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布鲁斯·伊斯梅是摩根大通商业海运公司的总裁。1912年4月14日夜间,该公司的“泰坦尼克”号游轮撞上冰山后,他协助将妇女和孩子转移到救生艇上,然后在仅剩最后3艘救生艇时,他自己跳上了其中一艘逃命。
有关伊斯梅如何离开“泰坦尼克”号的说法,还有其他各种版本。有目击者说他偷偷溜进了即将驶离的第一艘救生艇,还有人说,他在人群中左冲右突,在枪声中挤进最后一艘要离开的船。而伊斯梅本人坚称,他离开时甲板上已空无一人,看不到船上还有1500人的迹象。
在外界看来,伊斯梅的逃命不仅显得怯懦,也是一种犯罪。不过,“泰坦尼克”号生还者受到严密审视的不是他一人,也有妇女、孩子和救生艇船长被指胆小怕死、不负责任。以下列举从“泰坦尼克”号生还的9种方式:
1.女人
海上的法则是女人和孩子优先。不过,在陆地上当时妇女都在争取选举权,而身在海上的女人乐于接受男女不平等的特权,许多人认为这有失公正。
2.孩子
问题是,怎么界定孩子?当时,年满12岁就意味着能离开学校,合法地开始工作了。二副莱托勒试图阻止13岁的约翰·赖尔森和他的母亲登船。他的父亲(那晚淹死)说服莱托勒,理由是他的儿子是孩子,还未成年。
3.装女人
爱尔兰人爱德华·瑞安是二等舱乘客。他在上救生艇前,用毛巾把自己的头包住。一位名叫丹尼尔的乘客藏在救生艇上,有个女人扔给他一条披肩。有几位男人,包括伊斯梅,被指为逃命而假扮女人。
4.偷渡客
偷渡客生还的机会不小,因为他们在游轮没出事前就已在救生艇上了。跟伊斯梅同船的就有4名中国偷渡客,他们一直藏在救生艇上。不过,一到纽约他们就被驱逐出境了。
5.划手
救生艇是需要男性划桨的。如果船员不够,男乘客就可以充当划手。不过,这类人仍有可能背负贪生怕死的骂名。加拿大乘客梅杰自荐善于操纵救生船,因为他驾驶快艇很有经验。后来有人嘲笑说,“他说自己是快艇驾驶员,这样可以离开泰坦尼克号,如果那里有火灾,他肯定会说自己是消防员。”
6.头等舱乘客
头等舱的所有女乘客,除了选择与丈夫相守的少数之外,全部幸存下来。头等舱56名男子都登上了救生艇,他们(除伊斯梅之外)都未受到道德上的指责。不过,乘客威廉·卡特离开时,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显然仍在船上。卡特夫人后来跟丈夫离婚,理由是他抛弃家人独自逃命。
7.听从命令
如果是高级船员命令某人上救生艇,那么生存就是合法的。问题是,乘客不清楚谁有权发布此类命令。伊斯梅当时一直在号召男人和女人都可以进救生艇,但没人知道他是谁,因此人们集体忽略了他的声音。获准逃命同时意味着连带一定的责任。“泰坦尼克”号上的理发师发誓说,他看到伊斯梅“几乎是被大副怀尔德扔到救生艇上的”。但伊斯梅竭力否认,尽管这会洗刷他胆小怕死的骂名。
8.美国人
“各位,要像英国人一样,英国人!”船长史密斯提醒船上的国际乘客。近来的调查发现,像英国人——换言之,让女士先走,排队不推挤,意味着船上英国男子生还机会可能少7%,而更有闯劲的美国男子多出8.5%的活命机会。
9.与船俱沉
逃离“泰坦尼克”号的惟一合法途径,是一开始跟其一道下沉。二副莱托勒将救生艇放下后,从快速下沉的大船跃入海里,接着排风管的热空气又将他冲回水面上。问题是,除了莱托勒的妻子,没人认为他英勇无畏。他后来作为伊斯梅的助手被调查。莱托勒为其雇主说话,但也没得到感谢或升迁。他后来说,自己成了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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