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学东见
行业转型如何影响了中国社会结构
○陶郁 “政见”观察员
《
青年参考
》(
2013年11月13日
03
版)
研究者指出,在中国不同的产业部门之间,经济转型对社会结构的影响机制,可能存在巨大差异;这种差异的源泉,则在于国家对不同产业部门实行产权改革的方式不同。
经济转型显然能够导致社会结构变迁。只要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不算太短,随意想想亲戚朋友邻居熟人在过去二三十年里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的变化情况,便不难发现:一些人从经济转型中得到的好处,要远比另一些人多得多。然而,对于每个人来说更重要的问题、以及对于社会科学研究者来说更有趣的问题,在于经济转型到底通过何种方式,对社会结构变迁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
经济转型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与每个家庭的生活息息相关,但由于不同家庭主要劳动力的职业和职位不同,它们受经济转型影响的程度和方式,可能也大相径庭。最近,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魏昂德与两名合作者发表论文,指出在中国不同的产业部门之间,经济转型对社会结构的影响机制,可能存在巨大差异;这种差异的源泉,则在于国家对不同产业部门实行产权改革的方式不同。
魏昂德等学者重点讨论了农业、钢铁和房地产这三个主要产业部门的市场化改革进程。他们指出,国家对这三大领域的产权改革都相当彻底,而如今,这三个产业内部的市场化竞争程度,也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但是,由于上述三个领域产权改革的方式存在根本区别,导致经济转型在一些产业内减少了收入差距,在另一些领域则加剧了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差异程度。
在农业领域,改革以前,劳动力和土地等资源掌握在生产队和集体农场手中,而种植计划往往也是由社队集体确定的。改革以后,配置劳动力和制定种植计划的权力,被下放给农户,但农村土地依然不允许私自转让。在这种情况下,农户成为主要生产单位,可以自由安排自身的生产活动,但也要为自己做出的经济决策负责;同时,改革还解放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这部分劳动力可以进入其他领域获得工资收入。于是,农村家庭收入得以普遍提高,而土地私自交易的禁令又防止了以收取租金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地主阶级产生,改革缩小了不同家庭之间的农业收入差距。
与农业领域不同,钢铁产业的主要生产资料在改革前后都掌握在国家控制的机构和企业手中,但经济转型对社会结构带来的影响依然显著。改革以后,市场机制在钢铁产业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尽管主要钢铁企业依然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管理层对资金和人事的影响力还是得到了根本性的提高。在市场规律的驱动下,企业为了追求利润,进行了大规模的改组并购和下岗分流。而在此过程中,钢铁工人的“铁饭碗”被彻底打破,许多人失去了改革前的固定工资、福利待遇甚至稳定工作。随着“大锅饭”时代的结束,钢铁产业的经济效率得以显著提升,但下岗失业也降低了部分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
房地产领域的改革则以另一种方式改变了中国社会的结构。改革以前,农村住房主要依靠农民自建,城市住房则往往由单位负责提供。当时的中国,几乎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市场。改革以后,地方政府得以出让土地,而随着“房改”政策的推行和大量商品房被建设开发,城市地区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房地产市场,并因为中国正在经历的剧烈城市化进程而蓬勃兴旺。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较早进入房地产开放领域并在其中取得成功的企业主,得以跻身中国最高收入的人群之中。而随着房价和租金不断提升,许多拥有多处房产的城市居民,也在改革中不断见证着自身财富的增长。但是,房价上涨也给无房者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压力,而从事房地产建设的广大农民工群体也未能完全享受城市化的红利。因此,房地产领域的改革虽然显著不同于钢铁行业,但同样加速了中国的社会分层。
在此基础上,魏昂德等学者进一步指出,中国各行业在过去几十年间所经历的产权改革在内容与方式上都大不相同,而上述过程也确实使经济转型对社会结构的影响呈现出因行业而异的鲜明特点。然而,尽管改革的内容和方式丰富多彩,各行业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改革的决定,还是基本上由国家做出。这从一个侧面说明,虽然中国已经越来越远离中央计划经济,虽然市场因素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日益深入与广泛,但国家仍然对经济运行和社会生活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说,“解铃还须系铃人”,国家在控制贫富差距和优化社会结构等方面,也应当肩负责无旁贷的义务。
(本专栏由“政见”团队供稿)
研究者指出,在中国不同的产业部门之间,经济转型对社会结构的影响机制,可能存在巨大差异;这种差异的源泉,则在于国家对不同产业部门实行产权改革的方式不同。
经济转型显然能够导致社会结构变迁。只要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不算太短,随意想想亲戚朋友邻居熟人在过去二三十年里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的变化情况,便不难发现:一些人从经济转型中得到的好处,要远比另一些人多得多。然而,对于每个人来说更重要的问题、以及对于社会科学研究者来说更有趣的问题,在于经济转型到底通过何种方式,对社会结构变迁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
经济转型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与每个家庭的生活息息相关,但由于不同家庭主要劳动力的职业和职位不同,它们受经济转型影响的程度和方式,可能也大相径庭。最近,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魏昂德与两名合作者发表论文,指出在中国不同的产业部门之间,经济转型对社会结构的影响机制,可能存在巨大差异;这种差异的源泉,则在于国家对不同产业部门实行产权改革的方式不同。
魏昂德等学者重点讨论了农业、钢铁和房地产这三个主要产业部门的市场化改革进程。他们指出,国家对这三大领域的产权改革都相当彻底,而如今,这三个产业内部的市场化竞争程度,也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但是,由于上述三个领域产权改革的方式存在根本区别,导致经济转型在一些产业内减少了收入差距,在另一些领域则加剧了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差异程度。
在农业领域,改革以前,劳动力和土地等资源掌握在生产队和集体农场手中,而种植计划往往也是由社队集体确定的。改革以后,配置劳动力和制定种植计划的权力,被下放给农户,但农村土地依然不允许私自转让。在这种情况下,农户成为主要生产单位,可以自由安排自身的生产活动,但也要为自己做出的经济决策负责;同时,改革还解放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这部分劳动力可以进入其他领域获得工资收入。于是,农村家庭收入得以普遍提高,而土地私自交易的禁令又防止了以收取租金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地主阶级产生,改革缩小了不同家庭之间的农业收入差距。
与农业领域不同,钢铁产业的主要生产资料在改革前后都掌握在国家控制的机构和企业手中,但经济转型对社会结构带来的影响依然显著。改革以后,市场机制在钢铁产业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尽管主要钢铁企业依然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管理层对资金和人事的影响力还是得到了根本性的提高。在市场规律的驱动下,企业为了追求利润,进行了大规模的改组并购和下岗分流。而在此过程中,钢铁工人的“铁饭碗”被彻底打破,许多人失去了改革前的固定工资、福利待遇甚至稳定工作。随着“大锅饭”时代的结束,钢铁产业的经济效率得以显著提升,但下岗失业也降低了部分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
房地产领域的改革则以另一种方式改变了中国社会的结构。改革以前,农村住房主要依靠农民自建,城市住房则往往由单位负责提供。当时的中国,几乎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市场。改革以后,地方政府得以出让土地,而随着“房改”政策的推行和大量商品房被建设开发,城市地区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房地产市场,并因为中国正在经历的剧烈城市化进程而蓬勃兴旺。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较早进入房地产开放领域并在其中取得成功的企业主,得以跻身中国最高收入的人群之中。而随着房价和租金不断提升,许多拥有多处房产的城市居民,也在改革中不断见证着自身财富的增长。但是,房价上涨也给无房者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压力,而从事房地产建设的广大农民工群体也未能完全享受城市化的红利。因此,房地产领域的改革虽然显著不同于钢铁行业,但同样加速了中国的社会分层。
在此基础上,魏昂德等学者进一步指出,中国各行业在过去几十年间所经历的产权改革在内容与方式上都大不相同,而上述过程也确实使经济转型对社会结构的影响呈现出因行业而异的鲜明特点。然而,尽管改革的内容和方式丰富多彩,各行业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改革的决定,还是基本上由国家做出。这从一个侧面说明,虽然中国已经越来越远离中央计划经济,虽然市场因素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日益深入与广泛,但国家仍然对经济运行和社会生活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说,“解铃还须系铃人”,国家在控制贫富差距和优化社会结构等方面,也应当肩负责无旁贷的义务。
(本专栏由“政见”团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