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人是“非黑即白”的民族。这一点体现在国家权力问题上,就是将权力视为垄断性的、不可分割的资源,基本没有中间道路和调和余地。
迄今为止,阿拉伯世界并未充分经历类似西方的工业文明洗礼,多数地方仍沿袭着传统生产方式。这种传统生产关系的地方性特征,决定了各个个体间彼此隔离,不足以建立起一种全国性的经济联系和社会互动网络。对他们的生存来说,与庇护者(国家、宗主、地主、部落首领等)的垂直联系远比相互间的横向联合更为重要。
同时,伊斯兰教作为对阿拉伯政治文化影响最大的宗教信仰,始终强调共性,反对个性;强调权威,以建立社会共同体为最高目标。而国家是最高层次的社会共同体。现代主权国家理论的基本理念是“主权在民”,而从伊斯兰教义角度看,真主才是最高权威。由此导致的逻辑结果就是:反抗国家不仅仅被视为“不顺从”,而且还违反真主意志。
因为物质和精神因素的双重作用,阿拉伯国家的权力安排基本都是威权政治式的。通观阿拉伯国家政治演变,尽管各国起初政体差异甚大,但最后基本殊途同归:总统主导的国家,最后往往演变为“老板国家”;军队主导的国家,往往演变为“安全国家”(包括“警察国家”);政党主导的国家,一般会变成党国体制。
在最好的情况下,威权统治孕育出一种“仁慈的家长统治”,即当统治者自认为已充分掌握权力、得到民众拥戴后,乐于扮演乐善好施的“好家长”角色。而在最坏的情况下,即当执政者感觉缺乏足够民意支持时,就会依靠暴力维持统治,出现“暴君式家长统治”。不管哪种情况,当权者显然更倾向于保持秩序,而普通民众似乎也乐意接受“有人管束”的生活。阿拉伯人有句谚语:“60年的暴虐也比一天的混乱好。”
阿拉伯国家的政治文化中缺乏平等意识和公民意识,因此不允许有反对派存在。在他们的政治概念中,平等协商或政治妥协是不可想象的事。“……对话是争论的开始,争论又是内战或分裂的开始。”曾与阿拉伯人共处多年的劳伦斯曾这样分析前者的性格,“他们是一个只认原色的民族,或者说他们是一个非黑即白的民族。”体现在国家权力问题上,就是将权力视为垄断性的、不可分割的资源,基本没有中间道路和调和余地。
信任和平等是建立正常权力更替机制的基本前提。“如果你将政治权力交给你的反对派,你必须视他们为忠诚的反对派,他们不会监禁或处死你,而是可以被信赖为在法律范围内统治,而且一旦你所在的一方赢得下次选举,他们将会让出权力。”因此,如何看待政治对手,是否愿意分享权力,将直接影响到民主化的前景和发展方向。
而在阿拉伯国家,“赢者全得,输者全失”的权力观,使得当政者一旦放弃权力,可能意味着失去现有的一切,甚至包括生命。卡扎菲宁愿拼得鱼死网破,实际上就是因为担心一旦下台,将被反对派“秋后算账”。由此,这些国家的权力更替进程才格外漫长、艰难。
□摘自《阿拉伯剧变——西亚、北非大动荡深层观察》,马晓霖主编,新华出版社2011年12月,标题为编者所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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