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2013年01月09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汽车三包鉴定难或是“杞人忧天”

本报记者 陈楚 《 青年参考 》( 2013年01月09日   47 版)

    2012年12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 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并要求于2013年1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

    对于连续三年捍卫世界第一大新车销售市场的中国消费者来说,三包政策出台,却让他们等了将近9年。在《汽车召回条例》于元旦顺利实施后,汽车三包出台似乎近在咫尺。

    《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在三包有效期内,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总成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总成和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此外,该意见稿还写道,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而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也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

    资深汽车分析师贾新光指出,汽车三包对消费者而言更合理,操作性更强。原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总经理苏晖认为,中国汽车市场已成熟,需要法规来保护之前被忽略的消费者权益。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表示,三包从“规定”升为“标准”,对汽车行业进步有推动作用。消费者权益可以受到更好的保护,可以说“标准”是一件法宝。

    有消费者担心,自己在与厂商博弈中处于弱势,做一次鉴定的资金甚至足以买一辆车,是不是可以让厂商去做?对此,著名汽车产品质量律师蒋苏华表示反对:让厂商自己对技术问题进行判断不合法理,不具有可行性。

    对于大家最关心的鉴定难问题,《中国消费者报》副总编李晓光给出了不同看法,“实际上汽车三包不需要全部做鉴定。”根据汽车三包标准对范围、术语的定义,以及主要总成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的明确,责任大多数能辨认出来,可能只有少数需要鉴定。

    “正常情况下,你刚买的车发动机坏了,不工作,或者是变速箱出现故障等等,这种事时常遇到,难道责任很难分辨?”苏晖也强调,未来汽车市场的胜者是关注消费者权益、并提供给消费者质量可靠的产品的厂商,不是推诿责任,愚弄消费者的企业。

    “汽车三包不同于汽车召回,前者比后者更普遍。”李晓光解释道,汽车召回是对某一批次、某一特定时段的缺陷故障产品实施召回,汽车三包则没有这一限制。即便需要鉴定,也是质检总局的技术部门或者第三方机构鉴定。

    蒋苏华同样认为,是否具有质量问题,本来就是技术范畴的事,除去能分辨责任,质检部门应当委托专业技术单位或个人做鉴定。一味担心鉴定问题或是“杞人忧天”。

分享到:

 

汽车三包鉴定难或是“杞人忧天”
大众在台湾召回DSG引多方争议
市场·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