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更多关注普通民众通过人民团体与政府互动和博弈的过程,此类现象可谓当下中国独特的政治生态。
“人民团体”是颇具中国特色的组织形式,常见的此类组织包括工会、妇联、残联等。这些既不同于政府机关,又不同于NGO(非政府组织)的“人民团体”究竟在政治参与中发挥了多大的作用?
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副教授曦中和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博士生徐萍,尝试给出了回答。他们在最新出版的第207期《中国季刊》上发表文章《从抵抗到拥护:中国的残障人士政治代表组织》,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为例进行了研究。他们发现,人民团体正在其代表群体的诉求推动之下,更积极地行使代表职能,维护其代表群体的利益,提升基层民众的政治参与程度。
文章的研究案例围绕针对残疾人助力车的政策之争展开——在各地政府取缔包括残疾助力车在内的电动助力车的潮流中,残联通过会见中央及地方政府领导,多方协调,尽可能维护残障人士的出行便利及就业权利,并推动了多项保护残障人士合法使用助力车权益的文件出台。为完成这一研究,作者实地走访了湖南等地的残联基层组织,并深入分析了残联主席邓朴方等领导者关于残疾人助力车行驶问题的谈话。
作者认为,政治环境相对宽松和人民团体负责人的个人行为倾向,是人民团体更积极地保护其代表群体利益的部分原因。但他们同时指出,底层民众政治参与热情的提高,及维护自身权益意识的觉醒,才是这一现象产生的最主要动因。
文章最终得出结论:普通残疾人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的诉求,已与中国残联积极参与政策协商和制定形成相互促进的循环——一方面,普通残疾人的诉求对残联造成压力,残联必须尽可能维护残疾人利益,以获得普通残疾人的政治认同;另一方面,这些诉求也对残联产生了积极作用,给他们提供了参与政策制定和提升影响力的途径。同时,残联维护残疾人权益的积极作为,也为更多残疾人的政治参与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作者更将这一结论由残联推广到了妇联、工会等其他人民团体,认为这一现象在中国的政治参与现状中广泛存在,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这项结论提示研究者及政策制定者:应更多关注普通民众通过人民团体与政府互动和博弈的过程,此类现象可谓当下中国独特的政治生态。
□本专栏由“政见”团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