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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0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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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学东见

发展中国家转基因立法:徘徊美欧两极间

宿亮 “政见”观察员 《 青年参考 》( 2013年12月04日   02 版)

    概而言之,美国的标准是:只要科学家不确定有害,就可推广转基因;欧盟的标准是:只要科学家不确定无害,就得限制转基因。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在欧美两种转基因立法博弈中寻求自我立场,受到各种利益因素的影响。

    针对转基因食品的争论中,立法是一个重要的关注点。一些美国环保团体质疑:既然欧盟可以立法强制标注转基因,为什么美国不可以?事实上,美国和欧盟正代表了转基因领域的“立法两极化”。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在两极之间做出自己的选择并非易事。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学者罗伯特·福克纳和荷兰瓦格宁根大学学者阿赫提·古普塔撰文分析了欧美在转基因立法上的区别,并探讨了发展中国家转基因立法的现状及影响因素。

    国际机制和国际法学者普遍认为,经济全球化引发各国国内政策趋向一致,特别是大西洋两岸在机构框架、政策取向和立法结果上所持立场更是相近。

    转基因和生物技术领域的现实,似乎正在颠覆这一共识。学者们早期也认定全球化对该领域国际机制构建有积极作用。不过,如今的现实是欧美政府转基因“立法两极化”,并已成为全球较为成熟的两种对立观点,难有妥协余地。

    美国1986年制定《生物技术监管合作框架》,根据“实质等同原则”认定,转基因植物所带来的危害,与传统选育品种给人体和环境带来的危害没有什么不同。因此,允许大量试验、种植并在市场上销售转基因食品。

    欧盟则于1990年通过与美国不同的泛欧立法规定,根据“预防原则”立法,限制那些科学家无法确知是否存在风险的转基因技术。这项立法也导致欧盟对转基因食品采取了源头可追溯、强制标注的措施。

    概而言之,美国的标准是:只要科学家不确定有害,就可推广转基因;欧盟的标准是:只要科学家不确定无害,就得限制转基因。

    为食品安全和贸易计,欧美都试图推动国际标准执行自己的立法标准。不少人认为,“立法两极化”的现状限制了发展中国家在转基因领域的选择。

    现阶段,转基因国际立法主要依据两个条约。其一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关于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这一协议基于世贸组织减少非关税壁垒的初衷,在缺乏国际标准的领域依靠科学判断,只要未确定有风险,就不应执行严格预防性措施。

    另一条约是联合国主导的《卡塔赫纳议定书》。这一条约基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初衷,在科学家无法确定新技术不存在风险时,允许采取预防性措施。

    这两个条约也是美欧双方对转基因的对立态度的写照。

    在“立法两极化”、争议不休的同时,基因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正迅速增加。其中包括一些全球范围内频繁贸易的农作物,研究者认为,美国、中国、加拿大、阿根廷、巴西、印度等国家的转基因农田,占全球转基因农作物的95%。

    福克纳和古普塔在文章中以中国、墨西哥和南非为例。这三个发展中国家转基因技术研发居于世界前列,国内对转基因的讨论也较多。他们在“立法两极化”环境中对于转基因的态度具有代表性。

    三个国家均在坚持贸易自由化的基础上,大力支持生物技术研发,但又都是《卡塔赫纳议定书》成员国。这体现了三个国家虽然鼓励转基因的研发,但对转基因作物的政策仍存谨慎。以这三个国家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转基因立法,也没有成型。

    以中国为例。上世纪90年代早期,中国发展商业化生物技术时并没有明确立法。1992年,科技部出台《基因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这是一部科学家写给科学家的原则性规定。1996年,农业部在条例基础上出台实施细则。在细则中,农业部倾向于要科学地证实转基因的危害,即不强调转基因长远威胁,更倾向于大力发展商用转基因产品。

    作为最终决策机构,国务院2001年推出转基因作物安全管理办法,农业部随后出台三个实施细则,要求对转基因食品增加风险评估、安全管理和食品标注。

    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则似乎是谨慎对待转基因的代表机构,也是中国谈判《卡塔赫纳议定书》的主要部门。在两名学者对环保总局的访谈中,他们的访谈对象表示,中国政府一直希望出台完善的生态立法,对转基因作物形成应急管理系统,但一直没能成功。

    在中国的案例中,外部因素影响较大。

    中国从1999年开始暂停批准新的转基因作物种植。这一时间点紧随欧盟1998年终止转基因种植授权。2000年,欧盟在中国出口的大豆产品中检测出转基因成分,一度禁止进口来自中国的大豆。2008年,欧盟要求中国进口的大米及相关产品出示无转基因证明。

    学者们认为,这是中国做出限制转基因的决定的重要考量。另外,美国曾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内要求中国开放农产品市场,其中就涉及到美国转基因大豆。中国对转基因的限制措施在学者们眼中,可能是贸易谈判中的筹码。

    福克纳和古普塔的研究,勾画了当今世界转基因立法的一幅素描。他们认为,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在欧美两种转基因立法博弈中寻求自我立场,受到各种利益因素的影响,在谨慎中部分放松对转基因的规定。对普通中国人而言,食品安全是生存大计,转基因难以“自证清白”,了解转基因立法的国际环境与来龙去脉,对下一步的政策发展显得格外重要。

    (本专栏由“政见”团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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