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由《车友报》主办的“2013第九届车友论坛”在京举行,与会的业内人士就“如何拥有健康文明的用车环境”各抒己见,从不同角度分析了中国汽车业的发展。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安监处调研员郝满良的发言,提供了一种看待新交规的角度。他认为,除公众对于“闯黄灯”的议论外,2013版新交规针对大型客车、货车等安全隐患较大的车型的处罚是最严厉的。
新交规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证将被降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共接到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共造成62387人死亡,其中营运客货车辆肇事50296起,占23.9%,造成20648人死亡,占33.1%。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7起,造成451人死亡,其中营运客货车肇事的事故23起,造成390人死亡,分别占85.1%和86.5%。
2012年1~5月,全国就发生11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同比增加3起。在这11起特大交通事故中,6起因超速违法导致,3起涉及疲劳驾驶,2起为逆向行驶。
郝满良强调,现在正值春运高峰期,飞机、火车、客车人满为患,相比其他交通工具,大中型客车的行车安全是最令人担忧的。为了个人利益,一些驾驶人员无暇顾及疲劳,超员、超速驾驶,为多拉几次活,多载一些客铤而走险。因此,施以严厉处罚是绝对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