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制定的“首都直下地震对策”推算,当东京发生大地震时,由于交通完全瘫痪,将会出现650万“归宅难民”,这一判断与“3·11大地震”造成的首都“归宅难民”人数有着惊人的相似。
日本是“地震大国”,从2000年至2009年,日本共发生了里氏6.0级以上地震212次,占全世界的20.5%。这次“3·11大地震”使日本陷入“战后最严重危机”。然而,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陆(地震)、海(海啸)、空(核辐射)并发的复合型灾害,更让人印象深刻的是日本国民极强的应急意识和未雨绸缪的抗震减灾机制。
制定应急预案,“防地震于未然”。1978年6月日本颁布《大规模地震对策特别措置法》,并先后制定了“东海地震对策”、“首都直下地震对策”、“日本海沟与千岛海沟周边海沟型地震对策”以及“中部圈与近畿圈直下地震对策”。据1988年制定的“首都直下地震对策”推算,当东京发生大地震时,由于交通完全瘫痪,将会出现650万“归宅难民”(因地震没办法回家的人)。这个判断与“3·11东北大地震”造成的首都“归宅难民”人数有着惊人的相似。由于早有预案,3月11日晚上,那些有家不能回的人们被迅速安置到东京都内的各大学校舍以及相关设施避寒过夜。
重视建筑安全,不断提高抗震防震标准。1995年,日本发生的阪神大地震造成6433人身亡,其中有83.3%的遇难者是由于建筑物倒塌所致。随后,日本政府连续3次对《建筑基准法》进行修改,不断提高各类建筑的抗震标准,目标是2015年将房屋住宅的耐震率由目前的75%提高到90%,2020年达到95%。值得一提的是,日本政府对“学校的耐震性”极为重视, 接受抗震诊断的校舍已占96.2%。截至3月21日,此次地震导致死亡和失踪人数达21911人,其中学校死亡91人,受伤176人。这一数字在全部死亡人口中占很小比例。
积极开展“减轻灾害被害”国民运动。资料显示,在1995年阪神大地震获救的3.5万人中,有80%的人是靠自救或邻居救出的。为此,日本开展了以“自救”、“互救”和“公救”为重点的国民应急教育。强调“面对灾害,首先是自救,然后是互救,最后才依赖于政府的公救”。
官员需精通应急管理。日本国民对各种灾害的认知度很高,那些救灾不力、行动迟缓、指挥混乱的政府官员常常遭到舆论诟病,有人甚至为此丢官。日本要求政治家们必须重视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并把是否具有应急管理方面的经验作为政府各级负责人提拔升迁和政绩考核的指标之一。如北海道拟于4月进行知事选举,各候选人已将以“经济、就业对策”为主的竞选提纲改为“灾害对策”的论战。
地震保险由国家兜底。1966年,日本建立由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政府共同分担责任的地震保险制度。在该结构中,政府承担着最后地震险赔付责任。截至2010年3月,日本地震保险民众参保为1227.3万户,即平均每5户家庭有l户参加地震保险,这一比例乍一看并不算高,但对一项非强制的、出险频率相对较低的巨灾保险业务而言,已经是可观的投保率了。日本在应对地震灾害过程中,积极发挥保险制度避险和分散风险的重要功能,使民众在遭受损失后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提高了灾后重建的效率,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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