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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8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广汽VS长安:“撞脸”事件向何方?

本报记者 张露 《 青年参考 》( 2014年06月18日   46 版)

    已使用4年之久、涉及多款车型的长安汽车V形标识,正面临侵权风险。令人稍感意外的是,这一商标的持有者是另一自主品牌——广汽传祺。

    广汽传祺于2009年初着手设计商标,并于同年对“V”标提出注册申请。2011年,广汽完成了第37类(汽车零部件)和39类(运输储藏)的商标注册,但作为战略储备标识,一直未将其投入使用。

    长安则是在2010年推出全新的V形标识,并于同年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的。2013年,长安在第37类商标的申请被驳回,原因就是与已有的广汽V形车标高度相似。

    知情人士透露,长安曾发函给广汽,希望允许商标并存,但广汽并未做出官方回复。

    据了解,广汽乘用车在2009年成立之初,为提升品牌知名度,曾公开征集旗下自主品牌的商标名称、标识等。广汽乘用车内部人士表示:“虽然广汽自主名牌最终定名为传祺,并决定选用‘G’形商标,但包括‘V’形标识在内的多个商标作为储备,也进行了注册。这主要是为了广汽乘用车的未来发展战略考虑。

    广汽乘用车就提前储备商标一事解释称,商标、品牌对企业来说,就像出征打仗时的粮草,要兵马未动而粮草先行。如今,中国已经处在全球化浪潮中,国内竞争变成了国际竞争。如果没有在品牌、商标上做好准备,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一定会吃亏。广汽乘用车自成立之初就非常注重商标设计和商标注册,为公司的品牌建设战略储备资源。

    2009年,广汽乘用车曾就V形商标向国家商标局递交注册申请,2011年完成注册。对此,长安汽车品牌部多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并不了解此事。”

    不过,广汽乘用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关于长安汽车和广汽乘用车的商标争议,两家公司正在协商。由于双方均为国企,这一争议很可能将和平解决。”

    有从事知识产权方面业务的律师表示:“当商标发生争议,构成侵权行为时,通常包括三种解决方案,第一是消除侵权行为;第二是有价转让商标;第三则为共用商标。”

    长安汽车换标4年来,销量持续攀升。今年1~5月,长安汽车累计销量30.16万辆,同比2013年增长38%,超越长城的28.76万辆,跻身自主品牌销量冠军。有了一定的市场份额,意味着该商标有较高知名度。如今,长安V形标识在消费者心中已有了较高认知度,换言之,外观相似的储备商标对广汽而言,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意义。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广汽乘用车和长安汽车的商标争议能够“和平解决”,对两家企业来说都不无裨益。

    汽车行业资深分析师张志勇表示,对广汽乘用车而言,V形商标本来就是一个储备商标,并没有为了打造这一品牌付出更多成本,不管是转让给长安汽车,还是和长安汽车共用,广汽乘用车的损失都不大。对于长安汽车来说,更是解了燃眉之急。

    全国乘用车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则认为,关于商标侵权的案例越来越多,表示我国自主车企对品牌重要性的认识在不断增加,商标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这对我国自主汽车企业业务的进一步延伸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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