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起诉美国司法部
科技巨头反抗政府“秘密调查”或成常态
本报记者 张宝钰
《
青年参考
》(
2016年04月19日
06
版)
有关美国政府应如何获取电子数据的公开辩论不断升温。4月18日,科技公司再次因用户隐私问题将美国司法部告上法庭,不过,这次的主角不是苹果公司,而是互联网领域巨擘——微软。
微软控告美国司法部违宪
4月14日,微软在西雅图联邦法院对美国司法部提起诉讼,称联邦机构要求微软提供用户个人数据时,微软有权让用户知情。
司法部长林奇被微软列为被告之一。微软在诉状中将矛头对准了1986年美国国会颁布的《电子通信隐私法》,该法允许美国政府在未获得合理授权的前提下获取用户的电邮,并禁止有关公司将调查内容告知用户。
微软称,过去18个月中,微软共收到5624条联邦机构索取用户信息的命令,其中2576条禁止微软告知用户,政府正通过授权或传票等方式调取他们的个人数据。
微软表示,虽然他们“总是服从政府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但其中1752项秘密指令没有时间限制,换句话说,用户可能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的信息被有关部门盘查”。
微软宣布将不再视《电子通信隐私法》为宪法准许的条款,因为无限期的“封口令”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部分条款——在保密期结束后可尽快通知用户,政府对其进行了资料搜查;其次,该法藐视了宪法《第四修正案》中政府搜查公民财产需通知当事人的规定。“宪法规定,政府搜查公民财产时公民享有知情权,微软认为电子数据同样属于公民个人资产,一样受到法律保护。”
接受美国科技博客“Geekwire”网站采访时,微软总裁布莱德·史密斯表示,之所以要公开“杠上”《电子通信隐私法》,“是因为政府太过频繁地要求提供用户数据。如果有持续保密的理由,检察官应在必要情况下为这些保密指令延期,否则微软有权告诉用户发生了什么事。出于对用户权利的考虑,微软决定利用法律武器”。
在《华尔街日报》看来,政府能否迫使科技公司为其秘密提供数据,是云计算时代备受争议的问题,在苹果和脸谱网相继对美国联邦调查局提起诉讼后,微软的诉状势必成为又一起标志性事件,扩大美国科技公司与政府在隐私问题上的对抗。
“此类案子将成常态”
“Geekwire”网站指出,在微软一案中,政府想调取的资料多半集中在服务器上,非个人电脑硬盘中。“人们把资料放在‘云端’,并不代表他们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史密斯说。
事实上,这已不是微软第一次为了用户隐私而同政府打官司。2013年,包括微软和苹果在内的科技企业与政府讨价还价,争取到公布政府索要用户数据次数的权利。不过,显然这次的诉讼更进一步,微软在寻求将政府的行为告知个人或企业。
在线存储公司“Box”表示完全支持微软,希望政府依照宪法《第一修正案》和《第四修正案》对公民权利给与切实保护。非营利组织电子前沿基金会(EFF)资深律师缇恩(Lee Tien)对微软举证的“没有时间限制的秘密指令”表示惊讶,他告诉《华尔街日报》,不知道还有多少法官签署了无限期“封口令”,令人难以置信。
4月18日,EFF发表声明,赞扬微软为保护数据安全与美国政府斗争的行为,并指出执法机构确实违反宪法访问了用户的数据。
美国《时代》周刊则不忘指出,微软此次诉讼还有商业考量——在云计算时代,政府的秘密调查很可能影响潜在客户购买云存储服务,而这是微软日益重要的一项业务。在互联网时代,各大企业都很重视保护用户隐私。
史密斯认为,像苹果、微软这样的案子今后会成为常态,微软支持苹果公司的做法,并相信其他科技公司也会站在这一边。
截至4月19日,美国司法部仍未正面回应这场诉讼。
有关美国政府应如何获取电子数据的公开辩论不断升温。4月18日,科技公司再次因用户隐私问题将美国司法部告上法庭,不过,这次的主角不是苹果公司,而是互联网领域巨擘——微软。
微软控告美国司法部违宪
4月14日,微软在西雅图联邦法院对美国司法部提起诉讼,称联邦机构要求微软提供用户个人数据时,微软有权让用户知情。
司法部长林奇被微软列为被告之一。微软在诉状中将矛头对准了1986年美国国会颁布的《电子通信隐私法》,该法允许美国政府在未获得合理授权的前提下获取用户的电邮,并禁止有关公司将调查内容告知用户。
微软称,过去18个月中,微软共收到5624条联邦机构索取用户信息的命令,其中2576条禁止微软告知用户,政府正通过授权或传票等方式调取他们的个人数据。
微软表示,虽然他们“总是服从政府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但其中1752项秘密指令没有时间限制,换句话说,用户可能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的信息被有关部门盘查”。
微软宣布将不再视《电子通信隐私法》为宪法准许的条款,因为无限期的“封口令”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部分条款——在保密期结束后可尽快通知用户,政府对其进行了资料搜查;其次,该法藐视了宪法《第四修正案》中政府搜查公民财产需通知当事人的规定。“宪法规定,政府搜查公民财产时公民享有知情权,微软认为电子数据同样属于公民个人资产,一样受到法律保护。”
接受美国科技博客“Geekwire”网站采访时,微软总裁布莱德·史密斯表示,之所以要公开“杠上”《电子通信隐私法》,“是因为政府太过频繁地要求提供用户数据。如果有持续保密的理由,检察官应在必要情况下为这些保密指令延期,否则微软有权告诉用户发生了什么事。出于对用户权利的考虑,微软决定利用法律武器”。
在《华尔街日报》看来,政府能否迫使科技公司为其秘密提供数据,是云计算时代备受争议的问题,在苹果和脸谱网相继对美国联邦调查局提起诉讼后,微软的诉状势必成为又一起标志性事件,扩大美国科技公司与政府在隐私问题上的对抗。
“此类案子将成常态”
“Geekwire”网站指出,在微软一案中,政府想调取的资料多半集中在服务器上,非个人电脑硬盘中。“人们把资料放在‘云端’,并不代表他们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史密斯说。
事实上,这已不是微软第一次为了用户隐私而同政府打官司。2013年,包括微软和苹果在内的科技企业与政府讨价还价,争取到公布政府索要用户数据次数的权利。不过,显然这次的诉讼更进一步,微软在寻求将政府的行为告知个人或企业。
在线存储公司“Box”表示完全支持微软,希望政府依照宪法《第一修正案》和《第四修正案》对公民权利给与切实保护。非营利组织电子前沿基金会(EFF)资深律师缇恩(Lee Tien)对微软举证的“没有时间限制的秘密指令”表示惊讶,他告诉《华尔街日报》,不知道还有多少法官签署了无限期“封口令”,令人难以置信。
4月18日,EFF发表声明,赞扬微软为保护数据安全与美国政府斗争的行为,并指出执法机构确实违反宪法访问了用户的数据。
美国《时代》周刊则不忘指出,微软此次诉讼还有商业考量——在云计算时代,政府的秘密调查很可能影响潜在客户购买云存储服务,而这是微软日益重要的一项业务。在互联网时代,各大企业都很重视保护用户隐私。
史密斯认为,像苹果、微软这样的案子今后会成为常态,微软支持苹果公司的做法,并相信其他科技公司也会站在这一边。
截至4月19日,美国司法部仍未正面回应这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