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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8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儿子留美涉嫌性侵 中国父母想花钱消灾被刑拘

美市民:“他们难道觉得用钱就可以摆平吗?”

本报特约记者 杨柳青 《 青年参考 》( 2012年04月18日   28 版)

    唐鹏(音)

    唐父唐学帆(音)

    唐母乔莉(音)

    原是发生在美国艾奥瓦州艾奥瓦市的一起地方性刑事案件,却在中国网络上引发巨大反响。除了涉案学生与家长是华人之外,热议的关键点更在于:一对中国家长怀揣中国式的“花钱消灾观”,谁料在美国法律面前撞了南墙。这场失败的“价值观输出”,是否足以唤起国人对于法理的深刻反思?

    绑架强奸 有可能面临终身监禁

    约两周前,21岁的在美中国留学生唐鹏(音译),因在艾奥瓦州艾奥瓦市因涉嫌绑架和性侵女房东,遭到刑拘。 

    唐的父母闻讯赶赴当地,妄图贿赂事主令其翻供,结果被告发,双双因为妨碍司法公正,被美国警方逮捕并起诉。

    据艾奥瓦州《宪报》报道,女事主在中国学生最流行的社交网站“人人网”上,发布了一则房屋出租信息。在艾奥瓦大学留学的唐鹏看后与她联系,并相约在3月29日晚8点前去看房。

    女事主在口供中说,唐鹏一进门就表示想去看看卧房。当她带他进入卧房后,唐鹏立马将她双手抓住并反绑身后,用毛巾堵住嘴并勒令她关机,随后便对其进行性侵犯。

    事后,唐鹏还强迫女事主拍下不雅照,并威胁道,“你最好按我说的去做,因为我有刀。”

    他恐吓女事主不许报警,否则将会把照片上传网络。“别做蠢事。”事主在案件记录中,回忆唐鹏曾这样说,“今天你就很合作,所以我俩都开心。”唐鹏离开后,又多次发恐吓短信给事主,警告她不许声张。

    次日,女事主在艾奥瓦大学校医院验伤后报警。在警方协助下,她假意发短信邀约唐鹏,当天下午在她寓所见面。警方随后将前来赴约的唐鹏抓获,并在其背包中搜出了安全套、护照和折叠刀。

    据4月5日的法庭文件记录,警方得令搜查唐的住所时,又在那里搜出了手铐、刀、开锁说明书、十几件女性贴身衣物,以及一个空的壮阳药瓶。

    唐鹏在警察局的笔录中,承认了他曾与女事主发生性有关系,并在过程中施以暴力。目前他被关押在约翰逊县监狱,保释金额为80万美元。

    艾奥瓦市警方将以“一级绑架和强奸罪”起诉唐鹏,若被判罪名成立,他将有可能面临终身监禁。而鉴于唐鹏的留学生身份,如获罪他将被驱逐返回中国完成刑期。唐鹏在4月13日通过律师向法庭否认罪行,但审讯仍在排期当中。

    私了不成 父母同一地点被拘捕

    如果没有唐鹏父母接下来的举动,这起案件大概不会让艾奥瓦市和中国媒体反应剧烈。4月11日,《宪报》报道了唐鹏案件的最新发展:唐的父母在案发13天后,与儿子在同一地点被当地警方拘捕,罪名是“贿赂证人,妨碍司法公正”。

    艾奥瓦本地媒体《市民新闻》4月12日援引警方官方文件,讲述了唐氏夫妇被捕的经过。4月5日,57岁的唐父唐学帆(音)与51岁的唐母乔莉(音),由国内赶赴艾奥瓦城。他们找到了儿子的一名好友,请他帮忙联系该案女事主,期望能“劝服”她修改口供。

    报道称,唐氏夫妇曾宣称只要女事主更改说辞,他们愿意向她支付一定金额的“掩口费”。女事主通过朋友了解到唐氏夫妇的意图后,即刻通知了警方。

    艾奥瓦警署警长蒂妮斯·布拉泽顿对《市民新闻》说,她不知道唐氏夫妇是否真的向女事主提供了金钱,亦不清楚具体金额数量。但是目前的表面证供,足以令警方扣押唐氏夫妇,并在晚些时候以“贿赂证人”的罪名起诉二人。

    唐氏夫妇的“大营救”,不但没能让儿子脱离牢狱,反倒加重了唐鹏获罪的可能性。4月15日,唐鹏一家三口在押的约翰逊县监狱官员,向《艾奥瓦日报》确认,基于唐氏夫妇的行为,唐鹏的保释金,已从原先的75万美元提高至80万美元。

    糊涂家长 美国人表示“简直不能理解”

    唐鹏父母企图在美国“破财消灾”的做法,在艾奥瓦当地引发了强烈回响。有市民在报道后留言表示震惊:“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这对家长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他们难道觉得用钱就可以把事情摆平吗?受害者怎么可能会同意呢?难道在他们的国家,这就是最常见的处理手法?”

    还有市民说,“这简直是愚蠢的行为。他们越试图掩盖,就越能证明他们的孩子有罪吧。”

    根据美国法律,妨碍司法公正是一项重罪,理论上最高甚至可判罚终身监禁。唐氏夫妇企图通过支付“掩口费”的方式,使事主更改口供,正是触犯了“贿赂证人、受害人或消息提供者”这一罪行。

    据熟悉美国法律的学者麦克·艾格介绍,尽管美国各州法律条文不尽相同,但维护司法公正是法律的第一追求,因此唐氏夫妇的行为极大可能令他们在艾奥瓦州的法庭上获罪。《上海日报》预计,唐氏夫妇可能面临长达10年的有期徒刑。

    唐氏夫妇被捕后,美国性犯罪受害者维权计划的执行主任卡拉·米勒质疑艾奥瓦当局,为何未及时将该案事主保护起来,以避免如唐氏干扰证人的情况发生。她向《艾奥瓦日报》介绍,在大多数性侵犯案件发生后,美国警方都会启动“防止接触条例”,以确保事主不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他与案件相关的第三方人士的骚扰。艾奥瓦警方承认,在一开始他们低估了该案的严重程度。

    国内舆论也密切留意着这个远隔重洋的个案进展。资深媒体人段钢在新浪微博上评论该事件,是“把中国经验与美国实践相结合的失败结果”。

    大多数网友认为唐氏夫妇的做法是典型的“中国式思维”。网友“吉利杨学良”说:“估计很多中国父母遇到这事都会这么做,至少想这么做,因为这是他们的常识。”

    不过广东洋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李锐杭则在微博上,呼吁不要过分强调中美的政治文化差异。他写道,“不要说在美国了,在中国唐氏父母也犯了妨害作证罪。如果受害人真的改变口供,就是伪证罪。”他还提到,如果律师教唆被告用钱收买被害人,律师亦会获罪,在中国也不乏这样的判例。

    学者王琳4月16日在《新京报》上,撰文尝试解读唐氏夫妇意图花钱消灾背后的心理,在文中提到国内刑事和解制度存在极大主观性,加之法院执行不力,议定赔偿金常到不了被和解方的手上。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很多人就会选择私下收受赔偿金或“掩口费”,而不通过正规法律程序,来解决刑事诉讼。因此她认为,唐氏夫妇可能将他们对国内司法生态的理解,错误地代入了美国的法律语境,最终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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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市民:“他们难道觉得用钱就可以摆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