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翻译是文化交流的使者,他们的工作堪称一门不亚于原创的艺术。
“世界上根本没有‘优秀的翻译’,最好的翻译往往犯错最厉害,因此请盯紧他们!”
“哦,该死的翻译,不要鸡奸我们!”
头一句话出自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有趣的是,获得1978年诺贝尔文学奖后,他改变了对翻译的态度:“每种语言都有独特的真理,翻译是文明之魂。”
第二句出自米兰·昆德拉。他向来对翻译不屑一顾,就像蛇无所谓蜕下的皮。据说,他特别喜欢对着外文译本挑三拣四,花掉的时间几乎和写作的时间一样多。
翻译果真是项卑贱的职业吗?事实上,大部分作家能够容忍翻译用另一种语言重写自己的作品——那正是翻译之本质。有时,作者和译者因这项工作产生私交,个别人甚至迸发出爱情!诚如一位前辈所言:“翻译的工作更微妙、更有启发性,是更高层次的写作。”
我翻译过一些中国小说,视这些作家为朋友。一是由于他们对我的信任,二是因为对方从不回避对其作品的质疑。莫言就是这样一位宽厚的人,即便在凭借《红高粱》于上世纪90年代初声名大噪之后,他对译者的赞赏依然不亚于我们颂扬他的原著。他很清楚,中英文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非常乐意向我解释其文字间隐晦的文化和历史背景。
然而,作家都渴望自己作品的外文版完全具备原著那样的影响力,这种渴望常常夹杂着对翻译本质的无知,甚至对翻译的蔑视,结果招来后者的报复。
1981年我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任教时,一名留学生提起,他当年在中国时,曾参与把约瑟夫·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译成汉语:负责人手里只有一本英文原作,索性把书撕成许多份,分给班里的学生,每人一章。“为什么不能这样做?不就是翻译嘛!”
图书不同于戏曲和音乐,从付印那一刻起就固化了。但是,作品要拥有广泛的读者群,就必须用异国文字将其内容替换,对译者而言,要点在于如何解构跨文化交流的复杂性。典型的例子是“磕头”这个词。一个人磕头可能是出于崇敬、惧怕、懊悔、感激或其他原因,翻译必须擅长捕捉各种不同情境里的特定感觉,才能无限接近作者本意。
每当有人问我为何选择如此费力不讨好的工作,我就会告诉他:我热衷于阅读中文,又热衷于用英文写作;我热爱这份事业的挑战性和不确定性,热爱创造性和忠实性之间的冲突。意识到自己同时在为两种文化贡献力量,我倍感满足——换句话说,我译故我在。
美国《华盛顿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