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俄罗斯,作家获得的荣誉通常难以为其带来巨大的金钱利益。
媒体估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中国作家莫言的全年收入可能达到3200万美元。这个数额包括各种著作版权的收入,更重要的是其小说销售量大幅增加带来的提成。
如果按每位获奖作家的作品多卖300万册,每册平均价格25美元计,可得销售款7500万美元。按西方的惯例,这笔钱分成两部分,岀版商拿一半,另一部分的50%、即大约1900万美元归作者支配。当然,如此美好的预期,必须要求各个环节都不出差错才能实现。
另一种情况下,如果作家之前已把自己的著作版权岀让给代理公司,那么,他所得的报酬一般来说很难超过两成,很多时候只能按6%~8%提成。那么,即便销售增长幅度相同,作家也只能拿到400万至500万美元。这种状况相对比较少见,且往往会导致不愉快的纠纷。
现在,让我们看看俄罗斯作家的获奖后所得,这可能要引入另一种算法了。举例而言,2011年获得俄罗斯文学“图书大奖”的作家米哈伊尔·希什金,根据可靠数据,他的小说《信札》初版共发行了7000册,平均每册售价365卢布。遵照我国一贯的收入分成规则,岀版机构拿20%,作者拿20%,希什金最终获得约122000卢布,合3300美元。就算作品再版后销售数量增加两三倍,俄罗斯作家的收入和其他国家获奖者的所得相比,依然不可同日而语。
给人的总体感觉是,今天的俄罗斯作家是十分优秀的,同时也是非常贫穷的。
□俄罗斯《总结》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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