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敢于反对当局镇压的作家心存敬意,然而,当作家开始自我审查时,又是什么因素促使他们如此无情地对待自己心血的结晶呢?
对文艺作品的政治管控与审查由来已久,如今依然蔓延于世界。人们通常对敢于反对当局镇压的作家心存敬意。但当他们开始自我审查、自我镇压时,又该作何感想呢?
有了想法和灵感,但不把它变成文字,这是自我审查的最早形式。作者行使此特权,当然无可厚非。然而,一旦作品已经诞生,尤其是以未出版手稿的形式存在着,事情就复杂多了。人们能够了解的例子大多是:作者不想令已完成的作品面世,但未能成功阻止其出版。
古罗马诗人维吉尔于公元前19世纪编辑《埃涅伊德》期间病逝,留下遗愿称要销毁未完成的作品,奥古斯都大帝并未遵从——独裁统治者坚持出版而非对内容进行审查,说起来还真罕见。大约2000年以后,同在病榻上的卡夫卡拜托遗嘱执行人马克思·布罗德销毁自己的手稿,后者也没照做;谢天谢地,这从根本上改变了20世纪的文学史。
这些销毁作品的意愿背后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是受挫的极致完美主义,还是对销声匿迹、退隐文坛的渴望?有时候,作家的意愿是否出自真心也令人怀疑,毕竟,卡夫卡有大把时间可以亲自把作品扔进壁炉,但他并没这么做。
在另一些进行自我审查的例子中,宗教信仰成了动因。1842年出版的《死魂灵》是果戈理的巅峰之作,但他不满足于此,打算再写两部作品,带领主角乞乞科夫摆脱罪恶。遗憾的是,他后来碰到一位教父,并被后者说服:任何与俄罗斯东正教会无直接联系的东西都是有罪的……所以,他应该尽快烧掉《死魂灵2》的手稿。1852年2月24日凌晨,果戈理在莫斯科的书房里,把书稿一页页地扔进了火中,随后开始绝食,溘然长逝。
自尊心、神经官能症、宗教信仰……都可能促使作家们进行自我审查。但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他们觉得某些作品会损害自己的名声。例如,英国诗人菲利普·拉金曾下令,自己离世后,日记必须烧掉。相比卡夫卡,他有一位听话的遗嘱执行者。问题在于,假如作品一旦出版,销毁“罪证”可就困难多了。马克·吐温在25年间都对其情色作品《1601》避而不谈,该书于1880年前后以匿名方式发售,字里行间包含大量庸俗的笑话和猥琐的对白。
笔者前两天读到一篇很有意思的评论,是关于英国小说家马丁·艾米斯1982年针对视频游戏的评论文章《太空入侵者》的。这篇东西从未出现在他的作品集中,一旦采访者提起,他总会立刻岔开话题。想到那些令人称奇的篇章字句,他这么做好像有点委屈自己了:
“这些有独特绰号的可爱小家伙,像柠檬一样滚圆地前进,它们张着大嘴咀嚼并发出‘哇卡哇卡哇卡’的细微音调,真让人觉得很幼稚怪诞……我要冒险吞掉屏幕中央的水果图标吗?我不会的,你也别……那个水果图标会诱使你进行狂妄的突围。千万别碰它!”(编者注:此系任天堂早期的经典游戏之一《吃豆》)
还有些书并不令人尴尬,仍难得到作者的承认,比如《亚马逊女战士》。它问世于上世纪80年代,作者是美国散文家、剧作家唐·德里罗。该书市场反响极好,甚至加印了好几版,德里罗却刻意与之保持距离——他是不是被过度的商业化吓着了?
如今已是网络时代,要隐藏那些令人尴尬的作品,怕是比以前困难得多。历史学家奥兰多·菲吉斯和记者约翰·哈里,都曾披上“马甲”对看不顺眼的同行进行恶意攻击。遭到曝光后,他们一度试图用滑稽的理由为自己脱罪,在IP地址面前终归无所遁形。
如果你觉得有朝一日可能会后悔自己曾写过什么,务必要确保能烧掉它呀!
英国《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