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企业来说,美国华尔街是心仪的融资首选地。从某种意义上说,赴美上市是中国企业成功的一种标志,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选择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然而,聚光灯映照下的中国概念股,背后往往是令人难堪、猝不及防的集体诉讼。
自2000年至2010年,共有43件针对中国上市公司的集体诉讼案件,涉及41家公司。其中,仅2010年一年,就有15家中国公司被提起集体诉讼,约占2010年在美提起证券类集体诉讼案件总数的10%。英国《金融时报》曾报道,目前在美国面对集体诉讼的中国公司多于其他任何一个国家。这一宗宗集体诉讼案件,不仅让很多海外投资者对中国概念股望而却步,也使得中国企业“西游”之路危机重重。
中美发行制度差异大
中美两国发行证券制度不同是导致部分中国企业“西游”遭遇集体诉讼的根本原因之一。中国实行核准制,美国采取注册制。美国注册制度的核心是“完全信息披露”,即证券发行人必须提供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并确保其真实、全面、准确。负责证券监管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职责是审查上述披露材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并不对发行行为和证券本身的品质做出判断。简而言之,只要证券发行人向SEC提交的注册文件满足法定要求,就可以向公众发行证券,并依据各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进行上市交易。
对比中美发行制度,不难看出,美国施行的是“前宽后紧”的制度,而中国的核准制度采用的是“前紧后宽”的体制。在美国上市的门槛相对较低、较容易。然而,很多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往往只关注进入美国资本市场的简易度,而忽略了美国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的前提要求是“诚信为本”,以及上市后非常严苛的监管制度,从而导致了集体诉讼案件的频频发生。
集体诉讼在美国是常态
集体诉讼在美国可以说是司空见惯,很多知名企业如谷歌、亚马逊都曾遭遇过。其根本原因首先是,美国投资者的维权意识极强,专业知识较高,而且投资理念较为理性。因此在上市公司出现违规时,提起诉讼是必然的。此外,美国的证券法十分完善,不仅法律法规健全,执行起来也非常严格。一旦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除了证监会、交易所,市场人士也通过集体诉讼参与到公司的监管中。集体诉讼可以说是美国资本市场的特有产物,它常被看作是对证监会、交易所监管的补充作用。从客观上严格、有效地加强了对上市公司的管理。
中国企业没有真正理解上市
从数据上看,中国企业是美国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但从近年来被集体诉讼的中国案例分析,很多上市公司并没有真正理解“什么是上市”,“上市后应担负的责任和义务”。
首先,中国企业赴海外上市通常面临两个重大飞跃,一是由封闭的企业变成上市公司;另一个是从中国公司变成国际化公司。面对这样的变化,中国企业不仅需要把自己当成“公众人物”接受外来投资者的审查,同时还需要按照国际资本市场的标准,对公司的战略、团队、财务、管理、信息等方面做出相应的“国际化”调整。此外,多数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在不熟悉海外市场的商业文化、监管制度、法律、风险等游戏规则的情况下就急于上市,导致了违规违法行为的出现。
信息披露是主因
中国企业赴美上市最大的法律风险是因违反信息披露义务而遭遇集体诉讼。美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上有着全世界最严格、最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在美国上市的公司被要求在信息披露中严格贯彻全面性和重要性的主旨。其中,“全面性”是指,上市公司必须确保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都真实、全面、准确,并对不实陈述所导致的投资者损失承担法律责任。而“重要性”是指,一个合理的投资者在作出相关投资决定时,如果认为某一事实是重要的,该事实就是重大的。
很多在美上市的中国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在中国,公司治理中依旧保留着浓重的中国文化。在中国式的企业管理中,企业的财务状况、重大决策、重大人事变动、企业发展导向等方面都是高度保密的,这些信息甚至控制在个别主要知情人的范围内。所以,在对外的信息披露方面,不是中国企业故意不报,而是下意识地认为“不方便报”。
财务虚假是死穴
在美国投资者看来,规范的财务是企业的生存之本,信息披露表现出的是上市公司面对股民起码的社会承诺和职业精神。然而,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中,多数是中小型企业,往往缺少专业的财务、法务团队,在筹划境外上市时,会将财务、法务等准备工作交给有境外背景的中介机构打理。在选择这些机构时,一是缺少经验,二是为了节约成本,很多中国公司与不知名的小型美国审计、律师事务所合作。中国在会计、报表及财务核算体系上也有诸多欠缺,部分中国上市企业,企业内部没有明确的内部控制流程,清晰的财务报表信息系统,或IT系统建设。这些因素都为中国企业在美上市被集体诉讼埋下伏笔。
“股市秃鹫”虎视眈眈
中国上市企业在美屡遭大规模的集体诉讼,除了自身财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外,另一重要原因是,美国有一批专门找茬的“股市秃鹫”——律师事务所。
在美国,专门代理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超过200家,其中有多家律所专门负责集体诉讼案件。在集体诉讼中,受益最大的是首席起诉人和律师。一次集体诉讼,律师能够获得赔偿金额20%至30%左右的律师费。
高额的回报势必吸引大批律师盯上上市公司的一举一动。一旦他们发现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内部监管上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就会联络上市公司的股东,以股东的名义提出集体诉讼。这种手段在华尔街的律师界是常态,这些被称为“股市秃鹫”的律所,其诉讼目的并非为了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而是带有功利目的。
借壳上市公司面临更大压力
借壳上市是中国企业在美上市的重要途径。据美国《巴伦周刊》报道的数据,近年来已有350多家中国企业利用“反向收购”在美上市。借壳上市有多种优势,首先,上市费用远远低于IPO上市;其次,无需复杂的司法和审计工作;而且,借壳上市平均耗时为5至6个月,而传统的IPO至少要12个月。
美国SEC有关部门发言人表示,美国资本市场对通过IPO形式发行新股的监管制度非常成熟,但在借壳上市方面还未形成严密的法律体系。因此,在未来一段时间内,SEC及美国众议院金融机构委员会会对上市企业加强监管,尤其是通过借壳上市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