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新近出台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实施细则还规定,所有想在美国经营的外国银行从2013年1月1日起都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供存款超过5万美元的美国公民账户信息,否则就被视为与美国政府不合作。对于不合作的金融机构,若有美国来源所得,美国将对其总收入征收30%的惩罚性税收。
为此,许多欧洲的著名金融机构如德意志银行、汇丰银行及瑞士信贷集团从2011年初起就开始关闭对美国客户的经纪人账户。慕尼黑的德国银行和抵押银行集团即发函给客户,表示将对住在美国的客户,以及住在国外的美国人,终止证券服务。
瑞士银行家菲利普·布朗认为,上述措施无疑是“迫使银行在丧失客户和公开资料之间做出痛苦的抉择”。加拿大财政部长费海提对此表示担忧,因为其引发了“大量持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人的不安”。他批评这项法规是“没有必要的”。
《福布斯》杂志认为,这项法案无法带来就业,可能吓走很多投资者。英国《金融时报》最新消息称,面对外界的担忧与质疑,美国官方正重新考虑这一针对金融机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