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有关iPad中国内地商标权的争夺战继续延烧,日渐白热化。截至目前,全国至少10多个城市下架iPad。2月17日,苹果在华经销商深圳顺电公司被判侵犯深圳唯冠iPad商标权,预计将有更多地区下架iPad。
2月17日,广东省惠州市中院下发一审判决,判定苹果经销商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家华店及苹果电脑(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侵犯了深圳唯冠第1590557号注册商标的专用权。iPad商标纠纷开始至今,深圳顺电公司成为第一家被法院判定败诉的苹果经销商。
而苹果电脑(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是苹果iPad产品的中国总经销商,它被判决侵权,意味着中国市场上全部iPad产品的销售,均构成对深圳唯冠注册商标权的侵权。
同日,深圳唯冠在北京召开维权新闻发布会,说明唯冠与苹果间的iPad商标权纠纷,并公开表示唯冠正选择美国律师事务所,将在美起诉苹果。
iPad3或将不能在内地合法销售
据悉,目前对iPad进行下架处理的城市,已波及天津、郑州、福州、扬州、成都、石家庄、沧州、海口、威海、临沂等至少全国10多个城市。在此过程中,全国有近20家工商部门,开始调查iPad商标权问题。
与此同时,《青年参考》记者发现,国内第二大B2C电子商务公司京东商城于2月13日下架iPad,15日上午又悄然恢复销售。17日,记者再次登录京东搜索时,却发现iPad被再次停售。对此,京东销售客服给出的解释是:“iPad销量一直很好,可能是由于卖光了。”
同时,亚马逊中国网站也已移除iPad销售页面。据《华尔街日报》报道,这是苹果的要求,因为上述网站没取得销售授权。
《华尔街日报》认为,这些购物网站在内地市场的占有份额不大,且国内实体店普遍能买到iPad,因此禁止购物网站销售iPad,不太可能严重影响苹果在内地的销售情况。
目前,深圳唯冠已向海关申请禁令,希望禁止iPad产品进出口。对此,“俄罗斯之声”广播电台认为,由于大部分iPad由中国富士康生产,若该禁令一旦被通过,无论是对苹果还是中国都有不利影响。这与《华尔街日报》的观点不谋而合——如果深圳唯冠胜诉,那么苹果面临的后果可能较严重,其制造并在全球销售的iPad将无法在中国内地销售。
据易观国际的数据显示,包括多方渠道在内,从2010年第4季度到2011年第3季度,iPad系列产品累计在中国内地销售了362万台,按平均价格每台3000元人民币计算,其销售额已远超108亿元人民币。苹果曾多次将中国内地称为“它实现增长的最重要市场之一”。据苹果发布的2011财年年报显示,中国内地已迅速增长为仅次于美洲的第二大市场。
据报苹果iPad 3将于3月发布,香港《文汇报》称,如果苹果输掉这场官司,则意味着输掉下一代iPad产品在内地市场的全部机会。
深圳唯冠与苹果“休眠公司”来往邮件曝光
17日,美国一家科技网站AllThingD曝光了多份深圳唯冠与苹果就iPad商标权一事相互往来的电子邮件。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一封2009年12月15日,深圳唯冠一位名叫“Huy Yuan”的员工,发给苹果创立的“休眠公司”英国IP公司Jonathan的邮件,正文为:“是的,公司律师麦世宏(Ray Mai)先生和我都为深圳唯冠工作。但商标不归深圳公司所有,而归属于台湾公司,所以我们才选在台湾会面。另外,深圳唯冠可以接受你的支票,麦世宏将于12月23日在台湾接待你。”
目前,这家网站公布的邮件真实性暂时无法确认,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在接受《青年参考》采访时,坚决否认其真实性,称其造假。
苹果在华绝无仅有的一次胜诉?
近期,一位名叫Raymond Wang的律师,在一家实名制社交问答网站“知乎网”(该网站有严格邀请制度,排斥垃圾信息,用户必须接受邀请后才可注册),针对iPad商标案发表观点,他认为台湾唯冠确实存在违约甚至欺诈行为,但不影响深圳唯冠商标权的合法性。该律师写道,“尽管唯冠的手法以及要价,看起来是赤裸裸的敲诈(你不给我钱,工商部门会让你放血),从商业道德上令人很不舒服,但其穷尽使用的各种法律手段(包括申请海关保护)从技术上合乎现行规则。”
此外,Raymond Wang在文章中,还公布了在这场已长达两年多之久的商标争夺战中,苹果获得的惟一一场胜诉。2011年7月,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做出有利于苹果的判决,认为唯冠早前允许苹果使用“iPad”商标的协议仍然有效。判决书中说,香港唯冠控股、台湾唯冠电子和深圳唯冠都明显处在CEO杨荣山的控制下,它们未能遵循协议将iPad中国内地商标转让给苹果,反而试图借此寻求从苹果那里获得1000万美元的商标侵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