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会终结长达300年的新闻自由?
要不要监管,英国媒体和政府斗法
本报记者 高珮莙
《
青年参考
》(
2013年03月27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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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三大党党首——保守党卡梅伦(右)、工党米利班德(中)、自由民主党克莱格,3月18日就监管媒体达成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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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镜报》在3月17日 头版头条称,“媒体监管”动议是政客们的一次集体“复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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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旁观者》周刊在封面明确表达了对媒体监管的“NO”态度。 |
三大党:在法律基础上设立一个媒体监管机构;若媒体犯错,该机构可开出最高达100万英镑的罚单;而媒体无权否决对监管人员的任命。
媒体:这是新闻自由的终结,抵制新机构。
公众:英国媒体已引起公愤,政府的这一动议令人拍手称快。
卡梅伦决定成立媒体监管机构
英国前首相丘吉尔虽然已经辞世48年,但这并不妨碍他的大幅照片再次登上英国报纸的头版头条。并且,这次拿他来说事的,是以八卦著称的《太阳报》,说的还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新闻自由。《太阳报》3月18日在前首相的照片下写了一句话:“不要抛弃我们的历史,丘吉尔笃信言论自由。”
而300多年来,“言论自由”的观念也一直深深为英国媒体所坚持。1644年,约翰·弥尔顿的小册子《论出版自由》因激烈反对并嘲讽政府的出版许可制度,而被当做新闻自由史上的一个里程碑。1965年,光荣革命后,许可制度被废除,英国媒体也终于拥有了梦寐以求的新闻自由。
但这种“自由”在过去的两年,接连遭遇质疑和挑战。2011年7月,默多克媒体帝国旗下《世界新闻报》被曝出窃听丑闻,引发一片哗然。2012年,英国老牌媒体英国广播公司(BBC)又因主持人性侵丑闻而陷入困境。英国媒体的负面形象屡遭抨击。有声音呼吁立法来约束媒体。
去年11月28日,就在独立法官莱维森勋爵对《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的调查报告即将面世的前一天,英国三大党共86名政界人士联名致信《卫报》和《每日电讯》报,向首相卡梅伦施压,要求他不要设立任何新闻法规来约束媒体的新闻自由。因为一旦这么做,这个国家“长达300多年的新闻自由”很可能毁于一旦。
然而,另外46名保守党议员也同样联名致电《每日电讯》报,要求政府加强对媒体的监管,提高媒体道德意识。
英国媒体形容,卡梅伦被夹在中间,不得不“像个傀儡一样随势而动”。
英国《卫报》报道,3月18日,经过英国三大主要政党的艰难协商,首相卡梅伦同意依据王室宪章和某些其他法律,建立一个新的机构来监管媒体。
不久后,英国议会将就该议题投票,若超过三分之二的议员同意,那么这项被卡梅伦称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严厉”的传媒业协议,将被正式实施。
而《太阳报》这次请丘吉尔“出山”,正是为了延续英国媒体传承300多年的新闻自由的传统,抗议政府企图设立新闻监管机构的决议。
尽管连日来媒体带来了不少麻烦,但此前,卡梅伦一直力促采取媒体“自我管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反对在法律基础上设立一个新闻监管机构,担心这会终结英国长达300年的新闻自由。而在野的工党和自由民主党,意见则与卡梅伦相左。
卡梅伦表示,新的媒体监管机构成立后,可凭借王室特许制定的媒体从业标准,为受到媒体侵害的个人提供仲裁。如果媒体犯错,该机构可开出最高达100万英镑的罚单。
《卫报》称,工党副党首哈曼3月18日表示,新的监管机构还将有权责成报纸修改头版文章的错误,并在头版刊登道歉声明,同时,媒体无权否决对监管人员的任命。
这正是英国独立法官莱维森勋爵孜孜以求的目标。去年,他负责调查英国媒体的窃听丑闻,并拿出了长达2000页的调查报告。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卡梅伦认为,各大媒体都可完全自愿地成为该监管机构的成员,并不强制加入。但为了鼓励媒体主动加入,会采取一些激励措施,如“未来若被法庭判决‘诽谤’,在惩罚性赔偿金的支付方面,可享有一定程度的保护”。
但这在“审查制度索引”首席执行官休斯看来,政治人士像“马戏团指挥”一样介入媒体,会令英国民主黯然失色。
至于是否加入监管机构,英国的《每日邮报》和《每日电讯》均表示“需要更多时间来研究”,不过它们的态度比较悲观,因为早期的草案中“包含几个深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行业性问题”。
媒体:“胡萝卜不够诱人,大棒却很吓人”
很多媒体都不打算乖乖配合政治家的计划,不少报纸就提出异议,甚至成立组织,威胁脱离监管。英国《卫报》抱怨说,赢得自由表达的权利很难,失去却很容易。“局势完全是政治性的,有谁在真正关心新闻报道自由?”
而在三大党达成协议之前,《每日邮报》、《每日电讯》、《太阳报》、《镜报》等媒体的所有者均表示,已做好抵制新规则的准备。
《旁观者》周刊的弗雷泽·纳尔逊和《Private Eye》杂志的伊恩·斯洛普,已成为第一批拒绝加入拟议中的新闻监管机构的杂志编辑。而各地方性报纸和杂志,则纷纷计划设置自己的监管机构,苏格兰就威胁说,要成立一个单独的监管系统。
不过,英国的《独立报》、《金融时报》和《卫报》,则对是否加入抵制行列尚未表态。
尽管新闻界在回应媒体监管问题上,立场不完全一致,但几乎所有媒体都在异口同声地抱怨,这是“新闻自由的终结”。
英国《快报》称,反对窃听和新闻侵权的倡议者们,现在应很高兴,但这简直就是“整个英国媒体悲痛不安的日子”。
《卫报》则表示,赢得自由表达的权利很难,失去却很容易。“这些协议从原理上讲就是错误的,有根本性的缺陷。它几乎一定是非法的,要么自己崩溃,要么被别人击倒。这是一个宪法的噩梦。”
“莱维森拿出的胡萝卜不够诱人,大棒却足够吓人。将所有真正的压力都放在出版商头上,来取代宽松的自律。”《苏格兰人》报如是评论。它称,苏格兰将考虑咨询公众,就这一措施是否适合苏格兰,问问苏格兰人自己的观点,并在4月9日开会讨论苏格兰媒体的未来。
“新闻自由的未来,正被一些更适合用来解决巴尔干半岛冲突或中东问题的方法来决定。”《每日电讯》痛心疾首地这样评判政府的做法。
该报认为,“对所有这些乱七八糟的政治活动,言论自由显得如此重要。”“新闻原本是有自由的。试想,如果完全没人报道这一切,或者更糟,人们写的就是最终仲裁者决定的游戏规则;如果他们获得了这种力量,真的会有进步吗?记者不期待他人对自己所做的一切心怀感激,只希望拥有能继续做新闻的自由。”
民众:支持监管媒体,媒体应被约束
尽管媒体一片不情愿之声,英国民众却对政府的这一决定十分欢迎。根据YouGov的一项民调,81%的人强烈支持“媒体配合新的监管机制”。
英国《新政治家》杂志的民调也显示,70%的英国民众希望政府建立一个有法律实权的独立媒体监督机构。
在德国《法兰克福汇报》看来,英国媒体的操守已超越媒体与政治之间的矛盾,成为民众公愤。美联社也认为,英国的确需要一个独立的媒体监督机构。
在此之前,英国虽然传媒业十分发达,但政府并没有《出版法》或《新闻法》等专门的新闻法规。1641年,在皇家特许出版公司和星法院(Star Chamber)被相继取消后,出版得到了完全自由。
在英国,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来监督媒体,只要不违反基本法律中的相关规定,政府就不会横加干涉。虽有一个名为“新闻投诉委员会”的机构,但这个行业自律机构本身就是由各媒体出钱来维持运行的,其决定对媒体没有约束力,也无权对违规媒体进行处罚。
2011年,《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曝光后,该机构也就随之被解散。正如《每日电讯》所说,在人们眼里,新闻投诉委员会就像个巧克力茶壶,毫无用处。
在这样宽松自由的环境中,英国标榜了300年的“与生俱来的新闻自由”,却被一个接一个的“媒体丑闻”蚕食殆尽。
《卫报》援引法官莱维森勋爵的话说,只有大多数报纸配合,自觉加入一个监管机制,这个体制才能发挥作用。
伦敦金斯顿大学新闻学教授布莱恩·卡斯卡特告诉英国《独立报》:“(新闻监督机构)必须要有国家强制力量的参与,因为只有法律,才能让报纸服从处罚。没有法律的支持,制裁无法进行,自愿参加的组织成员更是可以随时放弃。”
三大党:在法律基础上设立一个媒体监管机构;若媒体犯错,该机构可开出最高达100万英镑的罚单;而媒体无权否决对监管人员的任命。
媒体:这是新闻自由的终结,抵制新机构。
公众:英国媒体已引起公愤,政府的这一动议令人拍手称快。
卡梅伦决定成立媒体监管机构
英国前首相丘吉尔虽然已经辞世48年,但这并不妨碍他的大幅照片再次登上英国报纸的头版头条。并且,这次拿他来说事的,是以八卦著称的《太阳报》,说的还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新闻自由。《太阳报》3月18日在前首相的照片下写了一句话:“不要抛弃我们的历史,丘吉尔笃信言论自由。”
而300多年来,“言论自由”的观念也一直深深为英国媒体所坚持。1644年,约翰·弥尔顿的小册子《论出版自由》因激烈反对并嘲讽政府的出版许可制度,而被当做新闻自由史上的一个里程碑。1965年,光荣革命后,许可制度被废除,英国媒体也终于拥有了梦寐以求的新闻自由。
但这种“自由”在过去的两年,接连遭遇质疑和挑战。2011年7月,默多克媒体帝国旗下《世界新闻报》被曝出窃听丑闻,引发一片哗然。2012年,英国老牌媒体英国广播公司(BBC)又因主持人性侵丑闻而陷入困境。英国媒体的负面形象屡遭抨击。有声音呼吁立法来约束媒体。
去年11月28日,就在独立法官莱维森勋爵对《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的调查报告即将面世的前一天,英国三大党共86名政界人士联名致信《卫报》和《每日电讯》报,向首相卡梅伦施压,要求他不要设立任何新闻法规来约束媒体的新闻自由。因为一旦这么做,这个国家“长达300多年的新闻自由”很可能毁于一旦。
然而,另外46名保守党议员也同样联名致电《每日电讯》报,要求政府加强对媒体的监管,提高媒体道德意识。
英国媒体形容,卡梅伦被夹在中间,不得不“像个傀儡一样随势而动”。
英国《卫报》报道,3月18日,经过英国三大主要政党的艰难协商,首相卡梅伦同意依据王室宪章和某些其他法律,建立一个新的机构来监管媒体。
不久后,英国议会将就该议题投票,若超过三分之二的议员同意,那么这项被卡梅伦称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严厉”的传媒业协议,将被正式实施。
而《太阳报》这次请丘吉尔“出山”,正是为了延续英国媒体传承300多年的新闻自由的传统,抗议政府企图设立新闻监管机构的决议。
尽管连日来媒体带来了不少麻烦,但此前,卡梅伦一直力促采取媒体“自我管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反对在法律基础上设立一个新闻监管机构,担心这会终结英国长达300年的新闻自由。而在野的工党和自由民主党,意见则与卡梅伦相左。
卡梅伦表示,新的媒体监管机构成立后,可凭借王室特许制定的媒体从业标准,为受到媒体侵害的个人提供仲裁。如果媒体犯错,该机构可开出最高达100万英镑的罚单。
《卫报》称,工党副党首哈曼3月18日表示,新的监管机构还将有权责成报纸修改头版文章的错误,并在头版刊登道歉声明,同时,媒体无权否决对监管人员的任命。
这正是英国独立法官莱维森勋爵孜孜以求的目标。去年,他负责调查英国媒体的窃听丑闻,并拿出了长达2000页的调查报告。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卡梅伦认为,各大媒体都可完全自愿地成为该监管机构的成员,并不强制加入。但为了鼓励媒体主动加入,会采取一些激励措施,如“未来若被法庭判决‘诽谤’,在惩罚性赔偿金的支付方面,可享有一定程度的保护”。
但这在“审查制度索引”首席执行官休斯看来,政治人士像“马戏团指挥”一样介入媒体,会令英国民主黯然失色。
至于是否加入监管机构,英国的《每日邮报》和《每日电讯》均表示“需要更多时间来研究”,不过它们的态度比较悲观,因为早期的草案中“包含几个深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行业性问题”。
媒体:“胡萝卜不够诱人,大棒却很吓人”
很多媒体都不打算乖乖配合政治家的计划,不少报纸就提出异议,甚至成立组织,威胁脱离监管。英国《卫报》抱怨说,赢得自由表达的权利很难,失去却很容易。“局势完全是政治性的,有谁在真正关心新闻报道自由?”
而在三大党达成协议之前,《每日邮报》、《每日电讯》、《太阳报》、《镜报》等媒体的所有者均表示,已做好抵制新规则的准备。
《旁观者》周刊的弗雷泽·纳尔逊和《Private Eye》杂志的伊恩·斯洛普,已成为第一批拒绝加入拟议中的新闻监管机构的杂志编辑。而各地方性报纸和杂志,则纷纷计划设置自己的监管机构,苏格兰就威胁说,要成立一个单独的监管系统。
不过,英国的《独立报》、《金融时报》和《卫报》,则对是否加入抵制行列尚未表态。
尽管新闻界在回应媒体监管问题上,立场不完全一致,但几乎所有媒体都在异口同声地抱怨,这是“新闻自由的终结”。
英国《快报》称,反对窃听和新闻侵权的倡议者们,现在应很高兴,但这简直就是“整个英国媒体悲痛不安的日子”。
《卫报》则表示,赢得自由表达的权利很难,失去却很容易。“这些协议从原理上讲就是错误的,有根本性的缺陷。它几乎一定是非法的,要么自己崩溃,要么被别人击倒。这是一个宪法的噩梦。”
“莱维森拿出的胡萝卜不够诱人,大棒却足够吓人。将所有真正的压力都放在出版商头上,来取代宽松的自律。”《苏格兰人》报如是评论。它称,苏格兰将考虑咨询公众,就这一措施是否适合苏格兰,问问苏格兰人自己的观点,并在4月9日开会讨论苏格兰媒体的未来。
“新闻自由的未来,正被一些更适合用来解决巴尔干半岛冲突或中东问题的方法来决定。”《每日电讯》痛心疾首地这样评判政府的做法。
该报认为,“对所有这些乱七八糟的政治活动,言论自由显得如此重要。”“新闻原本是有自由的。试想,如果完全没人报道这一切,或者更糟,人们写的就是最终仲裁者决定的游戏规则;如果他们获得了这种力量,真的会有进步吗?记者不期待他人对自己所做的一切心怀感激,只希望拥有能继续做新闻的自由。”
民众:支持监管媒体,媒体应被约束
尽管媒体一片不情愿之声,英国民众却对政府的这一决定十分欢迎。根据YouGov的一项民调,81%的人强烈支持“媒体配合新的监管机制”。
英国《新政治家》杂志的民调也显示,70%的英国民众希望政府建立一个有法律实权的独立媒体监督机构。
在德国《法兰克福汇报》看来,英国媒体的操守已超越媒体与政治之间的矛盾,成为民众公愤。美联社也认为,英国的确需要一个独立的媒体监督机构。
在此之前,英国虽然传媒业十分发达,但政府并没有《出版法》或《新闻法》等专门的新闻法规。1641年,在皇家特许出版公司和星法院(Star Chamber)被相继取消后,出版得到了完全自由。
在英国,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来监督媒体,只要不违反基本法律中的相关规定,政府就不会横加干涉。虽有一个名为“新闻投诉委员会”的机构,但这个行业自律机构本身就是由各媒体出钱来维持运行的,其决定对媒体没有约束力,也无权对违规媒体进行处罚。
2011年,《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曝光后,该机构也就随之被解散。正如《每日电讯》所说,在人们眼里,新闻投诉委员会就像个巧克力茶壶,毫无用处。
在这样宽松自由的环境中,英国标榜了300年的“与生俱来的新闻自由”,却被一个接一个的“媒体丑闻”蚕食殆尽。
《卫报》援引法官莱维森勋爵的话说,只有大多数报纸配合,自觉加入一个监管机制,这个体制才能发挥作用。
伦敦金斯顿大学新闻学教授布莱恩·卡斯卡特告诉英国《独立报》:“(新闻监督机构)必须要有国家强制力量的参与,因为只有法律,才能让报纸服从处罚。没有法律的支持,制裁无法进行,自愿参加的组织成员更是可以随时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