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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6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共谍”在台湾被判无期

台方:两岸情报员换俘“正在进行”

○本报特约撰稿 陆马 《 青年参考 》( 2011年10月26日   09 版)

    1976年,6名台湾间谍被释放后乘飞机离开北京。(资料图片)

    罗奇正

    据台湾《联合晚报》、《自由时报》等媒体报道:10月18日,“国防部”军事情报局前上校情报官罗奇正涉嫌担任“共谍”,违反“效忠国家职责”等罪,一审遭判无期徒刑,罗上诉,“国防部”最高法院上午维持原判,以罗出卖“国家情”报予“敌人”为由,除禠夺公权终身并追缴没收他从事“共谍”活动所得数百万元财物外,并强调若无法追缴,就要以罗的财产来抵偿。

    《联合晚报》称:“最高军事法院”上午表示,经过调查,军检调单位发现罗奇正自1996年1月起,多次收受贿赂出卖“国家情报”予“敌人”,并虚报情资,向单位诈领情报工作费;“国家安全局”在1998年4月将全案交“调查局”跟监调查,于1999年10月31日当场查获罗奇正将存有军事机密的随身碟交付民人罗彬,经移送法办,提起公诉。 

    该报称:该院合议庭上午审理后,认为罗奇正身为情报人员,长期受“国家”栽培,肩负情报研搜及处理运用的责任,竟迷失于金钱诱惑,汲汲于个人绩效……并定应执行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所得财物美金18万余元、港币216万余元及新台币96万余元,均追缴没收。 

    据悉,罗奇正仍有机会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此案再次引发台湾民间对两岸被俘情报员交换事宜的关注。

    《自由时报》报道说:“军方官员透露,尽管两岸关系看似和缓,但中国仍派遣共谍潜伏在台湾内部,并以重金、女色,诱使台湾官员出卖情报……类似罗奇正、罗贤哲案的例子仍可能发生。

    他说,相关单位也掌握相关情资,并监控特定对象,不让“国家情报”遭泄露的情事再次发生。

    此外,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称,有关促使大陆释放台湾被俘情报员一事,台“国安局”局长蔡得胜在2010年初曾公开证实,“国安局”已建议将营救被俘情报员做为两会协商议题。台“行政院”院长吴敦义在2008年8月担任国民党秘书长任内,也曾受前“军情局”局长葛广明之托,在随同国民党奥运代表团前往北京访问期间,向大陆提出释放被俘的前“军情局”四处副处长朱恭训上校,以及组长徐章国上校的要求。 

    《自由时报》报道:两岸各自破获及逮捕谍报人员,两岸换俘换谍议题已浮上台面。根据决策官员透露,台方曾通过“极高层管道”,在高层会晤的场合,当面向大陆方面提出两岸换谍换俘的想法,但此后就一直没有下文,目前仍无进展。至于“极高层管道”所指是谁?该报称,官员不愿点名证实。

    该报称,2011年10月13日,台“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审查“国防部”2012年度预算中的机密预算部分,“立委”黄伟哲关切两岸换俘换谍议题,追问两岸过去究竟有没有换俘换谍的成功例子,台湾有无将“共谍”送回去的案例,“国防部”部长高华柱并未直接回应,仅表示“双方都要在有相同条件的环境后,才能进行。

    《中国时报》则记录道:高华柱则透露,此事已透过陆委会、海基会各种管道进行。高华柱在会后说,这方面两岸彼此都已有善意回应,只是还没到开花结果的阶段。  

    此外据报道,台湾决策官员透露,台湾领导人马英九上任后,台方曾经透过“极高层管道”提出两岸情势已经缓和,双方应该相互进行换俘换谍,塑造更和善的两岸关系的想法,但双方此后并未有进一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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