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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6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浓缩了规则变迁、种族主义和商业利益

NBA“最后两分钟”让你爱恨交加

编译 书畅 《 青年参考 》( 2015年05月06日   22 版)

    即便一度遭受舆论非议,非裔球员的崛起,逐步改变了美职篮被白人统治的状态。

    为等到这无比精彩的“最后一投”,球迷们往往要等待十几甚至数十分钟。

    终场哨声响起,起立欢呼的观众不仅是在庆祝胜利,也是在庆祝自己的解放。

    在如今的美职篮(NBA)赛场上,久拖不决的“最后两分钟”已成为比赛流畅度的大敌。从历史角度看,规则、利益乃至种族因素,都在这一现象的演进过程中发挥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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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看美职篮(NBA)比赛的人不乏这样一种感觉:比赛的决胜阶段往往会拖上十几分钟甚至几十分钟,双方才能分出胜负;季后赛开始后,情况愈演愈烈,原本最精彩、最富悬念的最后两分钟比赛,反倒成了冗长乏味却又让人不忍错过的“鸡肋”。

    犯规、广告、暂停、更多的广告、换人、重放、继续播广告……在球迷们看来,计时钟上的120秒仿佛永远走不到尽头。更令人无法容忍的是,每年,“最后两分钟”都会消磨掉比前一年更多的时间。

    杰夫·范·甘迪曾是NBA教练,如今是美国广播公司和ESPN体育新闻网的评论员。在他看来,一场好的球赛就该一口气打完全场,因为能在NBA打球的选手都是世界上最具天赋、最有经验的,他们完全知道如何掌握比赛节奏。

    这样的建议固然令观众拍手称快,但对靠广告养活的媒体来说并不是好主意,包括美国广播公司都很不喜欢他的观点。当然,由NBA比赛“最后两分钟”生发出的话题并不新鲜,曾几何时,同样的120秒似乎并没有这么让人厌烦,还会令人联想到球场之外。

    规则缺失引发场上混战

    上世纪40年代,“最后两分钟”现象首次成为舆论热议的对象。彼时,篮球比赛的商业化程度较低,插入广告并不是大问题,取而代之的是,那个时代的球迷对恶意犯规非常熟悉。《洛杉矶时报》当时载文指出,篮球比赛的最后阶段“宛如一场混战”,因为没有24秒时限,领先一方会一直控制着球而不投篮,落后一方则拼命争抢,引发剧烈冲突。

    “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NCAA)率先决定解决这一问题,规定:在最后两分钟即便出现犯规,也不罚球,而是发界外球。后来,NBA也采用了类似规则,但这无法阻止恶意犯规继续上演,因为在这样的安排下,落后一方依然罕有翻盘机会。

    于是,体育联盟纷纷开始寻求其他方案,如规定:最后两分钟,每次罚球后都会进行跳球,以重新争夺球权。由于相应的规则迟迟得不到统一,球迷们大都一头雾水。《纽约先驱论坛报》1950年的一篇报道的标题是:“今晚该用哪种规则?”评论家们也担心,除非制定统一标准,否则人们迟早会离开篮球场、跑进电影院,或宁愿缩在家里看电视。

    1954年,NBA全面放弃了“跳球法”,引入了时限钟。由此,美职篮比赛与大学联赛的“最后两分钟”呈现出不同面貌——前者的节奏有所加快,后者则越来越慢。

    大学与职业联赛曾两极分化

    1968年的NCAA锦标赛上,北卡罗莱纳队击败了杜克大学队,但比分仅为12比10。那场比赛的裁判之一奥蒂斯·阿尔蒙德向《华盛顿邮报》抱怨:“前38分钟,大家无所事事,一切都发生在最后两分钟。”整场比赛,他只吹了3次哨,每次都可能决定赛果。他补充说:“在那场极度无聊的比赛中,我甚至来到摄像机前,与工作人员闲聊了一会儿。”

    受制于规则,这种“前38分钟梦游、最后两分钟拼命”的模式延续了十余年。1979年,杜克大学队与北卡罗莱纳大学队的半场比分低至7比0;1981年,圣母大学队对阵肯塔基大学队,下半场,圣母队得球后,创下了连续传球213次而不投篮的纪录。观众嘘声阵阵,而圣母队主教练依然在边线上冲着自家的队员高喊:“我喜欢这样!我喜欢这样!”

    同一时期,美职篮联赛面临与大学联赛迥然不同的症结——按部就班,缺乏激情。1960年,时任波士顿凯尔特人队的教练比尔·沙曼指出,由于每次进攻有了时间限制,场上只剩下跑动-投球、跑动-投球、跑动-投球,虽然比分高了,可观众依然兴奋不起来。

    1971年,《哈特福德报》(Hartford Courant)甚至用极度悲观的语气描述美职篮乃至篮球运动的未来:“电视网络拒绝转播这项运动,甚至是职业联赛,因为广告商不愿购买比赛时间,除非在最后两分钟还有球迷在看比赛,他们的广告才能得以播放。”

    黑人球员沦为替罪羊

    种族因素的介入,令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上世纪70年代初,约六成美职篮选手是非洲裔,到那个10年结束时,这个比例上升到75%。当时的报刊杂志时不时将非裔球员的增加与比赛的乏味程度挂钩,赫赫有名的《体育画报》也在1978年的一篇评论中写道:“这项运动的结构有基本性缺陷,只有少数观众能在观看最后两分钟时欣赏到NBA比赛的精髓,其他人觉得,场上的黑人球员越来越多,这是一种负面因素。”

    如今看来,黑人球员的增加与比赛精彩度下降并不存在必然联系。那么,为什么当时的一些专栏作家有意无意地推销这种论调?体育历史作家罗恩·托马斯认为,有些人在解释职业联赛和大学联赛的异同时,不经意间就会流露出种族歧视。《纽约时报》1979年的一篇文章也批评NBA存在“种族哨”,认为这是为了取悦特定的人而抹黑黑人球员。

    在如今的美职篮,种族主义言论属于禁区。去年,亚特兰大老鹰队老板布鲁斯·莱文森就因发表不当言论(他说“白人也许不愿加入一项由黑人主导的运动”),在外界压力下被迫同意出售球队。但把日历翻回三四十年前,公开表达这类想法的人在NBA比比皆是,球队老板为种族歧视辩护,是因为相比道德界限,他们更需要种族主义者的金钱。

    1972年,就达拉斯ABA队解雇4名黑人球员一事,一位该队官员称:“达拉斯的白人简直没兴趣花钱去看全由黑人进行的比赛,黑人居民也不能单独支撑我们。”

    1980年,泰德·斯特皮恩在收购克里夫兰骑士队前承诺说:“一半球员将是白人,白人需要白人英雄。”

    1979年,另一名老板告诉《体育画报》:“现在黑人太多了,他们挥霍金钱,毫无章法地打球。你怎么能将一项黑人运动向白人推销?”在《Playing for Keeps》一书中,记者大卫·哈伯斯塔姆也提到,由于担心疏远白人消费者,一些潜在赞助商会刻意回避NBA。

    商业利益让改变很难

    当然,后来发生的事实表明,得益于联盟官方的积极运作和社会思潮的变迁,美职篮的商业价值得到了充分发掘。今天再看NBA,“最后两分钟”现象其实更多地与商业利益有关。去年,体育网站Deadspin发现,1996年至2003年间,常规赛阶段,平均每场球的时间增加了6分钟,季后赛阶段的时间则平均延长了16分钟。这与赞助商的增加基本同步。

    和许多球员、教练和观众一样,范·甘迪早就想出了一整套能让比赛更紧凑的方案。他建议:每场球的最后两分钟不得叫暂停,同时加大对犯规的处罚力度,如技术犯规直接判给对方得分,如果要罚球,罚进一球算两分,从而达到抑制“犯规战术”的效果。

    然而,巨大的商业利益注定了这最后两分钟不能轻易过去——比赛需要电视转播,电视需要广告,这一切都需要时间。即使教练们同意取消暂停,电视网络也不会放弃这个播广告的黄金窗口。美职篮联盟及其商业伙伴犹如一台精密机器,终极目的就是更多地赚钱,因此,“最后两分钟”始终是整场比赛最有利可图的部分,尽管大家早就被它搞得不胜其烦。

    美国“VICE”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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