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多党制给了极端政党合法的存在空间,这才能避免极端思潮因找不到合理“出口”而导致可能的暴力行动。
民主制度虽然都基于古希腊和启蒙时代的理论基础设计而来,但在实践中依然呈现丰富的姿态。从国人了解度而言,我们最熟悉的莫过于美国民主和新近举行了“大选”的台湾民主,而对法国民主却比较陌生。
这也许是因为台湾说国语,而英语的普及性较强,法语则相对是小语种。再加上美国强大的影响力和台湾因为天然血脉相连带来的冲击力,这两种模式成为绝大部分国人更熟悉的领域。
自1789年法国大革命起,法国在200多年的阵痛和摇摆中逐步稳固了其独特的民主政体(多党制、两轮选举、双首长制等)。法国民主是在厚重历史和文明长期影响下的传统中央集权国家建立民主制度的范例,单是其曲折的演变历史就值得中国读者细细解剖,加以借鉴。
民主制度的天然特点是分权和制约,这意味着制度一旦确立,在实践中发现不妥要修正的话,其程序是极其复杂和漫长的。这也解释了西方民主国家改革之难:法国的退休制度改革和美国医疗保险改革极为艰难,修宪更是如此。
因此,制度设计应该考虑长期稳固和完善。如果说民主也代表了多种思维的自由碰撞,那么在制度选择上,各种流派也应当有公平的传播空间,以供人们讨论和选择。
法国两轮多数选举制度,保证了很小的政党也有一定的生存空间,主要政党按立场从左到右有6个:左翼连线(共产党、激进左派等组合),欧洲生态—绿党,社会党(最大的反对党),民主运动(中间党),人民运动联盟(现总统萨科齐所属执政党)和国民阵线(法国民族主义政党)。这个现象一方面和法国政治制度设计有关,另一方面也和法国人喜欢发表意见、喜欢各立山头的国民性有关。这与中国社会舆论的生态结构非常相似——如,对设立最低工资的看法,对待同性恋问题的看法,以及对待外来人口的城市政策等等,中国社会的舆论生态事实上已经形成了这些松散的意见团体,各类思潮和利益群体在长期互动中,按各类议题的不同立场来进行群体的自由组合。
法国的政治生态不仅客观上形成党派联盟“民主分肥”的形势,还有一个被认定为“缺点”的优点,即极端政党(指以基本价值观为共识的合法的极端主义政党)的存在。政治学家在传统上将极端政党的立场看作文明的倒退,比如,法国极左政党全盘否定资本主义,极右政党则排斥外国移民。但在政治实践中,多党制给了极端政党一个合法存在的空间,这才能避免极端思潮因找不到合理“出口”而导致可能的暴力行动。
另外,单纯的美式两党制,往往因为以选举为核心而压缩了“先进理念”的传播空间。法国和欧洲的多党共存格局,让超前的观点可以通过政党活动获得一定支持者,比如法国的绿党,虽然他们短期内无法赢得大多数,但他们也都有自己的各级议员和受关注的政治活动,从而让有远见的观点可以通过时间的检验而逐步影响大众。
况且,因为多党制的联盟策略,小党还可以获得实际的执政权,比如,法国绿党人士出任巴黎市副市长分管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实践该党的生态城市理念。
由于法兰西民族推崇批判性,他们更乐于自我揭丑地悲叹“法国民主已死”,甚至在清一色外国学生的法语课上,法国教师介绍的不是法国民主的先进性,反而通篇都是讽刺和嘲弄,这种反思精神反而促进了法国民主不断优化。对我们来说,法国民主中优秀之处,才是更应该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