布惨烈交通事故的视频。我想,这一举动应该受到称赞。
不过,我不太相信,这一做法能大大减少南非可怕的交通事故死亡率。或许,将这些视频放到公共电视上播放,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是上传到网上,效果可能会好些。那些路上开车像野兽的傻子,估计不会专门上网看视频的。
那么,谁会去看呢?人性决定了肯定会有人好奇的。这些人看过诸如“史上最惨灾难”之类的电视剧,他们调到赛车频道纯粹是为了看事故。这样的人不少。既然如此,为什么说交通事故视频不会对他们的驾驶习惯产生影响呢?
从人类交流的心理学来看,看到别人遭遇变故,不会真正设想自己也会遇到同样的事。“别人”在路上被撞死了;“别人”醉酒驾驶被逮住了;“别人”因为不安全性行为感染了艾滋病;“别人”吸烟得了肺癌。只有跟我们十分亲近的人如朋友或亲人遭遇不幸,我们才会真正震动。
震慑的策略在世界各地都有尝试,其中常见人们提到的一个例子是,这种办法在澳大利亚效果很好。实际上,震慑的办法在澳大利亚之所以效果不错,在于该国的警察铁腕打击交通违法行为。那里的驾车人十分清楚,他们若违规,绝对是逃不了的。
而在南非,尽管不乏“零容忍”、挥舞大棒的严厉警告,但真正被抓只有屈指可数的少数司机。其他的人照旧我行我素,自以为没有违反法律, 好像那道路是他家的。
播放恐怖的事故视频,阻止不了巴士车主试图使用不合格的车子;播放恐怖的事故视频,也阻止不了高速路上以时速180公里狂奔的傻子发着短信……
那么,什么法子会有用?在我看来,只有一种办法可以降低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这就是:没收肇事者的车子。
罚款对南非的富人根本不起作用,对多数其他人也没用,因为他们根本就不交钱。至于驾照扣分制度,也起不到多大效果,因为无数司机都是没有驾照的,怎么吊销他们的驾照?
我们需要像美国那样,在所有警车上安装摄像头,能够显示交通违规的确凿证据,然后将肇事者的车子没收。我们需要对饮酒驾驶制定简明规则,比如喝酒就不能开车。一旦查出司机喝酒开车——那么他的车子就没了。
许多人肯定会说,没收车子可能违反宪法,本身就是非法的。是吗?从海里抓一只未达最小捕捞尺寸的螯虾试试看,你的车船将被没收。
既然我们可以因为滥捕螯虾而没收车船,我们更有理由因为交通违规致人死亡而没收汽车。杀人要比杀死小小的螯虾更严重。
这是惟一能奏效的震慑办法——对于南非普通人来说,一想到会没了车子,别提有多恐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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