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的一次演讲中,奥巴马透露:“我的母亲斯坦利·安·邓纳姆,是来自堪萨斯州的白人。”然而,在曾任《纽约时报》记者的珍妮·斯科特看来,通过这种口语交谈方式所得到的信息,其实并不足够。她认为,把美国总统的母亲简单定义为普通的白人妇女,就如同把她的儿子定义为一位喜欢打高尔夫的政治家那样,不具有很强的立体性。
那么,斯坦利·安·邓纳姆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从斯科特的这部传记来看,邓纳姆严厉、反传统、冷漠,偶尔还有些不友善,与她的儿子大相径庭。但另一方面,邓纳姆又是个聪明、有抱负、善于管理的母亲。她早年的个人生活,和她如何抚养后来成为总统的奥巴马一样精彩。
通过挖掘邓纳姆的家谱,斯科特将读者带回20世纪前半叶。作为独生女的邓纳姆1942年出生,在此后的十几年里,父母先是带着她从中西部搬到加州,后来又去了俄克拉荷马和得克萨斯。邓纳姆在西雅图读完中学以后,随全家迁往夏威夷定居。
奥巴马的生身父亲的确是来自肯尼亚的黑人。但鲜为人知的是,他还有一个来自印尼爪哇的继父——苏托洛。《单身女人》一书,披露了邓纳姆在夏威夷学习与生活期间的一些逸闻趣事。也正是在这个美丽的岛屿上,她先后遇到了自己的两任丈夫。
无论如何,邓纳姆做了当时大多数美国女性都不敢做的事情:嫁给一位非洲人,生了孩子后还第二次结婚。在那之后,她带着小奥巴马去了印尼,从事人类学研究工作。除此之外,她还在福特基金会当过助理,也做过银行小额信贷的职员。当年,邓纳姆曾跟朋友们半开玩笑地说,奥巴马似乎只对篮球感兴趣,她为儿子缺乏社会责任感而失望。
1971年,考虑到儿子的前途,邓纳姆把他送回夏威夷入读精英预备学校。继父苏托洛频频飘洋过海跟他们会面,可再没有一起生活过。1980年,邓纳姆终于提出离婚。靠助学金生活了3年后,为完成博士学位,她决定回印尼做田野调查,母子从此天各一方。
在品行方面,邓纳姆无疑是以身作则的。直到1995年去世前夕,她一直致力于帮助穷苦的印尼女性。同一时刻,在1万多公里外的芝加哥,奥巴马作为社工领袖也在干着相似的事情。用奥巴马自己的话说,正是母亲把他带入不同的文化背景,“她是我所知道的最仁慈、拥有最高尚灵魂的人,我身上最好的东西都要归功于她。”
遗憾的是,这部传记仍然免不了挂一漏万。毕竟,要回忆某个人的私生活,并且要尽量贴近真实,就只能通过一些零碎的片段去重现往事,这本身就是很困难的。斯科特在采访中发现,邓纳姆总是有所保留,即使在朋友面前,也未曾完全展露真实的自己。
本书如此着笔,并不意味着斯坦利·安·邓纳姆微不足道。在笔者看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每个人都很渺小。我们有着相似的生活,呼吸着相同的空气。正如诗人惠特曼曾写道:“属于我的每一个原子,也同样属于你。”
《单身女人:奥巴马之母那些鲜为人知的故事》(A Singular Woman: The Untold Story of Barack Obama's Mother),黑弗里德精装书出版社,2011年5月,3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