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是声名显赫的文坛巨匠,他们的著作必将流芳百世。然而又有多少人知道,在进入公众视野前,他们也曾和普通民众一样为生计奔波劳碌,从事着哪怕是最卑微的工作。有人嘲笑说,所谓大师也不过如此,离开了纸笔便平庸无奇;也有人主张,正是因为有了饱尝人间冷暖的亲身经历,他们的作品才能如此鞭辟入里,映射出最真实的社会百态。
1.乔治·桑德斯 代表作:
《天堂主题公园》(Pastoralia)
桑德斯毕业于科罗拉多大学矿业学院,后进入雪城大学攻读艺术硕士学位。在此期间,他更换了无数打工地点:屠宰场、便利店、著名富人区“比弗利山庄”(当门卫)、球场……还曾帮人修理屋顶,后来居然对地球物理学发生了兴趣。
2.约翰·斯坦贝克 代表作:
《愤怒的葡萄》(The Grapes of Wrath)
斯坦贝克曾是美国塔霍湖畔一家鱼苗场的老板,闲暇时也搞点旅游业。正是在为外地观光团当导游期间,他结识了后来的妻子卡萝·亨宁。
3.T·S·艾略特 代表作:
《荒原》(The Waste Land)
艾略特曾是伦敦劳埃德银行的一名小职员,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坐在柜台后迎客。每天上班途中,他都要途经一片荒原,正是那里的风景为他创作同名作品提供了灵感。
4.罗伯特·弗罗斯特 代表作:
《波士顿以北》(North of Boston)
作为美国当代杰出诗人,弗罗斯特在达特茅斯学院只念了两个月的书就辍学了。之后,他回到马萨诸塞州,随便找了份报童的工作,后来据说还在一家灯泡厂换过灯丝。
5.杰克·伦敦 代表作:
《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
年少时的伦敦生性叛逆,人送绰号“牡蛎大盗”,因为他总是游手好闲,靠偷隔壁养殖户的水产品卖钱维生。稍后几年,他跑去矿区追寻黄金梦,至于期间有没有体验过流浪汉的生活,只有天知道。
6.乔治·奥威尔 代表作:
《一九八四》(Nineteen Eighty-Four)
在服务于皇家警察时,他还在用埃里克·布莱尔的本名。他的工作地点是与英国本土远隔万里的印度支那,因办案公正而远近闻名。
7.哈泼·李 代表作:
《杀死一只知更鸟》(To Kill a Mockingbird)
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李女士都安于在东方航空公司做一名订票员。直到某一天,一位密友答应向她提供一笔钱作为圣诞礼物,相当于一年的收入,惟一的条件是:必须用它干点有意义的事情。就这样,《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初稿诞生了。
8.斯蒂芬·金 代表作:
《肖申克的救赎》(Different Seasons)
出人头地之前,金在一所高中看大门。我们应当感谢这份工作,因为金正是从自己身边的事物中汲取了灵感,才创作出《魔女卡莉》开头那一幕。
9.威廉·福克纳 代表作:
《弥留之际》(As I Lay Dying)
福克纳只在密西西比大学上了3个学期的课便溜之大吉。令人意外的是,他随后直接进了学校邮局,在局长位置上干了3年。
10.兰斯顿·休斯 代表作:
《我梦想一个世界》(I Dream A World)
休斯曾是一位历史学家的私人助理。然而,当他意识到这份差事让自己抽不出时间创作,便弃之而去,当了一名饭店勤杂工。正是在打工期间,他偶遇诗人维奇·林德赛,得以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
美国《赫芬顿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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