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地说,价格与税金分开显示的发票,正是政府与每个纳税人签订的公共服务买卖契约,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证据,是宪政意识与纳税人权利意识的微观基础。因为每次消费后,发票都在提醒消费者:你有一笔税金交给了政府,政府应该给你提供量足质优的公共服务,并确保消费者享有各项公民权利。
公民意识就是公民真正拥有主人翁精神,认为有能力去改变社会,并且有机会就会试着积极参与到公共事务中,而不是逆来顺受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独立思考能力,而不盲从。公民意识的对立面是臣民意识。
国人几千年来臣民意识浓厚。不夸张地说,现在很多国人还沉浸在臣民意识中。他们往往认为公道、正义等不能当饭吃,所以不必关注;认为别人的、公众的事情与己无关,可以冷漠视之;认为政府好不容易养活了13亿人,自己只是一个依附者,一个搭便车的人,占了国家的便宜,所以对政府感恩戴德;认为贪官糟蹋的是“党的钱”,不是自己的血汗钱,因此对贪官糟蹋税款袖手旁观。他们独独忘了自己最重要的身份——纳税人。
进入21世纪已经10多年了,我们需要向臣民意识告别。这种告别,其实可以从一个个小细节做起。比如,在我们消费时,要求发票上价格与增值税分开显示。
目前,我们的超市发票上,价格和增值税一般是合计显示的。比如,一个电扇标价117元,100元是电扇的真实价格,另外17元(即增值税税率为17%)是超市代政府征收的增值税。不管最后超市是否盈利,只要消费一发生,消费者支付的金额中就包含了上缴政府的税金,即每个消费者都是纳税人。
千万别小看这个细节。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我国人口是13.39亿人。除够格缴纳个税的2400万人外,其余的13.15亿人中,大多数人可能不知道自己经常在缴税,以为自己不是纳税人。
有件事我至今记忆犹新。当年,美国超市沃尔玛进北京,为了与国际接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沃尔玛在购物小票上把价格与增值税分开显示,但沃尔玛的好意换来的,却是北京大妈们愤怒的骂声,她们说:“为什么国内超市都不额外收税,你沃尔玛却要在价格之外额外收税呢?”无奈之下,沃尔玛只好把价格与税金合并显示了。
大多数消费者可能跟这些大妈类似,以为这张发票,自己只是与超市签订商品买卖契约。而目前这种价格和税金合计显示的发票,确实也很难让消费者感知到每笔消费契约里政府的存在。因此,除了个人所得税,他们误以为自己没在缴税,会形成财政支出与己无关的“财政幻觉”,自然也就无法理直气壮地要求政府提供量足质优的公共服务,也不会向政府主张自己的公民权利。
严格地说,价格与税金分开显示的发票,正是政府与每个纳税人签订的公共服务买卖契约,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证据,是宪政意识与纳税人权利意识的微观基础。因为每次消费后,发票都在提醒消费者:你有一笔税金交给了政府,政府应该给你提供量足质优的公共服务,并确保消费者享有选举、言论、监督政府等公民权利。经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不断提醒,公民的主人翁意识和纳税人权利意识才能牢固地建立起来。
其实,欧美国家一直是价格和税金分开显示的。就个体的微观心理而言,公民大都是感性的,易被蒙蔽,他们只对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有印象,那些潜藏于背后的东西往往很难感知到。消费者看不见超市发票里包含的增值税,很难会有直接真切的感觉,也就难以产生纳税人权利意识和主人翁意识。一旦有了直接的感觉,公民就会意识到自己是纳税人,才会有强烈的意愿监督税款的使用。这样才会把公民对政府感恩戴德的怪现状纠正过来,才会祛除官员们莫名其妙的、高高在上的道德感和神圣感,把公民与政府的关系还原到平等自由的公共服务的买卖关系上来。
消费发票里价格与税金分开显示,比财政预算公开对纳税人权利意识的激发效果更直接。如果只是政府公布财政预算,除了少部分精英,面对复杂繁多的数据,大多数人不会有兴趣去监督,因为他们会觉得这些数额巨大的税款不是自己缴纳的,距离自己很遥远。因此对财政预算的监督,难以调动一般民众的积极性。而超市发票里价格和税金分开显示,能在日常生活中激发出公民整体的纳税人权利意识,达到全民监督的效果。
这对限制税款的滥用有很大帮助,一旦政府使用税款的权力受到制约,其他的很多问题也能相应解决。
总而言之,税收不透明,无公民。公民社会,请从要求自己的发票分开显示价格和税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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