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了老一辈文字工作者特有的严谨作风
打字机不只是打字机器
○作者 [美] 罗恩·查尔斯 ○译者 陈荣生
《
青年参考
》(
2014年03月26日
3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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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字机的功成身退终结了一个时代,也带走了老一辈文字工作者特有的严谨作风。
上个月,《心理牙线》杂志给我发了提醒:别错过了国际打字机欣赏月。这个不起眼的年度纪念活动有一点点伤感的成分,因为它告诉我们,进入计算机时代,我们已然失去了太多有魅力的东西。
如今,我负责的编辑部安静得如同一间阅览室。很多编辑和记者从未真正见过打字机。与之类似的是,我曾问几个年轻的同事:“你们是怎样写信封的?”他们想了想,然后反问:“信封是什么?”
读高中时,飞快地打字是我最喜欢炫耀的本领,我每天都要用母亲那台黑色的“皇家牌”打字机噼噼啪啪地敲打几个钟头。那台机器仿佛和一辆道奇牌汽车差不多重,但绝对靠谱;如果佳能打印机突然用完了墨盒,它就根本指望不上了,而打字机上那坚韧的色带只会随着时间推移变得越来越淡——就像被施了法那样,你总能奇迹般地再多打一页。
昔日,打字是件需要小心翼翼的事。微小的拼写错误也会毁掉整整一页纸。我有一块带长尾巴的橡皮擦,经常用到。而在国家艺术雕塑园里,每当我看到一尊巨型橡皮擦模样的雕塑,经常会想入非非——这东西如果能用,那该多给力啊!有时,错误太多了,纸面上便布满了我用橡皮擦将字母擦掉时留下的半透明区域,看不过去的话,只得重新打一次。后来,一位天才的得克萨斯人发明了涂改液,改变了打字者们的人生,让他们能稍微马虎一点了。于是,我的办公桌上堆放起几十小瓶这种快干漆,看起来就像一个单色调化妆师的工作站。
然而,就算是涂改液,也无法让我彻底摆脱将整页重新打过的苦痛。这种重打的过程,让我学会了对每个细节字斟句酌。我想,如今的孩子们在敲打键盘时是学不到这一点的。在电脑上,第一稿就像是可以发表的了——至少从外观上看显得很不错。咬文嚼字仍然是必要的,可是在电脑时代,我再也不用那样“较真”地去重新考虑每个字母和标点了。
即便有了一台TRS-80电脑后,我依然在打字机上坚持了很久。大学四年级时,我从储蓄和贷款中挤出820美元(相当于现在的2500美元)——全是面额20块钱的钞票——紧张兮兮地驱车到麻省韦伯斯特格罗夫斯市的一家打字机商店,在那里购买了我曾经且将永远拥有的最棒的打字机:一台配有可换式转轮的“兄弟牌”电子打字机。
彼时的我没有超酷的装扮,却成了“字体达人”!我可以在瞬间打出斜体字,甚至可以从新罗马体切换为标准体。还有些工作,需要在两台不同的打字机上完成,调整页面也颇有讲究。专心致志时,我的手指可以比在“皇家牌”打字机上面移动得快一些,从而带出一串完美的敲击声,将心中的文字复制到纸上。事实上,这种打字机已经相当先进,我后来把它连接到我的电脑上,让它变成了一台打印机。这是进步的开始,也是终结的开始。
那之后几个月,我给当时还是女朋友的爱人买了订婚戒指,尽管花的钱只有那台打字机的一半,她一点儿也不介意。她眼中所见的是长远。应该说,时代在前进中还是留下了一点温馨:我几十年前就失去了相伴许久的打字机,但至今仍然拥有最心爱的妻子。
(作者是美国《华盛顿邮报》书评版主编)

打字机的功成身退终结了一个时代,也带走了老一辈文字工作者特有的严谨作风。
上个月,《心理牙线》杂志给我发了提醒:别错过了国际打字机欣赏月。这个不起眼的年度纪念活动有一点点伤感的成分,因为它告诉我们,进入计算机时代,我们已然失去了太多有魅力的东西。
如今,我负责的编辑部安静得如同一间阅览室。很多编辑和记者从未真正见过打字机。与之类似的是,我曾问几个年轻的同事:“你们是怎样写信封的?”他们想了想,然后反问:“信封是什么?”
读高中时,飞快地打字是我最喜欢炫耀的本领,我每天都要用母亲那台黑色的“皇家牌”打字机噼噼啪啪地敲打几个钟头。那台机器仿佛和一辆道奇牌汽车差不多重,但绝对靠谱;如果佳能打印机突然用完了墨盒,它就根本指望不上了,而打字机上那坚韧的色带只会随着时间推移变得越来越淡——就像被施了法那样,你总能奇迹般地再多打一页。
昔日,打字是件需要小心翼翼的事。微小的拼写错误也会毁掉整整一页纸。我有一块带长尾巴的橡皮擦,经常用到。而在国家艺术雕塑园里,每当我看到一尊巨型橡皮擦模样的雕塑,经常会想入非非——这东西如果能用,那该多给力啊!有时,错误太多了,纸面上便布满了我用橡皮擦将字母擦掉时留下的半透明区域,看不过去的话,只得重新打一次。后来,一位天才的得克萨斯人发明了涂改液,改变了打字者们的人生,让他们能稍微马虎一点了。于是,我的办公桌上堆放起几十小瓶这种快干漆,看起来就像一个单色调化妆师的工作站。
然而,就算是涂改液,也无法让我彻底摆脱将整页重新打过的苦痛。这种重打的过程,让我学会了对每个细节字斟句酌。我想,如今的孩子们在敲打键盘时是学不到这一点的。在电脑上,第一稿就像是可以发表的了——至少从外观上看显得很不错。咬文嚼字仍然是必要的,可是在电脑时代,我再也不用那样“较真”地去重新考虑每个字母和标点了。
即便有了一台TRS-80电脑后,我依然在打字机上坚持了很久。大学四年级时,我从储蓄和贷款中挤出820美元(相当于现在的2500美元)——全是面额20块钱的钞票——紧张兮兮地驱车到麻省韦伯斯特格罗夫斯市的一家打字机商店,在那里购买了我曾经且将永远拥有的最棒的打字机:一台配有可换式转轮的“兄弟牌”电子打字机。
彼时的我没有超酷的装扮,却成了“字体达人”!我可以在瞬间打出斜体字,甚至可以从新罗马体切换为标准体。还有些工作,需要在两台不同的打字机上完成,调整页面也颇有讲究。专心致志时,我的手指可以比在“皇家牌”打字机上面移动得快一些,从而带出一串完美的敲击声,将心中的文字复制到纸上。事实上,这种打字机已经相当先进,我后来把它连接到我的电脑上,让它变成了一台打印机。这是进步的开始,也是终结的开始。
那之后几个月,我给当时还是女朋友的爱人买了订婚戒指,尽管花的钱只有那台打字机的一半,她一点儿也不介意。她眼中所见的是长远。应该说,时代在前进中还是留下了一点温馨:我几十年前就失去了相伴许久的打字机,但至今仍然拥有最心爱的妻子。
(作者是美国《华盛顿邮报》书评版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