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海上自卫队舰队在2010年7月参加了由美国主导的环太平洋联合军事演习,并与美国和澳大利亚军舰一起,对一艘大型登陆舰实施了联合炮击。日本舆论认为,自卫队实际上是行使了宪法所禁止的“集团自卫权”,因此追究日本政府的责任。
2010年6月,日本防卫省发表消息,只提到海上自卫队参加了“共同应对海盗”的演习,没有透露实际上与美国和澳大利亚海军一起参加击沉登陆舰实弹演习的事实。美军太平洋舰队司令部的演习资料显示,2010年,日本海上自卫队的两艘护卫舰与美军和澳大利亚海军4艘军舰一起,以纵列编队,对美军一艘退役的大型登陆舰轮番实施了炮击。日本护卫舰实施的是高速机关炮的射击。40分钟后,这艘登陆舰等击沉。日本自卫队与外国实施军事训练的法律根据,是《防卫省设置法》中“为了实施所管事务所必要采取的教育训练”。日本宪法和自卫队均规定日本“专守防卫”的任务,超过这一任务范围的训练,以及与他国一起行驶“集团自卫权”为前提的训练,都是被禁止的。
日本防卫省海上幕僚监部27日发表声明称,这次训练是按照顺序参加的个别袭击训练,与所谓的“集团自卫权”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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