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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2月15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美国苹果VS深圳唯冠

谁真正拥有中国内地iPad商标?

○本报特约记者 侯又华 《 青年参考 》( 2012年02月15日   29 版)

    “我们已向上海浦东法院提起了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诉讼,并定于2月22日开庭。这次诉讼主要是要求苹果公司停止在中国内地使用iPad商标。”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在接受《青年参考》采访时表示,“如果这次胜诉,我们下一步将要求苹果公司对iPad商标侵权进行赔偿。”

    截至目前,全国9个省、市、自治区近20家工商部门介入调查,河北石家庄等地的iPad日前被工商部门查扣,未来还会有更多地区的工商部门介入。知情人士称,深圳唯冠正在准备向海关提供材料,要求禁止苹果iPad的进出口。

    两个有“远亲关系”的唯冠公司与一个“休眠公司”

    2010年10月26日,一封向苹果公司发出的公开信,令iPad在中国内地的商标权争夺战迅速白热化。和君创业公司总裁李肃以香港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小股东身份,在向媒体出示的公开信中称,目前在中国热销的苹果iPad涉嫌侵权,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权仍为深圳唯冠公司所有。

    “2000年,香港唯冠就已和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合作推出名为‘iPad’的平板电脑,只是当时这款产品销量不佳。”谢湘辉告诉《青年参考》,2001年6月和12月,深圳唯冠在中国内地先后注册了两项iPad商标,分别为“IPAD”和“iPAD”(如下图)。

    《青年参考》记者随后在中国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所属的中国商标网的数据库中得到证实,这两个注册号分别为“1590557”和“1682310”的iPad商标权,至今仍属于深圳唯冠。虽然苹果使用的是“iPad”标志,和被唯冠注册的商标有大小写不同,但据谢湘辉解释,相关法律规定“相似即构成侵权”。

    包括美国《华尔街日报》、英国《金融时报》在内的多家知名境内外财经媒体,都将深圳唯冠称为“香港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谢湘辉对此进行了澄清。他解释道:“香港唯冠国际公司旗下有台湾唯冠和香港唯冠实业有限公司,而深圳唯冠是香港唯冠实业的子公司,也就是香港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孙子公司。深圳唯冠跟台湾唯冠是两个独立法人,两个公司间并不存在股权关系。”

    苹果公司2010年推出“i-Pad”产品之前,并没有使用过iPad商标。2009年8月11日,一家英文名称为“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以下简称为“IP公司”)的公司,在英国伦敦注册成立。谢湘辉告诉《青年参考》,IP公司实际上是苹果为在全球购买iPad商标而成立的“壳公司”。有知情人士称,这家IP公司是一家“休眠公司”。这种“休眠公司”实质是一个没有实质业务的空壳公司,注册挂牌后,便很快“休眠”。苹果成立IP公司,则可以不用直接出面,以较低价格购买iPad商标。

    从商标转让到商标争夺

    2009年12月23日,IP公司与台湾唯冠公司签署协议。后者以3.5万英镑向前者转让包括涉案商标在内的共10个国家和地区的商标。同日,双方签订《中国商标转让协议》,约定台湾唯冠以1英镑将涉案商标转让给IP公司。第二年,英国IP公司以10英镑价格,将iPad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了苹果。

    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商标数据库显示,台湾唯冠在2000~2004年在欧盟、墨西哥、韩国、新加坡、印尼、泰国和越南等国家和地区,注册了8个iPad商标。在中国内地销售iPad前,苹果曾申请将两个相关中国商标的所有权转到其名下。但中国商标局拒绝了这一申请,因为相关商标为深圳唯冠所有,与台湾唯冠没有关系。

    当问及“台湾唯冠为何在同一天转让两个涉案商标,需要签订两份协议”时,谢湘辉说:“虽然台湾唯冠以3.5万英镑转让的商标中,包括两个内地商标,但在真正操作上并未成功。第二个协议是专为转让内地商标而签署,也许是为了更方便而刻意签订的转让协议,但我们怀疑苹果存在骗购行为。当年苹果在销售iPad前,已知道中国内地商标权属于深圳唯冠。2010年,苹果曾希望跟深圳唯冠购买该商标权,但协议没有达成。”

    此后,苹果联合IP公司于2010年6月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为涉案商标专用权人,并以此为由申请查封保全涉案商标。2011年底,一审判决苹果败诉。苹果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与此同时,深圳唯冠也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其下达临时禁售令。

    “注册在先”是各国商标法都遵循的基本原则,即某一品牌不管谁先使用,法律只保护依法首先申请注册该品牌和商标专用权的企业。因而,接踵而至的苹果与唯冠商标之争,其焦点在于,谁才是iPad商标在中国内地的主人。

    在深圳唯冠看来,这个商标是属于它的,而苹果则认为既然台湾唯冠把iPad的10个商标权都卖了,中国内地商标自然也包括在内。苹果代理律师杨浩曾在媒体采访时承认,因为IP公司的英国律师不懂中文,对中国商标的权利人无法核实。苹果认为,在签约时,对所涉商标权因无法进行确认,造成相关文件出现错误,责任应当由深圳唯冠承担。

    虽然双方的争夺之战已对簿公堂,但无论是唯冠还是苹果,对于案件的回应却显得尤其谨慎且低调。《华尔街日报》记者告诉《青年参考》,她是通过朋友与唯冠董事长杨荣山取得了联系,而杨荣山本人表示“并不愿意再接受其他媒体采访”。苹果公司代理律师杨浩在接受《青年参考》采访时表示:“苹果对于此次案件不予以相应回应,最终法院自有公正判决。” 

    争夺案体现“中国法治在商业领域的突破”

    实际上,苹果早有经验应对商标侵权的挑战。早在2004年,汉王在中国注册“i-phone”商标。而苹果在2007年推出iPhone后,意识到存在侵权风险,便于2009年与汉王签订转让协议,以365万美元获得所有“iPhone”相关的商标著作权。

    目前中国内地苹果零售店的客流量全球最大,收入为全世界最多,然而一场商标侵权案,让苹果iPad在内地面临着停售或改名的困扰。有分析师表示,这只能归结为苹果过去多年对中国市场的漠视,导致它在中国市场的著作权、专利申请方面存在漏洞。

    《金融时报》从另一方面印证了上述看法,即这场商标争夺案正体现出中国法治在商业领域的突破,更多中国企业已认识到拥有知识产权比窃取知识产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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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真正拥有中国内地iPad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