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裁定,谷歌有责任删除个人隐私数据
谷歌败诉显现欧美“数字鸿沟”
编译 张宝钰
《
青年参考
》(
2014年05月28日
21
版)
自互联网诞生以来,欧美在网络安全方面一般持完全相反的看法:欧洲认为,公众隐私权高于人们对资讯的渴求;但在美国,公众显然更重视自由表达、获取信息的权利。
“谷歌严重伤害我的个人信誉”
马里奥·詹尼打开电脑,在谷歌搜索引擎里输入“Los Alfaques”——这是他经营的一处露营公园的名字。詹尼想看看输入公园名字,网上会显示什么信息。
屏幕上出现的是很多被毁容的尸体照片——36年前,公园附近发生过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辆油罐车爆炸导致217人死亡。
搜索结果让詹尼非常惊讶。“这些照片明显与公园的现状不符,对生意也不利。”詹尼说,“而且事故中遇难人员的图片未经处理就挂在网上,简直有违人道。我就有亲人死于那次事故。”
一怒之下,詹尼把谷歌告上当地法院。“我并不想抹去公园曾发生过爆炸案的历史,只是希望谷歌能删掉那些照片,特别是遇难者的照片。”
当地法院并未受理这起诉讼,认为:“如果要起诉谷歌,应到谷歌公司所在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去告。”
“那花销太大了。”无奈之下,詹尼只好放弃诉讼。
不过,在今年的5月13日,一位西班牙人起诉谷歌的案子不仅被法院审理,还获得了胜诉。
16年前,这名西班牙男子因债务问题,名下房产被迫公开拍卖,当地报纸报道了这一消息,十几年后用谷歌搜索仍能查到相关信息。该男子认为,这些债务问题早已解决,网上遗存的报道“对他的个人信誉造成了严重伤害”。2010年,他将谷歌告上法院。4年后,法庭宣判,该男子胜诉。
这项裁决出自欧盟最高法院——欧洲法院。德国媒体称:“这次宣判,欧盟VS谷歌——1:0。”
“谷歌别无选择,只能适应”
在大西洋另一岸,谷歌对于欧盟判决的官方表态是“仍在消化”。其发言人阿尔弗尼表示:“这是一个令人失望的判决,谷歌将审查裁决的影响。”
律师则表示,相信这次争议会对互联网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这项判决还将成为先例——搜索引擎必须应个人的特殊要求,删除指定的互联网链接。
据悉,谷歌公司设在德国汉堡的法务部只有不到10名工作人员,一旦删除个人隐私数据的请求变多,法务部将疲于应付。与此同时,还会有新的问题出现——如果谷歌接受欧盟民众的申请,主动清除相关网络数据,那来自美国国内的申请又该如何处理?
目前看,谷歌尚无可行的办法来对抗这项判决。该公司正在高压下制定相关的信息删除程序,损失有多大,也不得而知。但谷歌发言人表示,该公司不会屈从于“每一项请求”,需要甄别具体情况。这意味着他们将耗费更大的人力成本。
“谷歌别无选择,只能去适应,其他搜索引擎也应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德国交通与数字设施部长多布林特称,“与商业集团或是媒体类似,互联网公司应对其商业活动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进行预估。”
欧美之间的“数字鸿沟”
判决结果宣布后,短时间内引起轩然大波。德国经济部长西格玛尔·加布里尔丝毫不掩饰胜诉带来的喜悦。他对该国《法兰克福汇报》直言:“判决结果坚定地表现了欧盟反对某些互联网公司利用个人隐私谋利的做法。”
在德国,90%的网络搜索依赖谷歌引擎,没有哪个国家像德国一样担心个人隐私被侵犯的问题。“我们害怕谷歌,”德国媒体业巨头阿克塞尔·施普林格集团CEO说,“它几乎知道每一个数字公民的相关信息。”
与欧洲人的欣喜若狂不同,美国媒体在这场争议中普遍声援谷歌,为谷歌“摇旗呐喊”。一些政客和知识分子也表示,对欧盟此次判决“感到愤怒、不理解,并拒绝接受”。
美国《纽约时报》指出,欧洲法院的判决可能会“破坏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精神”,“让欧洲人变得资讯闭塞”。文末还强调:“法律制定者不应赋予个人如此强大的权利,以至于挫伤新闻自由或影响其他人合法获取信息的可能性。”
不难发现的是,自互联网诞生以来,欧美在网络安全方面一般持完全相反的看法。对于此次判决,欧洲法院的解释是:一般情况下,公众隐私权高于人们对资讯的渴求。但在美国,公众显然更重视自由表达、获取信息的权利。
谈到互联网隐私问题,“新世界”(美国)与“旧世界(欧洲)”之间的冲突正激烈爆发。现在看,这两种观点几乎是不可调和的。
不过目前,欧洲法院的裁定意味着,谷歌和其他互联网公司必须尊重当地的法律。
□德国《明镜》周刊
自互联网诞生以来,欧美在网络安全方面一般持完全相反的看法:欧洲认为,公众隐私权高于人们对资讯的渴求;但在美国,公众显然更重视自由表达、获取信息的权利。
“谷歌严重伤害我的个人信誉”
马里奥·詹尼打开电脑,在谷歌搜索引擎里输入“Los Alfaques”——这是他经营的一处露营公园的名字。詹尼想看看输入公园名字,网上会显示什么信息。
屏幕上出现的是很多被毁容的尸体照片——36年前,公园附近发生过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辆油罐车爆炸导致217人死亡。
搜索结果让詹尼非常惊讶。“这些照片明显与公园的现状不符,对生意也不利。”詹尼说,“而且事故中遇难人员的图片未经处理就挂在网上,简直有违人道。我就有亲人死于那次事故。”
一怒之下,詹尼把谷歌告上当地法院。“我并不想抹去公园曾发生过爆炸案的历史,只是希望谷歌能删掉那些照片,特别是遇难者的照片。”
当地法院并未受理这起诉讼,认为:“如果要起诉谷歌,应到谷歌公司所在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去告。”
“那花销太大了。”无奈之下,詹尼只好放弃诉讼。
不过,在今年的5月13日,一位西班牙人起诉谷歌的案子不仅被法院审理,还获得了胜诉。
16年前,这名西班牙男子因债务问题,名下房产被迫公开拍卖,当地报纸报道了这一消息,十几年后用谷歌搜索仍能查到相关信息。该男子认为,这些债务问题早已解决,网上遗存的报道“对他的个人信誉造成了严重伤害”。2010年,他将谷歌告上法院。4年后,法庭宣判,该男子胜诉。
这项裁决出自欧盟最高法院——欧洲法院。德国媒体称:“这次宣判,欧盟VS谷歌——1:0。”
“谷歌别无选择,只能适应”
在大西洋另一岸,谷歌对于欧盟判决的官方表态是“仍在消化”。其发言人阿尔弗尼表示:“这是一个令人失望的判决,谷歌将审查裁决的影响。”
律师则表示,相信这次争议会对互联网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这项判决还将成为先例——搜索引擎必须应个人的特殊要求,删除指定的互联网链接。
据悉,谷歌公司设在德国汉堡的法务部只有不到10名工作人员,一旦删除个人隐私数据的请求变多,法务部将疲于应付。与此同时,还会有新的问题出现——如果谷歌接受欧盟民众的申请,主动清除相关网络数据,那来自美国国内的申请又该如何处理?
目前看,谷歌尚无可行的办法来对抗这项判决。该公司正在高压下制定相关的信息删除程序,损失有多大,也不得而知。但谷歌发言人表示,该公司不会屈从于“每一项请求”,需要甄别具体情况。这意味着他们将耗费更大的人力成本。
“谷歌别无选择,只能去适应,其他搜索引擎也应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德国交通与数字设施部长多布林特称,“与商业集团或是媒体类似,互联网公司应对其商业活动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进行预估。”
欧美之间的“数字鸿沟”
判决结果宣布后,短时间内引起轩然大波。德国经济部长西格玛尔·加布里尔丝毫不掩饰胜诉带来的喜悦。他对该国《法兰克福汇报》直言:“判决结果坚定地表现了欧盟反对某些互联网公司利用个人隐私谋利的做法。”
在德国,90%的网络搜索依赖谷歌引擎,没有哪个国家像德国一样担心个人隐私被侵犯的问题。“我们害怕谷歌,”德国媒体业巨头阿克塞尔·施普林格集团CEO说,“它几乎知道每一个数字公民的相关信息。”
与欧洲人的欣喜若狂不同,美国媒体在这场争议中普遍声援谷歌,为谷歌“摇旗呐喊”。一些政客和知识分子也表示,对欧盟此次判决“感到愤怒、不理解,并拒绝接受”。
美国《纽约时报》指出,欧洲法院的判决可能会“破坏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精神”,“让欧洲人变得资讯闭塞”。文末还强调:“法律制定者不应赋予个人如此强大的权利,以至于挫伤新闻自由或影响其他人合法获取信息的可能性。”
不难发现的是,自互联网诞生以来,欧美在网络安全方面一般持完全相反的看法。对于此次判决,欧洲法院的解释是:一般情况下,公众隐私权高于人们对资讯的渴求。但在美国,公众显然更重视自由表达、获取信息的权利。
谈到互联网隐私问题,“新世界”(美国)与“旧世界(欧洲)”之间的冲突正激烈爆发。现在看,这两种观点几乎是不可调和的。
不过目前,欧洲法院的裁定意味着,谷歌和其他互联网公司必须尊重当地的法律。
□德国《明镜》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