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0日
9名中国渔民在菲律宾巴拉望省附近水域“非法捕获”海龟,后被菲律宾海岸警卫队拘留。据当时的媒体报道,菲律宾当局将按照非法入侵、捕猎等罪名提起指控。
2009年4月26日
菲律宾当局在巴塔内斯省逮捕了4名中国渔民,巴塔内斯省警方称,4人因被发现在该省水域内非法捕鱼被捕,并以违反菲律宾渔业法的名义提起刑事起诉和行政起诉。
2006年6月19日
菲律宾海军警卫队联手渔业署,在巴拉望附近水域拦截了一艘中国渔船,并扣留了船上8名中国渔民。执法人员在船上发现约100只死海龟及数只活鲨鱼。8名中国渔民被控以非法入境、盗鱼和猎捕保护生物等罪名。
2004年1月10日
17名来自中国海南省的渔民于巴拉望省附近水域从事捕捞作业时被捕,同年9月,船上持有合法劳工证的3名渔民回国。2005年5月16日,巴拉望省地方法院判决其他渔民5年至6年6个月零7天监禁,并以非法捕捞罪处罚款10万美元,没收船只。
2001年6月14日
菲律宾海军在巴拉望省附近水域逮捕12名被指非法在菲领海捕鱼的中国渔民,并将渔船拖到巴拉望省科伦镇的港口。当时菲律宾军方发表报告称,在中国渔民的船上发现了200公尺长的渔网,15只死海龟和大约40只干海龟。
□整理 实习生 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