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驻穗领馆搞义卖帮助中国残疾儿童,筹款33万,收到5000假币令组织者遗憾。然而有官员自成逻辑地在微博评论:外国领事馆干这种事,其用心就是想丢中国人的脸!中国就少了那33万块钱?真不要脸的是那些搞义卖的!(12月10日《燕赵都市报》)
一个筹集善款的义卖活动,居然收到5000假币,这原本已够让人大跌眼镜,不料却来一句更让人跌眼镜的“不差钱”的论调。
笔者认同在涉外事务上应该采取审慎的态度,对于对外交往上出现的问题应该理性地看待。对于此次慈善义卖风波,同样也应该以宽容心态看待。其实,这次慈善义卖还是卓有成效的,如果不是那5000元假币,事情的结果完全可能是多方受益。
看待慈善义卖这种活动,我们更需要的是理性精神,而非出于“脸面”的家国义愤。慈善以及慈善义卖活动,根本就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因为慈善的意义本身就不在于比拼财力,而是要唤起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之心。就目前对残障人士的关爱来说,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需要通过慈善义卖等活动来引起全社会对慈善事业的关注。
更何况在当下的中国社会,慈善文化并没有深入人心,并且屡屡会有一些应景慈善伤人心。一些企业和个人在慈善活动中,为了满足特定需要,先“拍胸脯”开出空头支票,等到落实时或“缩头”或不了了之,将慈善活动当成应景的表演和营销宣传。这也让今天的一些慈善活动为人所疏远甚至厌烦。
而在西方人的慈善文化中,本身就存在的“宽恕”、“感恩”、“分享”等善念,都是人类共同的思想资源,也还没有融入到我国慈善文化核心价值观中,使其成为人们共同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
我们应该明确,从精神上讲,慈善组织或慈善行为的捐助人,其所实施的一切慈善行为不是恩赐、不是施舍,而是基于人格平等基础上的互爱互助的高尚体验,是通过人道关怀而达成的自我社会价值的实现,也是对社会应尽的一份责任。
但现实多少有些令人心寒。不仅心有余力的富裕阶层对慈善事业比较冷漠,而且一些慈善事业的受益者有时候表现得也同样冷漠。之前曾有媒体报道,2010年“感动中国”候选人赵俊方老人,十多年来共资助了上百位贫困大学生。可是令他心寒的是被资助者对这位老人的冷漠,大学生受助一年多,没有主动给资助者打过一次电话、写过一封信,更没有一句感谢的话,更不愿意站出来见老人一面。
我们需要明白,在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里,慈善活动应该是一种不分贫富贵贱的行为自觉和生活常态。慈善行为受益者,并非就低人一等,而是作为社会平等成员在自身遇到困难时,所应受到的社会救助,也是应享有的一份权利。这种权利与“脸面无关”。
经历这次慈善义卖风波,我们需要反思如何让慈善活动剥离应景的弊病,回归其本意。慈善是一种精神,不在于差不差钱,更不在于要不要脸。
从实际上看,在一次次慈善义卖之后,只要慈善事业所需善款能够成为源头活水,只要慈善事业仍需更多人和机构参与,这就足够了,这是才是国家的强大和公民的成熟的应有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