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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8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韩宪法法院:

政府不努力解决慰安妇问题属违宪

本报记者 崔向升 《 青年参考 》( 2011年12月28日   10 版)

    关于慰安妇问题,日本政府一贯的态度是,“慰安妇问题在1965年韩日建交时已经得到解决”,已通过该协定了结赔偿责任,慰安妇个人赔偿请求权因此被自动放弃。

    韩方认为,虽然两国1965年签署《韩日请求权协定》,邦交正常化,但对慰安妇的个人请求权还未解决。协定第三条规定,“关于协定解释与实施造成的纠纷,两国首先通过外交渠道解决。如外交努力失败,将提交仲裁委员会处理”。

    韩国《朝鲜日报》称,韩国宪法法院今年8月裁定,在韩日围绕慰安妇赔偿请求权议题仍存在纠纷的情况下,韩国政府未努力解决问题,侵犯受害者基本权利,属违宪行为。根据这一决定,韩国政府于9月15日向日本政府提议协商解决慰安妇问题。10月11日,韩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辛东益表示“对武装冲突中针对女性的性暴力,尤其是对日军慰安妇、有组织强奸和性奴役问题深表忧虑。”辛东益称,“这构成战争罪,而且构成反人类罪……韩国政府呼吁所有成员国有效救济受害者,并通过对加害者的法律审判,杜绝类似犯罪。”

    韩国外交通商部发言人赵炳珶称:“慰安妇问题是涉及到女性人权问题以及人道主义的根本性问题,仅以1965年请求权协定是远远解决不了的。如果日本政府对双方协议不予回应,我国就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韩联社称,随着两国首脑间在慰安妇等敏感问题发生正面冲突,韩日外交短期内很难摆脱僵局。日本共同社说:慰安妇问题“可能会影响到两国首脑确立的‘构建面向未来的韩日关系’的目标。”韩国《中央日报》抨击说,除日本外的世界舆论都认为,日本仍然没有对慰安妇尽到责任;对亚洲妇女来说,日本帝国主义的野蛮行径仍没有清算。对她们来说,重要的不是金钱补偿,而是日本政府真诚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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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日本首相拉下脸 李明博替慰安妇“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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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如果软弱,会遭强烈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