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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6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小悦悦事件”引发外媒强烈关注

中国为何没有“好撒马利亚人”?

○本报特约撰稿 御景嫣 《 青年参考 》( 2011年10月26日   24 版)

    2011年10月22日是小悦悦去世的第二天,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步行街上,一群身穿“请拒绝冷漠”T恤衫的跑酷少年点燃蜡烛悼念小悦悦。                                

    □图片来源 CFP

    新闻背景

    10月13日在广东省佛山市的一个街道上,两岁女童小悦悦被一辆白色货车撞倒,肇事车辆随后逃离了现场。据事后被网友上传至网上的监控视频显示,小女孩当时满身是血倒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上。此后的7分钟内,有18个路人从她身边经过,但都选择漠视。最终,是一位名叫陈贤妹的拾荒者上前施以援手,将小悦悦拉到路边并大声呼救。随后,闻讯赶来的小女孩母亲将孩子送到医院。小悦悦的病情在18日晚上急转直下,10月21日零时32分,悲伤的消息传来,小悦悦因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外媒对路人既批评也“求情”

    过去十几天里,一个名叫小悦悦的两岁小女孩一直牵动着中国民众的心,同时也引发了很多主流外国媒体的强烈关注。

    美国《纽约时报》这样描述事故发生时的惨状:“从视频来看,小悦悦被白色货车猛地撞倒,前轮碾过了她的身体,司机似乎犹豫了一下,停了车,但最后还是踩了油门,后轮再次轧过小女孩扬长而去……此后,有18个路人先后经过这里,但都没有施救,其中甚至有一位怀抱孩子的妇女……小悦悦的家人事后表示,有一名路人还和他们认识。”

    法新社注意到,中国网友在批评肇事司机的同时,更多谴责的是见死不救的路人。“虽然,肇事的两名司机都已被逮捕,但在新浪微博上,到处充斥着中国网民对路人冷漠没有同情心的斥责。一位网友怒骂,‘这些人连猪狗都不如。’还有人留言,‘说真的,我们的社会到底怎么了?看到这些我的心都变冷了,每个人都需要反思应该如何结束这种冷漠。’”

    日本朝日电视台的新闻节目也以“中国人无视被碾女孩”为题报道了小悦悦事件,参与节目的嘉宾还用“冷血”一词来形容中国路人。

    不过,也有媒体为路人“说情”。英国路透社称,路人不施援手并非都是因为道德低下,“一些人因为担心自己被诬告勒索,所以在帮助他人时显得犹豫不决。此前也曾发生过好心人施救反被诬陷是肇事者的案例,其中一些法院最后竟判决他们支付巨额赔偿。”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亦表示,“小悦悦的事件不能完全归咎于社会的冷漠。作为视频的观看者,人们的感受和18位路人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境是不一样的。观众可能觉得愤怒,觉得换成自己一定会去帮忙,但是,换了那个情境,人们未必会行动。”

    “泛滥的现实主义和失控的经济增长,是否正将中国社会变得日益麻木与冷漠”

    在一些外媒看来,不管是因为冷漠,还是出于其他心理上的原因,路人见死不救的行为,还是从某种程度上反映出中国社会存在的道德缺失。

    “这是一个让数百万中国人深受震动的故事,它提出令人不安的问题,30年迅猛的经济发展背后,是否存在着道德真空?这也让数百万普通中国人思考:他们的国家将往何处去?”英国《每日电讯》报在17日的报道中如是写道。

    和众多中国网友一样,不少外媒也都将“小悦悦事件”归咎于中国经济发展过快。

    英国《独立报》认为,小女孩的遭遇令中国人震惊,人们开始激烈辩论这个国家是否已失去了道德的指南针,也再次令中国国内一些人担忧,“泛滥的现实主义和失控的经济增长,是否正将中国社会变得日益麻木与冷漠”。

    路透社也将中国出现的道德问题和经济发展挂上了钩:“中国经济的繁荣和日益扩大的贫富悬殊,已使变化中的社会价值观成为一个容易引起争论的话题,一些人为物质主义取代道德感到悲哀。”

    《时代》称赞拾荒者是“悲伤中的闪光点”

    不过,美国《时代》周刊记者Austin Ramzy还是从这个“悲伤”的故事中发现了“闪光点”:“那就是拾荒者陈贤妹。”“有人曾劝说陈贤妹,如果出事的不是她的孩子,就不要管太多。让人欣慰的是,陈贤妹以自己的品行对这种建议置之不理。”这位记者这样写道。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也报道说,在很多人表达对路人冷漠的愤怒时,也有人从陈贤妹的行动中看到了希望。“这位清洁工可能从来没有想到,她其实比我们许多人都要‘富有’。她还在追随自己的良知,而我们许多人都已经丢掉了这一点。”

    一部见义勇为法律是否会帮助小女孩

    在道德、良知、经济发展这样的关键词以外,一些外媒也关注到,中国缺乏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人们有“见危必救”的义务,并保护施救者的利益。

    美国《华尔街日报》以《一部见义勇为法律是否会帮助小女孩》为题,探讨了立法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必要性。

    常驻北京为美国《洛杉矶时报》等媒体撰稿的Benjamin Haas说,中国没有类似“好撒马利亚人法”这样的法律。

    “好撒马利亚人(The good Samaritan)”是基督教文化中一个著名成语和口头语,意为“好心人、见义勇为者”。该词源自《新约圣经》“路加福音”中耶稣基督讲的寓言:“一个犹太人被强盗打劫,受了重伤,躺在路边。有犹太教祭司和利未人路过但不闻不问。惟有一个撒马利亚人路过,不顾教派隔阂善意照应他,还自己出钱把犹太人送进旅店。”

    不少国家都有惩罚见危不救的“好撒马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比如,在美国和加拿大,这是给自愿救助伤者、病人的人免除责任的法律,目的在于使人做好事时没有后顾之忧,不用担心因过失造成伤亡而遭到追究,从而鼓励旁观者对伤病人士施以帮助。

    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例如意大利、日本、法国、西班牙,以及加拿大的魁北克,“好撒马利亚人法”要求公民有义务帮助遭遇困难的人(如联络有关部门),除非这样做会伤害到自身。德国有法例规定“不提供协助”是违法的,在必要情况下,公民有义务提供急救,如果善意救助造成损害,则提供救助者可以免责。法国规定,公民有义务帮助遭遇困难的人,除非这样做会伤害到自身,否则见危不救者涉嫌刑事罪。

    而在英国戴安娜王妃发生死亡车祸后,当时跟踪她的记者就曾被调查是否违反了“好撒马利亚人法”。

 

中国为何没有“好撒马利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