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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05日 星期四
中青在线

“师兄”认定奥巴马的“强制医保”违宪 两年来不停反对

一个律师打算颠覆总统政策

本报记者 崔向升 《 青年参考 》( 2012年04月05日   16 版)

    3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对医改方案进行听证,抗议者们聚集在法院门口。 □图片来源 CFP

    巴尼特

    奥巴马签署的医疗保险改革法案引起了争论,甚至闹上了最高法院。

    奥巴马的“师兄”兰迪·巴尼特认定,这个法案中的“强制医保”条款违宪。享有决定是否购买医疗保险的自由,比享受完善的医疗保障更重要。

    在美国,巴尼特对“奥巴马医改”的批评最激烈。

    从3月26日到28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就奥巴马的医疗保险改革法案举行听证会。引起激辩的核心议题是,该法案中的“强制医保”条款(即“个人强制”条款,要求个人必须购买医疗保险)是否违宪。

    3月26日,在最高法院的听众席上,兰迪·巴尼特端坐着。为了这一天的到来,他花了两年时间——从2009年末开始,他撰写文章,发表演讲,频频在电视上露面,终于把对于“强制医保”的争论从学术圈带进了最高法院。

    第一个挑战“奥巴马医改”的判决

    引起争论的这一法案全称为“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目的是把目前没有医保的3100万美国人纳入医保体系,吸纳更多民众尤其是健康群体投保,从而降低整体保险赔付风险,降低保险费率。

    该法案中的“强制医保”条款规定,在2014年,未获得雇主提供的医疗保险,也不在其他医疗保障项目范围内的美国公民,必须购买医疗保险,否则将被处以罚款,随个人所得税一同征收。

    2009年12月24日,美国参议院批准了这项医疗保险改革法案,使医疗保险覆盖94%的美国人。2010年3月23日,总统奥巴马签署了该法案。

    参议院批准这项法案时,乔治敦大学的兰迪·巴尼特教授坐不住了。2009年12月,巴尼特和他人合写论文,称“强制医保”条款违宪。

    当时,巴尼特的绝大多数同事对他的这一观点嗤之以鼻。

    随着越来越多的学者探讨这个问题,美国一些州开始挑战这个法案。它们的武器就是巴尼特的观点——民众不买保险,国会无权干涉。2010年12月13日,弗吉尼亚州法院的判决称,对不购买医疗保险的个人进行罚款的规定,已超出宪法赋予国会的权力。

    这是第一个成功挑战“奥巴马医改”的判决。当天,一个法律专家给巴尼特发来电子邮件:“从这个上午开始,你的理论不再是无聊的了。”

    “我们要一个权力有限的联邦政府,还是一个权力无限的联邦政府?”

    迄今,已有26个州认定,“强制医保”违宪。3月下旬,在小布什执政时期任联邦副总检察长的保罗·克莱门特代表26个共和党领导的州,起诉这个医改法案,要求最高法院裁定其违宪。

    美国宪法在第一条第八款对国会管理“贸易”的权限进行规定:“管理合众国与外国的、各州之间的以及与印第安部落的贸易。”这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贸易”条款。

    巴尼特认为,“贸易”条款并未规定国会有权让人民与公司做生意。依照宪法,政府可以向人民征税,可以用这笔钱为人民购买医疗保险,但政府不能要求人民购买保险。他说:“政府有权做一件事,并不意味着有权做另一件事,哪怕这两件事的效果是一样的。”

    在巴尼特看来,这个案件关乎经济自由,他要捍卫的就是经济自由。他说,如果政府能迫使人们购买医疗保险,也能迫使人们购买其他任何东西;如果政府有权强制人们购买任何东西,最终就能将人们投入监狱。

    位于华盛顿的法律组织“公正委员会”执行主任科特·利维忧心忡忡地说,如果联邦政府可以要求各州遵从医改法案,也就可以要求各州做任何事。“我们要一个权力有限的联邦政府,还是一个权力无限的联邦政府?”

    巴尼特挑动公众情感?

    不过,一些法律专家并没被巴尼特说服。

    哈佛大学教授查尔斯·弗里德不断与巴尼特辩论。巴尼特在著述和演讲中曾用4个词来描述这个强制条款:前所未有、不受限制、没有必要、极度危险。但弗里德援引一系列例子证实,政府此前有过类似的行为,比如推动社会保障制度和疫苗接种。弗里德认为,巴尼特致力于挑动公众情感,而不是进行法律层面的分析。

    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教授道格拉斯·莱科克说:“医改法案显然合乎宪法。我认为巴尼特会失败,最高法院会以8比1的表决结果判决此法案合乎宪法。”

    就连巴尼特的同事兼密友、乔治敦大学教授劳伦斯·索勒姆也认为,巴尼特的政治哲学比他在医疗保险方面所持的观点更激进。

    和奥巴马总统“师出同门”

    巴尼特1952年出生,成长于伊利诺伊州卡鲁梅特市。上小学的时候,巴尼特受电视剧《辩护律师》的影响,决定日后成为一名律师。

    走出校门后,巴尼特成为知名律师。

    加利福尼亚的安杰尔·赖希和戴安娜·蒙森患有多种慢性疾病,医生建议她们使用大麻减轻疼痛。2002年,蒙森在自家院子里种植的大麻被执法人员没收。她与赖希随后起诉时任司法部长阿什克罗夫特,要求法院允许她们继续使用、种植或获得大麻。

    在这起案件中,巴尼特是赖希的律师。2005年6月6日,最高法院裁定,政府可以起诉使用大麻减轻疼痛的病人。

    鲜为人知的是,巴尼特是奥巴马总统的“同门师兄”。

    在哈佛大学读书时,巴尼特学习了宪法学,老师是哈佛大学自由派学者、知名教授劳伦斯·特赖布。特赖布对巴尼特印象深刻,称他是“天赋极高、极有创造力的学生”。2007年,特赖布这样评价竞选总统的奥巴马:“他是我教出的最好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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