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旧书市场淘了本《特朗斯特罗默诗全集》。细读一遍,被他的纯粹与透明所打动。
特朗斯特罗默的诗,笔墨简洁、视野广阔、感情强烈,多是写日常生活的感想,运用大量的自然意象和抽象的哲学思考。他的诗,用音乐般的方式将那些意象从心里“弹”出来。读他的诗,你会领悟到一种不同于雪莱的浪漫,不同于歌德的哲理,不同于艾略特的隐喻,不同于希腊诗人埃利蒂斯的超现实。有人干脆说:他的诗,将这些都融合在了一起。
特朗斯特罗默相信,诗人的创作,应当不断摆脱自己的过去。因此,他的思想像一条小溪,不断流淌,途径何处,溅起水花。那些水花,就是诗作。
为他的《夜晚的书页》而惊诧:“五月的夜晚,我借着/冰冷的月光登陆……一段宽五十八年/长几分钟的/时间……”
为他的《波罗的海》所感动:“那些地衣用陌生语言涂写的木条/是岛民贫穷地里的石头,站着和倒下的石头……木屋/因某阵波浪、某阵风把自己命运扔向这里的人而闪烁。”
给人印象最深的,还要数那首《果戈理》:“夹克破旧,像一群饿狼/脸,像一块大理石碎片/坐在信堆里,坐在/嘲笑和过失喧嚣的林中/哦,心脏似一页纸吹过冷漠的过道……”
特朗斯特罗默带给我们的,除了感官的震撼,还有灵魂的共鸣。也许,这正是诗歌这种精炼的文学形式最宝贵、最朴素的特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