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人马修·伍兹取笑两名被绑架女孩的“玩笑”过了头,这一点任何人都不持异议。当他在脸谱网上发布粗俗、冒犯性的评论后,迅速遭到大家的鄙视。不过,难道就应该把他投入监狱吗?
一名法官认为应该判19岁的伍兹12周监禁。伍兹现被关押在铁窗之内。因使用社交媒体而触犯法律的,不光伍兹一人。最近,英国多人因在网络上发布令人厌恶的意见或恶毒评论而遭到逮捕、被法庭审判。一名男子因对阿富汗战争感到愤怒,在脸谱网上发文称,“所有的士兵都应该去死,下地狱”,他的下场是,必须为社区服务240个小时。一名17岁的男孩在推特网上称:英国奥运会跳水选手汤姆·戴利未能赢得金牌,让其已故的父亲蒙羞。他因这种侮辱性的言论而遭致警方逮捕,但在遭警告后获释。
民权团体和检控官对如此多的逮捕和调查事件提出了警告。他们担心,这会侵蚀英国的言论自由,而英国是世界上最先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之一。位于伦敦的非盈利机构“审查指数”组织负责人柯斯蒂·休斯说,“我们现在看到因言获罪,而以前从未有这样的情况。这的确让人忧虑。”
英国2003年出台的《传播法》引起了争议。根据该法,利公共电子网络,传播被认为“严重冒犯或者带有猥亵、淫秽、威胁性质”的信息,将被视为犯罪。
批评者指出,这个条款实际上是来自上世纪30年代的法律条款,当年该条款旨在防止电话被民众滥用。2003年的《传播法》保留了这一条款,但这一年尚未出现脸谱网、推特网和其他在线社交网站。批评者认为,让该条款继续管控着日新月异的媒体(包括互联网),这实在是一种时代的乖谬。该条款理应立即予以处理,但因为当下的英国政府正全力恢复英国经济,显然无暇顾及此事。
除了法律之外,一些观察家还注意到英国社会更深层面的东西。休斯认为,按照英国的文化传统,民众认为他们有不遭到他人冒犯的权利。
但英国惩罚冒犯者的做法,会让美国人感到震惊。在美国,言论自由(哪怕是令人讨厌和有害的言论),受《权利法案》的保护。但英国没有成文的宪法来保障这一点,尽管它声称其有悠久的自由表达传统。英国总检察长基尔·斯塔莫的办公室正在咨询警察、律师和学界人士,依照2003年的《传播法》,何种情况才应进行调查和起诉。
斯塔莫说,“进行起诉的门槛必须很高才是。我们生活在民主社会……人们有权进行冒犯,他们有权来进行侮辱。这一点必须受到保护。”
美国《洛杉矶时报》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