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扬“自主国防”被指敷衍了事
台湾新版“防务总检讨”亮点不多
○本报特约撰稿 雷炎
《
青年参考
》(
2013年04月03日
19
版)
台湾新版“防务总检讨”影响力有限,但外界仍可藉此一窥其海空力量发展脉络。
今年3月,台湾“国防部”公布所谓新版“四年期防务总检讨”(QDR),这是继2009年首度公布后的第二版,显示台湾已建立以四年为周期的防务检讨机制。虽然制度已落实,本次公布的QDR内容,对若干重大政策的论述却十分简略,让观察人士颇有微辞。
据台湾《亚太防务》杂志介绍,台湾“国防法”第31条规定,新任“总统”就职后10个月内须提出QDR,公示其军事战略并阐述未来四年的防务政策方向。事实上,台湾设定QDR制度是效仿美国,但双方情况不同,使得台美的QDR在本质上存在极大差异。
美国的QDR在制定过程中要参考五角大楼、国会、民间等三方面意见,由于国会掌握财政权,为获得所需的预算,军方争取国会支持尤其重要;经过漫长协商后推出的QDR由美国总统颁布,具有政策指导的法律效力。正因为如此,外界都非常重视美国的QDR,认为其动向代表了美国国防政策的走向。
相比之下,台湾的QDR是由“国防部”自行制定,只具备政策建议功能,并无任何法律效力,影响力自然有限。况且,“国防部”把QDR定义为最高战略指导文件,只对防务政策进行原则性论述,对已发生的或潜在的问题缺乏应对措施,与“防务总检讨”的名头不符,致使外界认为台湾的QDR徒有其表、内容不够具体,有“敷衍了事”之嫌。
在新版台湾QDR中,掌握预算大权的“立法院”最关心的莫过于军事投资与“自主国防”相关内容。当前,岛内普遍认为武器外购已成台军建设的主流,完全背离当初“自主国防”的政策宣示,连马英九在会见美国议员时都得意地指出,自他上任以来,美国已同意售台183亿美元的武器,此言虽“凸显台美关系良好”,却无疑是台湾岛内军工业的利空。事实已然如此,新版QDR仍照本宣科地强调“自主国防”,未见任何修正或检讨性文字。
在这方面,韩国可以和台湾作比较。近年来,韩国“自主国防”事业发展迅速,甚至出口战斗机、军舰、坦克、自行火炮,获利颇丰,台湾却限于外部环境而难以出口武器,连多个自制武器项目都一再推迟。更明显的是,同样是通过对美军购途径升级F-16战斗机,韩国有效结合军方与产业资源,获得性价比好得多的升级方案,台湾却让军方负责单位单打独斗,达成的升级方案被认为有较高的成本与技术风险,孰优孰劣一目了然。
尽管新版QDR对台湾防务政策只进行原则性论述,字里行间仍透露出若干重点武器引进计划:联合制空作战能力的空中截击能力部分,提到寻求下一代战斗机与无人机;联合制海作战能力的水面(水下)作战能力部分,则提到规划建造潜艇与先进水面战舰。
关于寻求下一代战机,QDR称其应兼顾隐身、空中加油、远程、超视距作战、先进电子战系统、空射攻陆与反舰导弹等能力,符合相关性能指标的只有美国的F-35。曾有“立法委员”询问是否有可能通过技术转移在岛内自制,虽然“国防部”声称“不排除任何选项”,鉴于台湾目前所处环境与当年研制IDF战斗机时完全不同,军方更像是在虚以委蛇。
无人机方面的情况稍好。目前,台“中科院”正在开发新型无人机,据见过实物的人士描述,其翼展17米左右,与美国RQ-1/MQ-1“掠夺者”相当,远大于台军现役型号。
寻求潜艇也是QDR着墨较多的部分。从美台过去几年的互动看,小布什执政时期答应售台的8艘潜艇几乎肯定会“跳票”,在岛内“立法院”推动与造船业争取下,台军引进潜艇的方针已调整为自行研制,但包括作战系统、声呐系统、鱼雷发射管等关键设备与技术仍依赖海外提供,尤其需要得到华盛顿的首肯,因此,这方面的愿景仍有赖美方配合。
台湾新版“防务总检讨”影响力有限,但外界仍可藉此一窥其海空力量发展脉络。
今年3月,台湾“国防部”公布所谓新版“四年期防务总检讨”(QDR),这是继2009年首度公布后的第二版,显示台湾已建立以四年为周期的防务检讨机制。虽然制度已落实,本次公布的QDR内容,对若干重大政策的论述却十分简略,让观察人士颇有微辞。
据台湾《亚太防务》杂志介绍,台湾“国防法”第31条规定,新任“总统”就职后10个月内须提出QDR,公示其军事战略并阐述未来四年的防务政策方向。事实上,台湾设定QDR制度是效仿美国,但双方情况不同,使得台美的QDR在本质上存在极大差异。
美国的QDR在制定过程中要参考五角大楼、国会、民间等三方面意见,由于国会掌握财政权,为获得所需的预算,军方争取国会支持尤其重要;经过漫长协商后推出的QDR由美国总统颁布,具有政策指导的法律效力。正因为如此,外界都非常重视美国的QDR,认为其动向代表了美国国防政策的走向。
相比之下,台湾的QDR是由“国防部”自行制定,只具备政策建议功能,并无任何法律效力,影响力自然有限。况且,“国防部”把QDR定义为最高战略指导文件,只对防务政策进行原则性论述,对已发生的或潜在的问题缺乏应对措施,与“防务总检讨”的名头不符,致使外界认为台湾的QDR徒有其表、内容不够具体,有“敷衍了事”之嫌。
在新版台湾QDR中,掌握预算大权的“立法院”最关心的莫过于军事投资与“自主国防”相关内容。当前,岛内普遍认为武器外购已成台军建设的主流,完全背离当初“自主国防”的政策宣示,连马英九在会见美国议员时都得意地指出,自他上任以来,美国已同意售台183亿美元的武器,此言虽“凸显台美关系良好”,却无疑是台湾岛内军工业的利空。事实已然如此,新版QDR仍照本宣科地强调“自主国防”,未见任何修正或检讨性文字。
在这方面,韩国可以和台湾作比较。近年来,韩国“自主国防”事业发展迅速,甚至出口战斗机、军舰、坦克、自行火炮,获利颇丰,台湾却限于外部环境而难以出口武器,连多个自制武器项目都一再推迟。更明显的是,同样是通过对美军购途径升级F-16战斗机,韩国有效结合军方与产业资源,获得性价比好得多的升级方案,台湾却让军方负责单位单打独斗,达成的升级方案被认为有较高的成本与技术风险,孰优孰劣一目了然。
尽管新版QDR对台湾防务政策只进行原则性论述,字里行间仍透露出若干重点武器引进计划:联合制空作战能力的空中截击能力部分,提到寻求下一代战斗机与无人机;联合制海作战能力的水面(水下)作战能力部分,则提到规划建造潜艇与先进水面战舰。
关于寻求下一代战机,QDR称其应兼顾隐身、空中加油、远程、超视距作战、先进电子战系统、空射攻陆与反舰导弹等能力,符合相关性能指标的只有美国的F-35。曾有“立法委员”询问是否有可能通过技术转移在岛内自制,虽然“国防部”声称“不排除任何选项”,鉴于台湾目前所处环境与当年研制IDF战斗机时完全不同,军方更像是在虚以委蛇。
无人机方面的情况稍好。目前,台“中科院”正在开发新型无人机,据见过实物的人士描述,其翼展17米左右,与美国RQ-1/MQ-1“掠夺者”相当,远大于台军现役型号。
寻求潜艇也是QDR着墨较多的部分。从美台过去几年的互动看,小布什执政时期答应售台的8艘潜艇几乎肯定会“跳票”,在岛内“立法院”推动与造船业争取下,台军引进潜艇的方针已调整为自行研制,但包括作战系统、声呐系统、鱼雷发射管等关键设备与技术仍依赖海外提供,尤其需要得到华盛顿的首肯,因此,这方面的愿景仍有赖美方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