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父:大吃大喝闹革命
本报特约撰稿 郑大为
青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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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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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虽然条件简陋,但美国建国年代的政治家们对美酒和佳肴来者不拒。觥筹交错间,他们塑造了一个国家的饮食文化,推动诸多流传后世的政治纲领酝酿成型。
华盛顿喜欢热狗还是汉堡?富兰克林爱吃番茄酱还是芥末?他们为什么不喝白水?每年7月4日(美国独立日)后的一段日子都是美国人尽情欢宴的时节,街头聚会、野外烧烤、甜点与烈酒……渊源都可以上溯到美国独立战争年代。事实上,正如《史密森尼杂志》网站所言,两个多世纪前的美国开国元勋在美国饮食文化形成过程中留下了不少传说。
沃尔特·施泰布是美国公共电视台(PBS)的美食节目主持人,他在《历史的滋味》栏目中提到,乔治·华盛顿和他的战友堪称这个国家最早的一批美食家。他指出,“从农场到餐桌”是21世纪的潮流,但美国国父们对此并不陌生,因为北美殖民地时代交通不便,“手头有什么就吃什么”,这也导致政治家们的饮食习惯呈现出强烈的个人色彩。
史料记载,华盛顿极喜爱海鲜。在波托马克河流域,他经营过3家渔业公司,每年处理数以百万计的鱼类。华盛顿自家种植园的菜谱里有蟹肉锅、牡蛎秋葵和鲑鱼冻。
托马斯·杰斐逊则是不折不扣的“法餐达人”,炸薯条、香槟、通心粉和奶酪让他欲罢不能。不过,美国国家公共电台曾经考证指出,许多高油脂、高热量的食品,实际上是由黑人厨师詹姆斯·海明斯从美国南方带进杰斐逊的厨房的。海明斯是杰斐逊家的最后一批奴隶之一,杰斐逊周游列国期间,两人形影不离。
谈到甜品,美国国父们的立场是一致好评。约翰·亚当斯的夫人艾比盖尔擅长烤制“懒汉苹果饼”,按照美国“加州人”网站文章的解释,这是苹果饼和脆皮水果馅饼的混合体,18世纪早期流行于新英格兰地区。詹姆斯·麦迪逊爱吃冰淇淋,还痴迷于夫人多莉独创的蛋糕;直到今天,美国的超市里仍在销售以麦迪逊的姓氏命名的甜点。
和绝大多数北美殖民地居民一样,美国国父们在酒桌上的表现相当强势。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美国的人均酒类消费量大概是现代的3倍,主要是啤酒、苹果酒外加威士忌。著有《殖民地精神:为我们的醉酒干杯》一书的通俗文化学者史蒂文·格拉斯,试图将这种看上去异常狂野的酒精消费与那个时代的反抗精神联系起来:“那杯中有梦想,那梦里有火花。”该书的插图作者迈克尔·艾伦则概括道:“18世纪的美国人……从起床一直喝到深夜。”
本杰明·富兰克林毫不掩饰对杯中物的喜爱。这位“全才”提出过关于戒酒的建议,但他对混合型酒精饮料的造诣非常深厚,经常向旁人推荐“牛奶宾治酒”,它以白兰地为基础,添加了两种非酒精成分——牛奶和柠檬汁。英国《每日邮报》称,富兰克林的另一项标志性成就是风趣地描述醉酒状态的《酒鬼字典》,该书最早发表于1737年的《宾夕法尼亚公报》上,藉此,富兰克林又给自己添了一个头衔:美国美食作家先驱。
《殖民地精神:为我们的醉酒干杯》一书还提到,华盛顿曾一次性预订了50瓶马德拉白葡萄酒、60瓶克拉雷红葡萄酒、7大杯宾治酒,“显然,他懂得如何享受”。尽管如此,华盛顿恐怕还是得把“酒仙”的称号让给杰斐逊,后者整日豪饮葡萄牙马德拉酒,“以车盛之”。告老还乡后,杰斐逊依然孜孜不倦地在自己位于弗吉尼亚州的蒙特塞罗种植园栽种葡萄,改进葡萄酒配方。
回到两百多年前的美国,喝酒是不可或缺的保健手段——那个时代没有如今随处可见的瓶装水,野外水源往往含有致命病菌,没人敢承受乱喝水的后果。当时,即便是儿童也会饮用烈性苹果酒和蜂蜜调和的饮料,称其为“淡苹果汁”。
在殖民地时期的生活中,小酒馆扮演了重要角色。“邮局、图书馆甚至法庭尚未成器,”《史密森尼杂志》称,“伴着啤酒泡沫的嘶嘶声,酒馆承担了所有公共服务。”
更重要的是,对政治人物来说,酒馆是他们获取政治对手的内幕消息并争取公众支持的舞台。富兰克林曾毫不避讳地表示,酒馆是政治工具,在这样的公共空间,吃吃喝喝、闲言八卦都是谈判策略。沃尔特·施泰布在PBS的节目中表示:“或许正是在小酒馆里,国父们冲破繁文缛节,《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的精髓磨砺而出。”
谈及美酒、佳肴与美国独立的关联,迈克尔·艾伦用一句话进行了总结:“很多伟大的思想,可能出自一次又一次激情的夜宴。”
虽然条件简陋,但美国建国年代的政治家们对美酒和佳肴来者不拒。觥筹交错间,他们塑造了一个国家的饮食文化,推动诸多流传后世的政治纲领酝酿成型。
华盛顿喜欢热狗还是汉堡?富兰克林爱吃番茄酱还是芥末?他们为什么不喝白水?每年7月4日(美国独立日)后的一段日子都是美国人尽情欢宴的时节,街头聚会、野外烧烤、甜点与烈酒……渊源都可以上溯到美国独立战争年代。事实上,正如《史密森尼杂志》网站所言,两个多世纪前的美国开国元勋在美国饮食文化形成过程中留下了不少传说。
沃尔特·施泰布是美国公共电视台(PBS)的美食节目主持人,他在《历史的滋味》栏目中提到,乔治·华盛顿和他的战友堪称这个国家最早的一批美食家。他指出,“从农场到餐桌”是21世纪的潮流,但美国国父们对此并不陌生,因为北美殖民地时代交通不便,“手头有什么就吃什么”,这也导致政治家们的饮食习惯呈现出强烈的个人色彩。
史料记载,华盛顿极喜爱海鲜。在波托马克河流域,他经营过3家渔业公司,每年处理数以百万计的鱼类。华盛顿自家种植园的菜谱里有蟹肉锅、牡蛎秋葵和鲑鱼冻。
托马斯·杰斐逊则是不折不扣的“法餐达人”,炸薯条、香槟、通心粉和奶酪让他欲罢不能。不过,美国国家公共电台曾经考证指出,许多高油脂、高热量的食品,实际上是由黑人厨师詹姆斯·海明斯从美国南方带进杰斐逊的厨房的。海明斯是杰斐逊家的最后一批奴隶之一,杰斐逊周游列国期间,两人形影不离。
谈到甜品,美国国父们的立场是一致好评。约翰·亚当斯的夫人艾比盖尔擅长烤制“懒汉苹果饼”,按照美国“加州人”网站文章的解释,这是苹果饼和脆皮水果馅饼的混合体,18世纪早期流行于新英格兰地区。詹姆斯·麦迪逊爱吃冰淇淋,还痴迷于夫人多莉独创的蛋糕;直到今天,美国的超市里仍在销售以麦迪逊的姓氏命名的甜点。
和绝大多数北美殖民地居民一样,美国国父们在酒桌上的表现相当强势。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美国的人均酒类消费量大概是现代的3倍,主要是啤酒、苹果酒外加威士忌。著有《殖民地精神:为我们的醉酒干杯》一书的通俗文化学者史蒂文·格拉斯,试图将这种看上去异常狂野的酒精消费与那个时代的反抗精神联系起来:“那杯中有梦想,那梦里有火花。”该书的插图作者迈克尔·艾伦则概括道:“18世纪的美国人……从起床一直喝到深夜。”
本杰明·富兰克林毫不掩饰对杯中物的喜爱。这位“全才”提出过关于戒酒的建议,但他对混合型酒精饮料的造诣非常深厚,经常向旁人推荐“牛奶宾治酒”,它以白兰地为基础,添加了两种非酒精成分——牛奶和柠檬汁。英国《每日邮报》称,富兰克林的另一项标志性成就是风趣地描述醉酒状态的《酒鬼字典》,该书最早发表于1737年的《宾夕法尼亚公报》上,藉此,富兰克林又给自己添了一个头衔:美国美食作家先驱。
《殖民地精神:为我们的醉酒干杯》一书还提到,华盛顿曾一次性预订了50瓶马德拉白葡萄酒、60瓶克拉雷红葡萄酒、7大杯宾治酒,“显然,他懂得如何享受”。尽管如此,华盛顿恐怕还是得把“酒仙”的称号让给杰斐逊,后者整日豪饮葡萄牙马德拉酒,“以车盛之”。告老还乡后,杰斐逊依然孜孜不倦地在自己位于弗吉尼亚州的蒙特塞罗种植园栽种葡萄,改进葡萄酒配方。
回到两百多年前的美国,喝酒是不可或缺的保健手段——那个时代没有如今随处可见的瓶装水,野外水源往往含有致命病菌,没人敢承受乱喝水的后果。当时,即便是儿童也会饮用烈性苹果酒和蜂蜜调和的饮料,称其为“淡苹果汁”。
在殖民地时期的生活中,小酒馆扮演了重要角色。“邮局、图书馆甚至法庭尚未成器,”《史密森尼杂志》称,“伴着啤酒泡沫的嘶嘶声,酒馆承担了所有公共服务。”
更重要的是,对政治人物来说,酒馆是他们获取政治对手的内幕消息并争取公众支持的舞台。富兰克林曾毫不避讳地表示,酒馆是政治工具,在这样的公共空间,吃吃喝喝、闲言八卦都是谈判策略。沃尔特·施泰布在PBS的节目中表示:“或许正是在小酒馆里,国父们冲破繁文缛节,《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的精髓磨砺而出。”
谈及美酒、佳肴与美国独立的关联,迈克尔·艾伦用一句话进行了总结:“很多伟大的思想,可能出自一次又一次激情的夜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