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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0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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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从禁忌到反思

本报记者 崔向升 《青年参考》( 2012年03月07日   09 版)

    二二八事件发生不久,省府发行日文宣传小册向民众说明官方处理的情况,如今成为文物收藏者的珍藏。图片来源 CFP 

    关于二二八事件,各方公认的事实是:1947年2月27日黄昏,台湾省专卖局缉私员用枪托打伤私烟女摊贩林江迈,激起公愤,缉私员傅学通向人群开枪示警,打死无辜市民陈文溪。28日,被激怒的市民围攻专卖局,并到行政长官公署向行政长官陈仪请愿,遭卫兵开枪射击,当场打死数人。事态迅速扩大,引发一连串群众抗争和排斥外省人的事件,蔓延整个台湾。蒋介石与国民党要员商议后,认定二二八事件是“暴乱”,急令驻守上海的21军火速乘船于3月8日前赶到台湾增援,接下来,民众遭大规模血腥镇压。

    1987年7月14日,蒋经国发布命令,宣布台湾自15日起解除戒严,二二八事件才不再被当做禁区,得以反思、调查。

    1995年4月7日,台湾“立法院” 通过《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补偿条例》,同年12月,“行政院”成立财团法人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负责受难者赔偿抚恤事宜。

    1996年,“行政院”将二二八定为纪念假日。1997年2月,“立法院”通过2月28日为二二八和平纪念日,并订为“国定”假日。

    2003年和2005年,国民党两任主席连战、马英九先后代表国民党向台湾民众公开道歉。2007年,马英九表示,二二八事件是因查缉私烟导致的“官逼民反”,不是族群冲突。

关于二二八事件,台湾在寻找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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