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人权变为现实,印度仍需努力
作者 K. G. Balakrishnan 译者 温莎
青年参考
(
2013年12月18日
40
版)
12月10日是国际人权日,在1948年的这一天,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并期望这份宣言能够成为所有国家的共同标准。它主要用来促进一个简单的理想:所有的人均生而自由,在尊严及权利方面处于平等的地位。
宣言明确指出,权利不是由任何政府赋予的,而是人与生俱来的。无论我们生活在哪个国家,我们的领袖是谁,甚至我们是谁。只因为是人类,我们就拥有权利;因为我们天生拥有权利,政府就有责任维护它。
在宣言通过后的65年里,许多国家,包括印度,已在实现人权的道路上取得一定进展。渐渐地,先前阻碍人们充分享受自由、尊严和人性的障碍消失了。通过一些重要的法令,最高法院的公益诉讼和司法能动主义给予了人权合法性,并扩大了人权范围。
在许多地方,不合理的法律已被废除。那些有损人权的法规和社会规则已经没有了,弱势群体被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们的生活逐渐有了安全保障。但这些进步仅仅是司法裁决对人们争取权益的反应,是社会团体为争取人权发起运动,积极寻求司法干预,并向政府施压后实现的最边缘化的权利。
为了让一切想法变为现实,为了让所有人都能够感受到进步,我们仍有许多工作需要做。很多次,我亲眼目睹侵犯人权的事情发生,这意味着人权意识还需要被普及。
尽管惩治了一些最普遍的侵犯人权的行为,在印度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主国家里,仍存在相当大的人权问题。
为保障人权,印度采取了许多积极的措施,并参照了福利国家的模式,但警察和官员们都在很大程度上用自己的方法对民众进行“殖民”,并试图对公民的权利范围加以控制。印度政治体制中的封建官僚主义,损害了人们的自由、权利和宪法中规定的平权措施。
印度拥有朝气蓬勃的社会、自由的媒体和独立的司法机构。然而,现存的暴力做法伤害了弱势群体。腐败以及缺乏对肇事者的问责,导致了侵犯人权的行为。许多妇女、儿童、贱民、共同部落体、宗教少数群体、残疾人、性工作者和性少数人群处于边缘化位置,并继续因政府未能及时制止歧视行为而受到影响。
有关警察暴行、法外处决、严刑逼供、不合法逮捕和拘留、抵押劳动制、不人道的羞辱性对待囚犯、监禁中死亡、腐败、劳工和移民的权利、性暴力、难民、国内流离失所者、恐怖主义、贫困、人口贩卖等的问题依然存在。国家人权委员会正在不断尝试解决这些问题,其中一些还将作为最高法院颁布法令的方向被监测。
国际人权日是个很好的机会,可以让我们回顾自宪法描绘出人权之路后,国家承诺兑现到了哪一步,以及准备如何通过人权让全国人民实现有尊严的生活。现在看来,虽然在一些问题上仍存在疑虑,但在承认人权是需要鼓励和守护这个问题上,世界各国都已上升到了新的高度。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新帝国主义势力滥用人权论述的现象还是存在的。
如果要赋予人权真正的意义,那么必须与公众参与相关,而且这种参与的前面要冠以“人民行使他们的权力”。人们感受到权利存在的前提是,他们觉得有尊严、有自我价值感、有法律权益和政治觉悟所赋予的话语权意识。
公民逐渐意识到自己有权参与公共事务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人权的辉煌需要与崇高的精神和人们的荣耀感同在,有关于人权的问题,在价值上不能打折,在质量上不能马虎,在实现过程中不能走回头路。
印度《印度教徒报》
12月10日是国际人权日,在1948年的这一天,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并期望这份宣言能够成为所有国家的共同标准。它主要用来促进一个简单的理想:所有的人均生而自由,在尊严及权利方面处于平等的地位。
宣言明确指出,权利不是由任何政府赋予的,而是人与生俱来的。无论我们生活在哪个国家,我们的领袖是谁,甚至我们是谁。只因为是人类,我们就拥有权利;因为我们天生拥有权利,政府就有责任维护它。
在宣言通过后的65年里,许多国家,包括印度,已在实现人权的道路上取得一定进展。渐渐地,先前阻碍人们充分享受自由、尊严和人性的障碍消失了。通过一些重要的法令,最高法院的公益诉讼和司法能动主义给予了人权合法性,并扩大了人权范围。
在许多地方,不合理的法律已被废除。那些有损人权的法规和社会规则已经没有了,弱势群体被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们的生活逐渐有了安全保障。但这些进步仅仅是司法裁决对人们争取权益的反应,是社会团体为争取人权发起运动,积极寻求司法干预,并向政府施压后实现的最边缘化的权利。
为了让一切想法变为现实,为了让所有人都能够感受到进步,我们仍有许多工作需要做。很多次,我亲眼目睹侵犯人权的事情发生,这意味着人权意识还需要被普及。
尽管惩治了一些最普遍的侵犯人权的行为,在印度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主国家里,仍存在相当大的人权问题。
为保障人权,印度采取了许多积极的措施,并参照了福利国家的模式,但警察和官员们都在很大程度上用自己的方法对民众进行“殖民”,并试图对公民的权利范围加以控制。印度政治体制中的封建官僚主义,损害了人们的自由、权利和宪法中规定的平权措施。
印度拥有朝气蓬勃的社会、自由的媒体和独立的司法机构。然而,现存的暴力做法伤害了弱势群体。腐败以及缺乏对肇事者的问责,导致了侵犯人权的行为。许多妇女、儿童、贱民、共同部落体、宗教少数群体、残疾人、性工作者和性少数人群处于边缘化位置,并继续因政府未能及时制止歧视行为而受到影响。
有关警察暴行、法外处决、严刑逼供、不合法逮捕和拘留、抵押劳动制、不人道的羞辱性对待囚犯、监禁中死亡、腐败、劳工和移民的权利、性暴力、难民、国内流离失所者、恐怖主义、贫困、人口贩卖等的问题依然存在。国家人权委员会正在不断尝试解决这些问题,其中一些还将作为最高法院颁布法令的方向被监测。
国际人权日是个很好的机会,可以让我们回顾自宪法描绘出人权之路后,国家承诺兑现到了哪一步,以及准备如何通过人权让全国人民实现有尊严的生活。现在看来,虽然在一些问题上仍存在疑虑,但在承认人权是需要鼓励和守护这个问题上,世界各国都已上升到了新的高度。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新帝国主义势力滥用人权论述的现象还是存在的。
如果要赋予人权真正的意义,那么必须与公众参与相关,而且这种参与的前面要冠以“人民行使他们的权力”。人们感受到权利存在的前提是,他们觉得有尊严、有自我价值感、有法律权益和政治觉悟所赋予的话语权意识。
公民逐渐意识到自己有权参与公共事务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人权的辉煌需要与崇高的精神和人们的荣耀感同在,有关于人权的问题,在价值上不能打折,在质量上不能马虎,在实现过程中不能走回头路。
印度《印度教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