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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2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捍卫“核心价值”,香港廉署调查前专员

本报记者 高珮莙 《 青年参考 》( 2013年05月22日   26 版)

    汤显明

    5月18日,香港前廉政公署专员汤显明在律师陪同下,自愿出席立法会账目委员会聆讯,回应审计报告。

    尽管他在会前承诺会尽量协助聆讯,但在面对议员提问时答非所问,导致原定4小时的聆讯会开了不到两个小时就被迫休会、中止。账目委员会主席石礼谦决定援引《权力及特权条例》,正式传召汤显明参与下一次聆讯。

    香港《晶报》称,汤显明是被香港审计署揭发多次超标宴请,而后接受调查的第一个廉政公署专员。

    立法会账委会公开聆讯“糊涂账”

    聆讯会一开始,议员便抛出此前由廉署向账目委员会提交的文件,砸出一连串数字,矛头直指汤显明被民众诟病已久的酬酢费用问题。

    据立法会文件,在廉署任专员5年期间,汤显明总共送出约1400份礼物,总价值约21.8万港元(1港元约合0.8元人民币)。这些礼物大到价值4140港元的寿山花坑石摆件、2082港元的围巾和1650港元的照相机,小到小饼干、巧克力、每盒平均23.8港元的月饼,其中大多数赠与内地官员。

    廉署还证实,自从汤显明2007年上任后,其宣传开支便由此前的1100万港元,飙升至1600万甚至1700万港元;宴请宾客的酒水开支,则由其任前的48万港元增至62万,甚至68万港元,增幅近42%。

    针对这一问题,汤显明表示,由于收到文件才一两天,难在短时间内清楚理解与消化内容,因此拒绝正面回答,甚至用反问方式,将问题丢回给议员。

    但账目委员会主席石礼谦对其回应表示质疑,因为账委会与汤本人同时收到有关文件,议员们已花时间去研究其内容,希望汤能尽量回答。

    2010年11月到12月间,汤显明在君悦酒店内的两次宴请,平均每人消费额达近1200港元,远远超出廉署常规宴请晚饭人均450港元的上限。

    除酒店酒水外,其中一次宴会还额外喝了5瓶茅台,每瓶1450港元。汤显明则表示,不记得这两次宴会的详情。

    此外,还有议员提出,汤在任职5年期间,先后使用公款购买了380瓶酒,其中茅台、干邑这样的名贵酒数量达70瓶左右,涉及公款数十万港元。

    汤对此表示,廉署总部大楼落成后,访客数量增加,所以买酒数量也有所增加,但“有关酒类的购置”,都是按照“廉署一定程序”来的。

    不过,负责对其展开刑事调查的现任廉署专员白韫六向媒体透露,廉署的确有12次未将酒品计算在宴会开支内,而且都发生在汤在位期间。

    由于汤不配合,聆讯会进行不到两个小时,就被迫暂停。账委会在15分钟休会讨论后,决定中止当天聆讯。

    正如香港《成报》所说,这本“糊涂账”果然是越审越糊涂。会后,主动接受媒体采访的汤显明一度哽咽,表示压力巨大,但一直相信香港的司法公正,并称将会坦然面对有关调查,若调查证明自己有错,将承担有关责任。

    廉署亲自出手调查廉署专员

    出生于1950年的汤显明22岁从香港中文大学毕业后,便加入香港政府,在多个决策局和政府部门工作,历任保安局常任秘书长和海关关长,2007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任廉署专员。

    早在此前,香港廉署便多次接到涉及汤显明的投诉,称这位前专员公款宴请和送礼。今年4月,香港《明报》报道称,审计署揭发汤显明在廉署任职期间,以“分拆账单”和改作“宣传费用”入账的手法,“自己批准自己”超出官方限制的支出,绕过规定走捷径申领酬酢开支。

    该事件被确认后,曾担任过廉署调查主任的香港民主党总干事林卓廷告诉《明报》,汤显明的做法“与廉署核心价值背道而驰”。香港新民党主席、汤显明前上司叶淑仪对其感到“伤心和失望”,认为即使数目不大,“在原则上也有问题”。民主党主席刘慧卿、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毛孟静、民建联副主席李慧琼等,也纷纷要求政府及汤本人能回应事件,消除公众疑虑。

    香港特首梁振英表示将严肃处理该事,但拒绝置评。他告诉《南华早报》,委员会将在4个月之内公布结果,并表示,“这完全是在香港自治范围内”。

    随后,廉署针对此事展开内部调查。5月8日,香港立法会通过成立专责委员会,跟进汤显明酬酢事件。

    不过,《南华早报》20日报道称,批评者一直认为,这一专责委员会应当由法官领导。公民党议员郭荣铿表示:“该委员会不伦不类,它只会拖延和粉饰,不能向公众提供全面数据。”

    5月14日,因为这一投诉“引起公众关注并涉及公众利益”,依据投诉内容征询法律意见后,廉署决定,由现任廉政专员白韫六直接领导专责调查小组,对汤显明展开刑事调查。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该调查小组成员还包括廉署执行处内部调查及监察组的首席调查主任梁醒光、一名总调查主任及一名高级调查主任和数位调查员。

    据廉署内部“申报利益冲突”机制,负责调查的廉署人员与汤显明没有任何“存在或观感上的利益冲突”。同时为保证调查公正无私,在调查时和调查后,调查人员都会全面咨询律政司,特别是向刑事检控专员寻求法律意见。刑事调查的工作和进展,将定时交由“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审议。

    当天,香港律政司也发表声明表示,据现有证据,汤显明很有可能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和普通法中的“公职人员行为不检”条例。但是否对其提起公诉,将在刑事调查完结后,根据相关资料再做决定。

    廉署推出新规自证“清白”

    正如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所说,廉洁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星岛日报》曾在4月底援引梁振英发言,称新一届特区政府十分重视廉洁和简约施政,所有官员出席活动都不佩戴胸花、不派发纪念品,开会时不喝瓶装水、只喝白开水,外地官员访港亦不互换礼物。

    但《大公报》称,受汤显明事件影响,香港政府官员受到市民普遍的不信任,民望明显下跌。

    香港大学5月最新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行政长官梁振英的支持率由35%跌至29%,反对率上升至54%,整体民望也跌至49分——三者都是梁上台以来的最差数字。最受欢迎的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支持率也跌至54%,创其上任以来新低。

    当然,作为最直接的“当事人”,香港廉署的形象在市民心目中更是大打折扣。承认廉署过去送礼规定“不清晰”的白韫六,为保住39年的“金字招牌”,决定吸取教训,明文规定新的“送礼准则”。

    5月16日,廉政公署向立法会提交文件,称已在5月6日收紧送礼、宴请、外访的规定,新规有明确方向和内部约束力。如有廉署人员违反规定,就要受纪律处分。

    对于送礼,新规定要求与交流机构先行沟通,尽量“亲家两免”,不交换礼物。如果一定要送,只能送物美价廉的廉署纪念品,比如廉署年报和行动光盘。送礼对象必须是机构而不能是个人,每个机构每年只能获赠一次礼品。

    针对宴请,新规要求只能邀请与公务有直接关系的宾客,出席宴会的廉署人员必须与相关公务有直接关系,且人数不得超过宾客数目。至于“自己批准自己”将开支拆单或计入其他项目,更是被严厉禁止。

    廉署资料证实,汤显明任内曾出访34次,花费约390.7万港元,其中个人开支为75.7万港元,被认为存在“观光行为”。

    因此,新规也对出访进行了详细阐述:只限于职员有绝对需要执行职务,或有关职务对履行廉署使命或职能大有裨益;同行人数应减至最低;行程应尽量简短,只包括外访须达致公务目的的相关活动或环节。

    白韫六表示,廉署乐意接受外间批评和监察,证明廉署并未“走样”,成员仍旧廉洁、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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