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手机短信与你的电子邮件或正式散文的语言风格有何不同?戴维·克里斯托在《写短信:大讨论》一书中,探讨了短信语言,并且反驳了那些称短信语言是无知、懒惰和文明退步的观点。看过这本书之后,我更注意写短信时的语言风格。
我经常用缩略语来编辑短信,大部分的缩略语都和时间有关。比如hrs(小时)、eve(晚上)、Tues(周二)、wknd(周末),但我不用一些流行的缩略语,比如u(You,你)、@(at,在某地),而且不喜欢在文本中夹杂数字,比如l8r(later,后来),2day(today,今天),sum1(someone,某人)。
这种厌恶感是出于我的审美,尽管我不介意从别人发来的短信中,读到上述我不喜欢的简写。平时我使用比如FWIW(for what it worth,不管怎样)之前,都会先考虑一下,确信收到我短信的人看得懂才发。还有的缩略语我只在字数快超出时使用,比如thx(thanks,谢谢)。
在我的印象中,大部分人的短信语法都有一个特点,就是喜欢省略句子成分。一般不讲“我出去骑车”,而是换成“去骑车”或“骑车”。这种格式常见于很多非正式的背景,但对于短信来说,它就是标准做法。
我不排斥使用LOL(laugh out loud,大声笑),但我还是宁愿把笑声打出来,比如“哈哈”、“呵呵”等。我同样不喜欢用ROFL(rolling on the floor laughing,笑得在地上打滚),但我对其所传递的新含义十分感兴趣。我对OMG(oh my god,天哪)也是持相同的态度,只是没这么强烈。
在爱尔兰,一个表达惊讶的词语——耶稣玛利亚和约瑟夫(Jesus Mary and Joseph),已演变成了搞笑的JMJ。这个首字母缩略词在网上疯传。我在手机里输JMJ的时候,手机自动联想成了LOL:可以说,这是科技进步带来的另一个新奇发展。
表达的新模式与新风格,是语言变化和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短信体如同俚语,是一个“活跃的前沿”,它展现的创新与融合是语言健康的标志。如果交流是有效的,年轻人也能明白何时才是使用短信体的恰当时机,我们就没必要大惊小怪。而且除了间或引发的担忧外,短信体并没有破坏语言——它只是社会动物社交的另一种途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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