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2012年08月01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香港发展局前局长麦齐光

为26年前领的津贴丢了官

○本报特约记者 侯又华 《 青年参考 》( 2012年08月01日   25 版)

    □图片来源 CFP

    香港发展局前局长麦齐光上任仅12天,就因26年前申领政府房屋津贴时涉嫌违法,被廉署拘捕而辞职。其留下的职位空缺一直悬而未决,工作暂由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代理。

    香港立法会会计界议员陈茂波7月19日透露,政府曾找他谈过出任香港发展局局长,如果获邀出任局长,他会积极考虑,但他对获邀细节不愿评论。

    麦齐光落马案引发坊间不断揣测,香港《文汇报》评论称,“事件可能如一般人想象的那样简单。”麦齐光是港史上任期最短的局长,上任12天便落马,这被《文汇报》称为梁振英新班子流下的“第一滴血”。

    陈年丑闻遭曝光 “剧情犹如电视剧”

    7月5日,有香港市民向廉政公署举报,发展局局长麦齐光26年前和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互租物业,涉嫌利用公务员租金津贴漏洞诈骗津贴。7月9日,廉政公署正式介入麦齐光涉贪案件调查。

    3日后,廉政公署以怀疑他们在申领政府房屋津贴时,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为由,拘捕麦齐光夫妇、曾景文夫妇。

    当日,港府宣布麦齐光辞任发展局局长,其职暂由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代理。

    该事件目前已进入廉署调查阶段,值得注意的是,事件并非发生在眼下,而是发生在26年前的陈年旧事,《文汇报》称此案“剧情犹如电视连续剧”。

    1976年,麦齐光加入公务员团队,担任助理工程师,一年后升职为工程师,开始申请政府租金津贴计划。

    1986年,夫妇二人以92.58万港元购入香港北角城市花园第9座21楼E室的单位。两天后,其大学同学曾景文也在同一楼上购得一个单位,并且双方委托了相同公司和律师楼处理交易和按揭的安排。

    此后两家人互租对方单位,并领取政府租金津贴,这段时间为期27个月。1988年,麦齐光搬到政府宿舍,停止申领政府租房津贴。

    7月5日,《苹果日报》头条首次引爆该段历史,称麦齐光20多年前曾骗取房屋租金津贴,涉及25万元港币。两日后,《苹果日报》头条再爆,称麦齐光、曾景文两人均签署授权书,授权对方全权处理所租住物业的买卖,互让对方决定租住单位的售出时间及售价,甚至由对方收取赔偿和退税等。

    据悉,麦齐光授权曾景文于1990年以249万元港元售出其单位,曾景文也授权麦齐光以470万港元售出其单位。

    《苹果日报》援引香港律师黄国桐的分析称,签署有关授权书,把物业所有权利以至收益都给予对方,是非常罕有的事。在外国的例子中,也只有夫妇或父母及子女间有亲属关系的,才签署类似授权书。在授权书下,被授权者拥有真正业权,方为实际业主。麦齐光和曾景文互签授权书,是两人涉嫌诈骗政府租房津贴的有力证据。

    26年前的陈年旧事在媒体曝光下持续发酵,麦齐光已承认该事件。但他强调,自己的做法完全依据的是当年政府规则,沒有违规,也不属于个人操守问题。

    公务员迈不过的灰色地带

    据了解,租金津贴计划是针对总薪级表第34点或以上、1990年前入职的公务员,符合资格的公务员每月可获得一笔全数实报实销的租金津贴,但要向政府缴纳相应比例的租金。该计划规定,申请人不能租回自己或直系亲属的物业。

    因此,麦齐光辩解称,自己在买楼前,曾租住了城市花园的一个单位,1986年购入另一个单位作投资。他与曾景文在买楼时偶遇,由于单位租予公务员较稳当,两人都希望出租单位给公务员,以便领取政府租金津贴。他指出,双方都有交予租金,并实际居住在该单位内,其做法是符合当时法例以及《公务员守则》。

    《大公报》援引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邓国威观点,替麦齐光声讨。邓国威称,旧有房屋津贴制度的规例,没有说明不可租住朋友或同事物业,公务员互租对方单位,只要交足租金,便符合当时租金津贴计划的规定。

    公务员事务局前局长王永平也认为,过往因为骗取租金津贴而被定罪的公务员,均是租住自己物业,与麦齐光情况不同,这样的做法应不算违规。

    另外,百家战略智库主席刘梦熊在《文汇报》分析称,香港政府当年的租金津贴制度有漏洞,公务员没有供楼津贴,所以就有公务员用这个方法取得租金津贴,“互租单位情况在当时非常普遍”。

    但廉署发言人表示,怀疑他们在申领政府房屋津贴时,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廉署表示,较早时接获市民关于贪污的投诉,展开调查,鉴于调查仍在进行中,现阶段不会对个案作进一步评论。

    麦齐光落马,坊间揣测层出。“有人揣测是官场内对他升官不满,于是把昔日同僚间的耳语旧闻,重新拿出来制造风波。也有人称,背后策动该事件的人不简单,很可能是有一股看不见的政治势力,故意打击梁振英政府。”

    但《文汇报》分析认为,比较起来,前一种可能性不大,因为对租单位乃至相互授权处理租住物业的买卖,虽然在上世纪80年代并不罕见,但始终属于灰色地带,当事人不会拿出来张扬。

    至于第二种猜测,《文汇报》则表示了部分赞同:“在廉署、海关、入境处、警队、运输署、商贸部门及地政衙门等,是否存在看不见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关键时刻令一些目标人物‘见血封喉’呢?”

    香港城市大学政治学家陈宇硕在《华尔街日报》上评论称,新的香港政府应享受“蜜月期”,但现在这个新政府根本没有“蜜月期”。在梁振英新班子就职第二周就遭到这样的攻击,将不利于增加港府的信誉。

    《大公报》也认为此案对于成立12天的第四届特区政府来说,“无疑是一个冲击,反派及乱港势力必借此对梁振英新班子的管治威信‘落井下石’”。

    □资料整理 侯又华

    小资料

    2011~2012年香港廉署拘捕的部分涉贪涉贿人员

拘捕时间

人物及案件

2011年4月

    首席调查主任(有消息指,被捕人士是廉署执行处B组主管阮律文)

    涉嫌违反法例被捕

2011年4月

    德意志银行窝轮交易部门主管马善智

    因香港“窝轮(衍生权证)党”造市案,马善智在进行窝轮买卖时,涉嫌贪污及串谋诈骗被捕,马善智被控在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间收受贿赂,买卖德银发行的衍生权证,向行贿者提供了建议。目前,马善智因受贿2480万港元被起诉。

2011年

    香港沙田乡委会主席莫锦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沙田乡委会主席莫锦贵承认被廉署拘捕,现时在保释阶段,但表示不清楚发生何事。另有报道称,廉署较早前拘捕10多人,怀疑他们涉及沙田丁屋交易贪污案,包括沙田乡事委员会正、副主席。

    2011年7月

    被廉署通缉

    内地房地产开发商、棕榈泉主席曾伟

    曾伟涉嫌贿赂工银亚洲职员430万港元和清洗230万港元犯罪收益被廉署起诉。案件原定于2011年7月4日开审,但曾伟因弃保潜逃,未在法庭出现,廉署已发通缉令,缉拿曾伟。

    2011年10月

    被廉署通缉

    退休侦缉警员王荣佳

    王荣佳因涉嫌串谋法律行政员黎玉良及司机关国良被捕。王佳荣因在一宗由他负责调查的谋杀案中,向两名涉案疑犯的父亲索取1.3万港元,以向两名疑犯泄露案件资料,被廉署拘捕。此后,王佳荣获准取保候审。2011年10月10日,王荣佳未在到廉署续保,现正被通缉。

2012年3月

    特区政府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前港交所高级副总裁关雄生

    2012年3月,分别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被廉署拘捕。

2012年

    民主党前屯门区议员蒋月兰

    2012年7月,蒋月兰因涉嫌与同区议员办事处义工,向政府虚假申领“营运开支津贴”共逾13万港元,被廉署指控3项罪名,包括两项欺诈及一项串谋诈骗。

分享到:

 

为26年前领的津贴丢了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