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成人色情活动属于合法行为。色情被视为一种私人表达方式,因此受到美国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的规范和保护。但色情言论或表达一旦被法律定性为“淫秽”,它就不受第一修正案有关言论自由权的保护了。至于什么才算“淫秽”,并没有统一、固定的标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曾指出,淫秽物品是指那些侵犯性的或者暴力性的色情物品。
对于“淫秽”,法官们承认,不同社区对之有不同的判断和看法。197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曾列出“淫秽”材料的三大标准:该材料主题在整体上是为了满足色欲;该材料触犯有关州的法律,“明显令人反感”;该材料缺乏文学、政治或社会价值。
在美国,儿童色情被广泛视为淫秽,不为社会接受。在美国50个州包括华盛顿特区,儿童色情都是非法的,制作、分发、接收或拥有儿童色情物品,均被视为犯罪行为。美国法律规定,绝不能向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兜售色情刊物与影像资料;任何发布儿童色情广告牟利,以及复制、传播儿童色情信息者,将被判处最高30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