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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23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电子书租借尚处于“狂野西部”

译者 秦佳 《 青年参考 》( 2013年01月23日   32 版)

    如今,电子阅读工具正以可观的速度向全社会普及开来。不过,因为出版方的保守策略,即便在美国,电子书大规模取代纸质书的条件依然没有成熟。

    你从图书馆借过电子书没?如果没借过也没关系,因为绝大部分人都没借过。近日,皮尤互联网项目发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只有5%的读者“试图借过”(注意,不一定能借成)电子书。而根据美国图书馆协会公布的数据,高达75%的公立图书馆都提供电子书出借服务,相比之下,5%以下的出借率实在有些寒碜。

    各种迹象显示,这和目前各大出版商的电子书业务还不成熟有关,用形象一点的话说:整个美国的电子出版业务,依然呈现一片“狂野西部”的乱象。

    尽管大部分公立图书馆提供电子书,但主要出版商针对这一块设立的条条框框,让读者想顺顺利利地借到一本书并不容易。纽约州白原公立图书馆馆长布莱恩·肯尼回忆说,一次,一位中年读者想借一本电子版的《史蒂夫·乔布斯传》。他直接把自己的iPad抱到服务台,问工作人员怎么下载。肯尼只得解释,这本书下载不了,对方失望地离开了。  

    这是读者借电子书时碰到的经典场景之一,图书馆每次都只能用类似的理由加以搪塞。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出版商西蒙·舒斯特公司不愿开放这本书的电子版。

    通常情况下,普通读者对电子书的理解就是从网上直接弄电子版。而出版商一般不会将自家的作品,尤其是还在热卖的畅销书随便制成电子版,它们这么做也有道理——如果某位读者下载了电子书进而传给朋友们,他的朋友的朋友们又传来传去,出版商就毫无利润可言了。实际上,全美所有出版商当中,眼下只有两家——哈珀·柯林斯与兰登书屋——向图书馆提供畅销书的电子版。不难想见,这么做的前提是:这两家公司有办法防止书被随意免费共享。

    哈珀·柯林斯允许出借他们的畅销书,但有使用人数限制——每个许可证最多只提供给26个读者使用,超过26人以后就得更新一次许可证,图书馆方面则需要付给出版商25至35美元。至于图书馆方面,他们一开始非常抵触这种做法,现在已经慢慢习惯了。相比之下,兰登书屋的做法就省事得多了——每本书100美元,想怎么借怎么借;还有附加条件:不能是那种一堆人等着排队借的书,只能是相对不大知名的、不那么讨人喜欢的作品。

    放眼长远,无论从哪方面来看,出版商授权图书馆出借电子书都是大势所趋。在这个随处可见人们抱着平板电脑阅读的时代,出版商如果迟迟不开拓电子书业务,就太跟不上时代了。然而,我们也不能因为出版商给电子书设立条条框框就大骂它们唯利是图。肯尼认为,这是因为电子书刚兴起,出版商与图书馆都没有经验处理这种情况,出版商只能为保护版权而采取相对保守的策略。“等到大部分人都习惯了从图书馆借电子书之后,出版商会大方得多。”

    美国国家公共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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